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德学术高层论坛在慕尼黑召开
聚焦人类命运共同体 共话全球化与合作发展
2018年11月07日 08:5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1月7日总第1569期 作者:王广

  本报讯 (记者王广)经济全球化正在越来越广阔的范围和越来越深刻的程度上将各国各民族的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置身于这一进程中的国家,都面临着如何加强合作并在全球化潮流中获得进一步发展的重大挑战。10月30—3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德国波恩应用政治研究院、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中德学术高层论坛在德国慕尼黑召开,论坛主题为“合作与发展——全球化世界中的中国与德国”。

  在论坛开幕式上,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秘书长彼得·威特奥夫、波恩应用政治研究院院长波多·洪姆巴赫、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常务副总编辑王利民分别发表演讲,德国北威州联邦与欧洲事务即国际事务部长霍尔特霍夫-普弗特纳尔致欢迎词。巴伐利亚州前州长埃德蒙特·施托伊伯作了题为“巴伐利亚与中国”的主旨演讲。来自中、德两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数十位学者围绕着分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受到高度关注

  当前,全球正面临着全新的多重挑战,军事冲突、气候变化和移民问题在诸多地区直接或间接地威胁着和平发展。这些问题引起了两国与会学者的深切关注。在研讨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议题受到了学者们的高度关注。

  德国联邦安全政策学院副院长沃尔夫冈·鲁迪施豪塞尔认为,世界共同体当今面对的挑战是多样性的,从气候变化、人口增长和移民问题直至恐怖主义、内战和国家之间的战争与冲突。此外,数字化/网络、自动化武器系统的发展和“信息战”等混合威胁则构成了全新的危险。以外交手段应对这些挑战是我们共同面对的任务,要积极利用科技发展带来的机会。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欧阳康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个具有丰富内涵的高度综合性概念,它意味着在地球生命圈范围内生存繁衍的人们超越地区、国度、民族、人种和文化差异,在其根本性的生存基础和发展前景上形成了内在的相互关联、彼此依存的有机格局。中国和德国的合作共赢不仅有利于促进两个国家各自的稳定与发展,而且有可能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作出独特的贡献。

  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邴正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观是体现全球化要求的多元复合性的文化观。它要求尊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审孙麾强调,中国全面加入全球化的过程也是向西方学习的过程,同时也是自我发现、自我变革的过程。在适应世界总的发展趋势中进行文化调试,重构主体性,建构与世界主体间性的交往方式,这是中国走向民族复兴,赶上世界历史新议程的哲学思维。新的世界历史时代,需要建构一种更具有普遍意义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就建立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之上,是对人类共同问题的关切和解决。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在迎接全球治理困局中提出的中国方案,它包括三个层次:一是价值倡导,超越单极化;二是现实建构,“一带一路”作为实践路线图是有机组成部分;三是理想图景,描绘了人类对未来的想象。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研究员赵培杰认为,努力构建世界各国的命运共同体,是解决当今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的中国方案,也是人类的希望和出路所在。中国和德国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肩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应当加强两国之间文化层面包括哲学领域的对话和交流,以具有引领性和创新性的思想,为建立在长期信任和高度可靠性坚固基础之上的中德关系提供智力支撑。

  共塑更美好的世界经济未来

  过去几十年里,国际贸易不断从本地生产发展为全球生产。虽然贸易冲突不断加重,但国际价值链已不可或缺。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态势,中国和德国如何相互协调,共塑世界经济更美好的未来,成为与会学者共同关注的话题。

  埃德蒙特·施托伊伯认为,在过去的25年,巴伐利亚州与中国的贸易额增长了40多倍。中国的发展道路,给其他国家带来了西方市场经济以外的另一种选择。经验表明,密切经济联系、拓展文化交流、深化科学以及教育领域的合作能够消除偏见,为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在此基础上,施托伊伯强调,“与中国建立不局限于经济领域的建设性关系,是德国和巴伐利亚州的必由之路”。

  前德国联邦部长鲁道夫·沙尔平谈到,如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出现了保护主义倾向,自由贸易受到一定限制。对中国和德国这样的出口国来说,应当认真思考如何应对这种新形势。

  在德国希尔德斯海姆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教授玛丽安·克诺伊看来,全球化这一趋势及其所涵盖的诸多政策已陷入重重压力之中。这一方面是因为各国公民因全球经济危机而对本国政治人物的管控能力产生怀疑并日益感到不安,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宣扬民族主义及保护主义路线的精英在一些国家获得政权。

  前欧盟部长理事会总干事克劳斯·格雷其曼表示,中国是欧盟日益重要的贸易伙伴。过去,外贸商品主要局限于原材料和简单的消费品,而如今外贸商品主要是全球价值链和“产业内贸易”中具有核心意义的中间品,金融服务等服务类贸易也大幅提升。国际经济合作的一个核心元素是信任。以合作伙伴关系为基础并且摒弃相互敌对关系的世界经济需要一个强大的信任基础,其中包括相互性、公平性和“全心全意的全球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何晶晶认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推进,国际商事纠纷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商事纠纷势必不断增加。中国日前推出的《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这一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多元化和便利性、开放性和包容性、专业性和高效性等特点与优势。

  多渠道探索国家与社会治理之道

  此次论坛还围绕着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城镇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中德学者分别立足于本国实际,交流了彼此的研究经验和理论思考。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韩震探讨了社会治理中的自由与秩序问题。他认为,人类的历史是不断追求自由的过程,但秩序是自由的前提和保障。在实现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界定自由的界限,深刻理解自由与治理的关系。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邱泽奇探讨了技术化社会治理的异步困境问题。他提出,技术创新与应用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但是目前看来,个体化、场景化、不可识别、不在场等因素的叠加让技术行为特征变得难以预见,进而导致现行的属地治理逻辑失灵、规则失效。这构成了技术行动与社会规则之间的异步,也是技术化社会治理困境的根源。

  《德国商报》高级编辑汉斯-尤尔根·亚格布思认为,若要实现长久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构建高度自治的法律秩序。他强调,以宪法为出发点,由法律、规则、判决和评述组成的整体可保障一个社会中最重要的财富——信任。信任能够引导个人实现更具成效的创意和行为,有利于各个利益对立群体进行沟通。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孙万怀表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一新的方针,是对法治理念的实质性建构,体现了追求法律正当性的目标,强调了法律实施的公正性追求。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诗宗认为,在有关基层政策执行的研究中,能够被清晰界定和描述的往往是政策执行过程的“两端”:政策涉及的各方利益相关者和政策的实际绩效。而影响政策执行策略创新的内核却被“黑箱”壁垒包裹着。针对这一问题,他从中国的垃圾源头分类政策执行情况入手,探讨了民间经验在提高政府绩效、实现政策目标过程中的作用。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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