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性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2017年05月05日 08: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5月5日第1200期 作者:本报记者 王广禄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将挖掘与整理、传承与发展有效结合。

  辩证处理传承与创新的关系

  要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应时代、接地气、有效果,必须辩证处理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中华孔子学会孔子后裔儒学促进会会长孔德墉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前提是好的传统、优秀文化不能丢,否则就会忘记自身属性,创新与发展亦无从谈起。

  “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司马云杰表示,传承的基础是研究明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本源和内涵,找到文化之根;再进一步,则要适应时代需要,从本体论高度处理好文化的古今中西融合问题。

  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院教授王泽应谈到,中华文明不是守旧、复古的,而是在承前基础上启后、在继往基础上开来的。对前人的主张,既要传承又要创新、推进。不能简单停留在阐释、描述层面上,而要结合新时代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从形态和理论两个层面创新

  学者认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不应是原封不动地照抄照搬,而要从形态和理论两个层面进行创新,比如儒学的现代转型、“家文化”的现代构建等。

  “中华文化只有在扬弃传承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江苏师范大学伦理学与德育研究中心主任陈延斌多年来从事家文化研究。在他看来,挖掘、整理、梳理、扬弃、传承、发展是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六个关键词。首先要做好挖掘和整理工作,了解我们有哪些传统文化,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批判性扬弃,明确精华和糟粕,进一步传承和发展优秀文化。

  “当前,中华文明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在传承什么、如何传承、怎么创新等问题上,即传承创新的方法论方面,要从哲学层面进行思考和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院长姚新中表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要处理好“述”和“作”、“损”和“益”、“文”和“质”三对关系,协调做好传承、创新、精简、增加等工作,将文化的外在形式与内容本质有机结合,既不能片面把古代的东西美化、理想化,也不能闭关自守,过分强调中华文化的特殊性。

  弘扬“家文化”的现代价值

  学者认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的任务之一是弘扬优秀的家文化。

  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赵振表示,家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尽管当代社会的家庭结构、家庭规模与以前有很大不同,但从价值和思想层面看,传统家文化中许多有价值的内容在今天仍然可以继承,比如传统家训的自立教育、职业观念教育等,可在剔除陈旧认识偏见的基础上加以弘扬与阐发。

  在陈延斌看来,应弘扬中华家文化的现代价值,探讨如何推动家文化古为今用,推动当下的家庭美德建设;立足于传统家文化资源,为当代优秀家风培育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借鉴家文化的教化机理及其传承路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少年培养提供借鉴。

  “家兴则国兴,国盛则家昌,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国关系血脉相承,我们应当让家训家风再度绽放时代光彩,建设当代新型家族关系,塑造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家国和合之景。”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德育与青年心理研究中心主任杨威谈到。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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