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协力强化社会信用
2016年11月14日 08:4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11月14日第1087期 作者:记者张帆 查建国

  本报讯  (记者张帆  查建国)11月11日,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市伦理学会、市法治研究会联合主办的“社会信用的协同治理——道德·契约·法治”跨学科研讨会在沪召开。

  学者认为,信用问题既涉及道德伦理领域,也涉及经济管理和社会、法治等领域,仅靠伦理和道德难以打造适应现代社会的诚信体系,必须依靠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进行培养和维持。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童潇认为,加强社会信用立法,既要综合立法,注重顶层设计,又要分散立法,嵌入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同时要创新社会信用执法,围绕关键环节展开执法活动,重点抓好经贸、民生等重点领域。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黄韬表示,政府需要在一个国家的信用法制环境建设进程中扮演积极角色。理论上来讲,对于失信行为的制约机制是多重的、立体的,市场声誉机制、司法机制和政府管制机制是同时存在的多种选项。总体上,政府应当扮演好市场交易规则的维护者。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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