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体系与评价标准研讨会”召开
构建体现学科多样性的评价体系
2017年06月16日 07: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6月16日第1228期 作者:记者李玉 查建国

  本报上海6月14日电  (记者李玉  查建国)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而建立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体系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6月13日,由华东师范大学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体系与评价标准研讨会”在上海召开。与会学者认为,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体系要尊重科研规律,尊重学术发展的阶段性,还要尊重学科差异性和多样性的要求。

  厦门大学社科处处长陈武元表示,探索真理是衡量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准。不论是自然科学还是哲学社会科学,探索真理都是学术研究的根基,也是学者的崇高使命。坚持正确导向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立学之本,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任务。在从事学术研究过程中,只有坚持真理与坚持马克思主义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引导和规范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才能真正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徐小洲提出,学术评价体系的构建需要考虑三个问题,即评价的宗旨是什么,评价的核心是什么,以及评价周期有多长。他认为,学术评价为学科发展和社会发展服务,应当围绕学术成果而非个人展开评价。不同学科有着不同的治学周期,学术评价体系应当体现多元性、长效性、激励性和公平性的原则。

  “改革开放近40年来,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站在新的起点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同样需要追求进一步的内涵式发展,而内涵式发展的核心就是要确保和提升研究质量。”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硕士教育管理中心主任许红珍认为,当下,各行各业正在以“互联网+”推进事业的快速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也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构建更加公开透明、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的评价体系。同时,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健全优秀成果评价的推广机制,加大对优秀成果的推介。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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