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凤炎 傅绪荣:“智慧”——德才一体的综合心理素质
2017年10月30日 08:1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0月30日第1319期 作者:汪凤炎 傅绪荣

  中国古代思想家常用“智”或“慧”来指代智慧,其英文表达是“wisdom”。“智慧”一词如今已成为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内涵十分丰富,但其本质却渐渐模糊起来。

  借鉴人类高级认知机能和成熟人格研究

  当今的智慧心理学研究通过两种路径借鉴了大量成果。一是关于人类高级认知机能的研究;二是关于成熟人格的研究。前一种路径主要指对智力(intelligence)和思维方式的研究。智力如何发展?最终能发展到何种程度?研究发现,如果将智力视为加工速度、空间知觉等极度依赖于生理条件的智力结构,那么随着年龄的增加以及生理机能的衰退,人的智力必将持续下降,这与社会各行各业的翘楚多是年长者的现实不符。如果将智力视为言语能力和知识积累等,则成年前,智力随着年龄增加而不断发展,成年后,在基本生理机能良好的情况下,智力维持稳定甚至有所上升。在这两种智力中,前者是流体智力,后者是晶体智力。皮亚杰通过对儿童的研究,发现儿童的认知从感知运动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最终发展到形式运算阶段。新皮亚杰主义者研究成人的思维方式,发现还存在超越于形式运算阶段的后形式运算思维和辩证思维阶段。这一思维形式使人们可以从变化、发展和矛盾的观点思考问题。

  后一种路径可以追溯到奥尔波特对健康人格的研究。马斯洛和罗杰斯等人提出的观点当属经典,即人格发展的最高目标是自我实现。自我实现者各项心理机能的潜能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这种自我实现主要指个体人格功能发展的最理想状态,并没有明确阐述个体的自我实现对他人或整个社会的发展带来多大的益处。比如,一生都身处深山修炼自己品性而有所得的人,虽然实现了自我的发展,但其对他人或社会的发展贡献有限。

  智慧是德才一体的综合心理素质

  尽管智慧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得益于人类高级认知机能和成熟人格的研究,但智力、知识、思维方式、成熟人格与智慧存在本质区别。智力、知识、思维方式本身不存在善恶之分,是中性的。具有正常乃至超常的智力、丰富的知识、良好的思维方式的人既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恶。具有成熟人格的人是积极发展自我的人,是使自己获得最大发展的人,但他们不一定为他人或整个社会的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只有具有成熟人格同时也能实现利他或利社会的人,才是智慧者。由于智慧者是为自己、他人或整个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人,从这个角度讲,智慧必然是德才一体的综合心理素质。

  心理学研究者也大多承认,智慧是德才一体的综合心理素质。例如,巴尔特斯等人将智慧视为让人们过上美好生活的专家知识体系,认为智慧知识是人们在思考重要人生问题过程中产生的实用性专家知识、判断和建议。智慧知识包含五个方面:解决重要人生问题的程序性知识和陈述性知识、关于人类毕生发展的背景知识、秉持价值相对主义但又承认存在绝对价值、知道人生充满不确定性且能对不确定性进行有效管理。斯滕伯格认为,智慧是个体在正向伦理价值的指导下,利用智力、创造力和知识,通过平衡个体自身利益、他人利益和组织利益,平衡长期和短期利益,平衡适应、影响和选择环境,进而实现共同利益的过程。阿德尔特将智慧视为认知、反省和情感(仁慈)三个因素整合而成的人格特征。她认为,智慧者通过自我反省,超越主观成见、摆脱狭隘的情绪,减少自我中心,进而深刻洞察自我和他人的行为和动机,最终实现以建设性、同情和仁爱的方式与他人互动。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的“必仁且智”思想,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

  汪凤炎首次提出并阐述了“智慧的德才一体理论”,认为智慧是个体在其智力与知识的基础上,经由经验与练习习得的一种德才一体的综合心理素质。个体一旦拥有这种综合心理素质,就能睿智、豁达地看待人生与展现人生,并洞察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与事;当身处某种复杂问题情境时,就能适时产生下列行为:个体在其良心的引导下或善良动机的激发下,及时运用其聪明才智去正确认知和理解所面临的复杂问题,进而采用正确、新颖(常常能给人灵活与巧妙的印象)且合乎伦理道德规范的手段或方法高效率地解决问题,并保证其行动结果不但不会损害他人和社会的正当权益,还能长久地增进他人和社会或自己、他人和社会的福祉。智慧既可表现在处理与人有关的复杂问题中,也可表现在处理与物有关的复杂问题上,前者展现出的智慧被称为“人慧”,后者展现出的智慧属于“物慧”。任何个体或群体的智慧中都不可能包含有让其在所有领域都充分发挥的聪明才智。可见,任何个体或群体所拥有的智慧都是特定领域内的智慧(domcun-specific wisdom),不可能拥有全知全能的智慧(overall wisdom)。因而,智慧并非像特质人格那样是完全泛情境性的。与此同时,较之新手,智慧者在其擅长的领域往往更易展现出智慧行为,这意味着智慧者在其擅长的领域往往有更稳定的智慧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特定领域内的智慧有一定的特质论色彩,个体或群体一旦成为某个或几个领域内的智慧者或智慧群体,其智慧素质又相对稳定。

  学校教育有助培养学生智慧素养

  过美好的生活是人类共同愿望。在心理学语境中,“什么是美好的生活”可以转化成“什么是幸福的生活”。那么何为幸福?幸福可以是主观状态,是个体对自己人生满意度和快乐(不快乐)情绪的自评;也可以是客观状态,即自我潜能的实现和拥有人生意义。智慧有助于实现人类的幸福,因而成为一种手段;同时,智慧作为一种人类潜能发展的最高状态,其本身也是人类追求的目标。心理学研究证实,智慧与客观幸福存在很高的相关性。关于智慧与主观幸福感和精神幸福感的关系,研究者发现,智慧确实能够提高人们的主观幸福感;当人们面临艰难处境(如贫困和疾病)时,尽管没有更多的外在资源来维持主观幸福感,但智慧所带来的深刻洞见和仁慈情怀仍能使人们对自己的人生感到满意并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进而获得精神上的幸福感。

  既然智慧是一种优秀心理素质,那么应该如何提高人们的智慧素质呢?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学校教育也许不是培养智慧的最佳途径。不过得出这样的结论仍需谨慎。当前的研究多将智慧局限在人生智慧上,即人们在解决和思考亲身经历的重要人生事件后获得的智慧。这种智慧的形成需要亲身经历重要的人生事件,特别是那些给人们带来痛苦的重要人生事件,如高考失利、离婚、破产、大病一场、亲友故去、战争等。因为这种事件可能会使人们既有的价值观、人生观发生改变,促使人们思考这些不幸事件的意义,增加解决类似问题的经验。如果不将智慧局限在人生智慧(“人慧”)上,而将其拓展到“物慧”上,那么学校教育也许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人们可以从正规教育中习得更多关于事物的道理。此外,如果将智慧视为德才一体的综合心理素质,那么在学校教育中就可以培养学生节制、责任、诚信、仁爱、公正等道德素质,并将培养这些道德素质与各种问题解决策略整合在一起,最终培育学生德才一体的智慧素养。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暨道德教育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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