创新立法研究的理论范式
2017年06月26日 08:5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6月26日第1234期 作者:记者 张帆

  本报上海6月23日电 (记者 张帆)6月21日,由上海交通大学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承办的“深化改革时代背景下的立法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暨上海交通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在沪召开。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表示,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立法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不断创新立法研究的理论范式,及时回应实际需求,解决立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沈国明认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基础,地方立法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立法要注重法律规范的可执行性、有效性。学界应加强立法理论研究,促进立法理论创新,加强研究成果转化,积极推动改革发展。

责任编辑:崔岑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