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学者倡议从算法内部建立网络监察机制
2018年06月01日 08:4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6月1日第1463期 作者:

  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欧洲议会通过的《一般数据保护法案》(以下简称“法案”)已于5月25日正式生效。5月29日,瑞士洛桑管理学院管理与创新教授霍华德·余(Howard Yu)在对话网撰文称,法案生效后,许多公司给互联网用户发送了大量数据保护邮件,但目前立法者所做的工作还无法完全满足用户隐私保护的需求。

  法案实施的基本前提是,社交媒体等平台收集个人数据时,必须获得用户的许可。相关科技公司必须对数据收集的原因及使用方法作出解释,同时不得以不同理由再次使用该数据。然而,有学者表示,此类知情通知经常以威胁的方式出现,即用户如果不同意将无法继续使用相关服务。

  霍华德·余表示,从目前来看,社交网站、搜索引擎以及大型网络零售商真正的成功之处,在于定义了立法者口中需要保护的“个人数据”。法案中的数据涵盖了信用卡账号、旅行记录、宗教信仰、网络搜索痕迹以及因特网地址等信息。虽然以上数据很有用,但更重要的是确保网络平台做出的自动决策是不带偏见且符合伦理的。霍华德·余认为,数据专家应确保所有的智慧算法都符合“可解释人工智能”原则,即机器学习系统能够向人类用户解释自身的决策与行为,并表明未来发展方向。法案生效的最大潜在效果不是为用户提供了直接保护,而是引起了公众对数据保护议题的讨论。只有从算法内部建立起监察机制,才能造就更加公平、有用的互联网平台,而法案的颁布仅仅是一个起点。

  (王俊美/编译)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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