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全球性组织作用打造平等共识
2018年11月14日 09: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1月14日总第1574期 作者:本报记者 侯丽

  从全球范围来看,随着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性别平等、种族平等与教育平等的程度也都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但在很多国家,不平等问题依然突出。在全球反歧视政策相关研究方面,性别平等和种族平等仍是两大研究重点。

  性别平等运动取得相当进展

  如今,推动性别平等已经成为国际共识,有关性别平等的权益斗争也走过了漫漫长路。

  全球性别运动的进步和发展与一系列相关国际条约和协定制定有关,如197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该公约与其他有关性别平等的法律法规一起,使世界各地在推动性别平等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相关公约和协定对于在全球范围内传播性别平等思想极为重要,而相关法律法规的确立,对促进性别平等也具有重要意义。

  除了国际协议外,性别平等程度的提高也得益于联合国召开的有关妇女问题的全球性会议。这些活动把政府官员、非政府组织代表和媒体工作者聚集在一起,在性别平等问题上开展广泛讨论。英国伦敦布鲁内尔大学组织行为学教授穆斯塔法·奥兹比尔金(Mustafa Ozbilgin)举例说,1995年9月4日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便是妇女运动的一个转折点。该会议聚拢了来自世界各地1.7万名代表,并制定了多项具体的行动计划,用以促进妇女权利保护工作。

  奥兹比尔金认为,全球性别平等运动成功的另一个因素是,国际社会共同商定了性别平等的目标和定义。例如,同工同酬和解决性别差距等。这使得人们更加容易理解相关活动,也有助于达成相关国际共识。虽然完全平等可能仍是一个遥远目标,但性别平等运动确实已在国际上取得了相当进展。

  种族平等难获共识

  与性别平等不同,争取种族平等的运动经历了更多曲折。英国伯明翰大学教授卡旺特·博帕尔(Kalwant Bhopal)表示,种族主义思潮在英国社会仍有市场。即便是在被人们认为代表了开明、进步的大学里,种族歧视言论也并不罕见。博帕尔在其著作中探讨了种族和种族主义及其影响。令博帕尔担忧的是,种族问题还与社会稳定、经济流动性等密切相关。

  奥兹比尔金提到,有关种族平等的运动多数是区域性的,很难达成国际共识。1969年,共有183个国家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这对于促进种族平等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尽管这一公约有联合国的共同授权,但由于种族平等运动过于分散,多数运动未能获得国际响应。只有在一些罕见情况下,反对种族主义的斗争才能走向全球。而这源于种族问题的复杂性,人们在有关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人们对于种族平等的观念并没有像对待性别平等那样开明和开放。

  近期,学界一项关于全球性组织中的平等和多样性的研究表明,大多数全球性组织把精力集中在促进性别平等的工作上。由于对种族类别的讨论相对分散,而且很少获得更直观的数据,因此在国际场合对种族平等话题进行辩论和研讨的空间也比较小。

  奥兹比尔金解释说,当涉及性别平等时,人们会拿出董事会中女性人数、性别薪酬差距等方面的明确数据作为证据,但种族平等方面可以用来量化的指标较少,这导致相关问题和措施很难被放到国际层面进行讨论。但奥兹比尔金也表示,要促进种族平等,就应该借鉴人们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的经验。跨国组织的努力,更有助于人们给予种族问题更多关注和理解。

  合理利用全球性组织

  奥兹比尔金认为,全球性组织是传播平等、多样化和包容理念的重要平台。全球性组织在宣传性别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促进种族平等方面,它们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但是,奥兹比尔金也表示,在争取种族平等的过程中,不同的群体存在着敌对情绪,他们感觉自己处于等级分明的秩序中,往往没有团结的意识。例如,在美国,不同种族群体越来越分裂,他们很难为了共同的利益和平等地位而联合起来。对此,有学者表示,性别和种族平等运动如果想要获得普遍性的支持,就需要人们都能克服对削弱自身阶层力量的恐惧,并坚持为所有人找到平等之路而奋斗。

  此外,有学者表示,“平等”从来不是单一的、孤立的问题。近年来,欧盟学者倡导将欧盟反歧视法律法规扩展到“多维平等法”。他们一方面质疑欧盟政策中性别平等与其他平等之间的“零和关系”,另一方面强调应从解决多重歧视的角度,探讨欧盟反歧视法向“多维平等法”的转化。此类探讨的价值在于,人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反不平等运动的历史与现状,并由此进行一系列改革。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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