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内在机理
2017年06月21日 09: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6月21日第1231期 作者:记者吴楠

  本报南京6月20日电 (记者吴楠)6月18日,由中国社会学会移民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主办,河海大学中国移民研究中心、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承办的第一届“中国移民社会学”学术研讨会在南京举行。来自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近150余人参会。

  “古今中外,城市的形成和拓展、繁荣与衰落往往与人口流动密切相关。”中山大学移民与族群研究中心主任周大鸣表示,城市活力与移民之间构成了一种天然的共生关系。城市通过吸纳移民实现人口年龄结构的优化,缓解城市老龄化压力,促进城市人力资本的积累,提升经济活动人口的活力。

  人口迁移过程中的社会融合,是移民社会学关注的经典问题。“社会融合强调迁移者从‘城市的他者’构造成为城市的组成部分。”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任远表示,当前城镇化过程中有着规模巨大的人口迁移流动,迁移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问题非常迫切,中国城镇化已经逐步从非农化为主要任务的发展阶段,过渡到以市民化和社会融合为核心的发展阶段。

  任远认为,当前城镇化过程中面临更加复杂的人口迁移过程,劳动力迁移仍然维持较大的规模,同时家庭型迁移日益增长,迁移流动人口更加异质化和分层化,国际人口迁移增长很快,第二代迁移者在城镇中逐步社会化和成长。城镇化过程中迁移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问题更加具有复合性。需要把握多元化人口迁移流动过程的社会融合的内在机理,推动相关实践模式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进而实现城镇化过程中有效的社会整合。

  周大鸣提出,在移民时代,城市建设和发展要围绕城市中生活的多元主体,在尊重多样文化共存的前提下强调共同感概念,包括移民在城市中的生活感、舒适感和安全感。他认为,城市活力最终体现在城市的文化多样性中,文化多样性的存在有利于防止城市品位和趣味的单一化、创造力的贫乏以及文化表现形式的雷同。“新型城镇化”应当从重视“物质实体”转向“以人为本”,城市活力应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参照。

责任编辑:韩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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