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迪与社区研究
2020年01月06日 09: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月6日第1851期 作者:齐钊

  在冰心戏称的“吴门四犬”中,相较于费孝通、林耀华和瞿同祖三人,关于黄迪学术思想与方法的论究尚属无多,这一则影响到我们对于黄迪本身的认知,另则也成为我们理解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术传统与特色的薄弱环节。在此薄弱环节中,黄迪与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当时所倡导的社区研究之间的关系尤其值得观照。

  村镇社区与文化功能

  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为了有效推进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的中国化,曾于1928年由步济时和杨开道着手筹备,并于1930年正式成立了清河试验区。虽然试验区的主要工作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实地调查与研究工作的全然阙如。恰恰是对这些实地调查与研究的整理及分析促成了黄迪《清河村镇社区——一个初步研究报告》的写作。

  在此报告中,黄迪明确提出“村镇社区”的概念,并由此指出关于清河试验区的既有研究多从镇与村两方面分别进行探讨,忽视了将村镇社区作为一个整体来展开分析,而后者才真正代表了清河社区的准确范围。为了对此概念作出论释,黄迪分别从农家、商店、庙宇、学校、青苗会与商会等社会结构入手,探究了经济、婚姻、亲属、宗教、教育及政治等功能活动,借此来阐明清河村镇社区实际生活和文化的重心所在。

  该报告的另一重点是对农家在解决人生主要问题上所担负的多重功能的深入剖析,这从篇幅的安排上便可见一斑。其目的在于,一方面要论证农家应该成为社区研究的基本单位,这与吴文藻所谓的最小研究单位的观点基本一致;另一方面又指出这种基本单位的自足程度不应被我们过高估计,因为从经济、政治、宗教、正式教育及婚姻与亲属关系五个方面可以显见农家彼此之间、农家与村之间以及农家与镇之间的不可分割之关联。而这一点恰好支撑了他所持有的家、村、镇都是村镇社区较为完整的社区结构的必要组成部分这一论点。

  可以看出,对于村镇社区这一概念的讨论,黄迪主要是从文化功能的角度来切入的,并且经验材料的呈现与分析要多于理论层面的运思与阐释。因此,为了在理论层面作出补充和发展,黄迪于次年发表了《社区与家村镇》一文。

  社区概念与社区性

  在《社区与家村镇》中,黄迪开宗明义指出他对于社区这一概念的基本认识,而这种认识是受到英国社会学家麦恺维的影响。麦恺维借由离析社区与团体的不同来说明社区的特征从而对社区的概念做出界定,他认为社区是生活在一起并共享一整套兴趣的互相联属的任何人群。黄迪对此的理解是,社区实际指的是一组完整的社会关系,其不仅相当全能,同时又相当自足,它的全能和自足表现在能够满足人们社会生活的各种复杂需要。

  这里似乎仍是从文化功能的视界来看待社区,然而黄迪笔锋一转,紧接着就明确指出社区的空间维度的重要性。在他看来,社区作为一种既完整又独立的单位,其在空间上的表现相当明显,并且借用麦恺维对社区与团体概念的区分来将社区间的空间距离与团体间的空间距离作了对比,由此阐明前者的距离要比后者的距离更长。这也是为何人们将社区称之为“区域社会”的原因所在。

  针对社区所具有的完整、全能、自足和独立的特征,黄迪认为这些仅仅是典型社区的一些相关条件,能够满足这些条件的典型社区在那些与世隔绝的部落中可以见到。然而,大多数社区却常常与其周边一些远近距离不同的其他社区多少存在一点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也是社会演化的趋势使然。既然有了关系,彼此之间就难免会有分工与合作,那么这些原本拥有全能和自足特征的社区也就逐渐地团体化,从而演变为大社区的一部分。

  倘若这时社区的团体化程度有限,或者仍然保持着高度的“社区性”,那么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也不妨继续用社区来称谓它,而透过研究这些小社区的内外关系来发现社区性程度的高低正是社会研究的基本工作之一。

  社区的发展路径与联合社区

  黄迪对社区发展的普遍路径作了介绍,首先是通过指出在较为简单的社会里家族、氏族等集团所具有的相当程度的社区性来确认可以将家作为最小规模的社区,不过,他特别强调这里的家绝非大都市中的小家庭,至少须是农家,这种社区被称为“家社区”。

  其次,他从家际之间在经济交易、行政活动、公共崇拜及群众娱乐等方面所具有的向心趋势论证了向心力使得中心点的各项活动成为家际关系的必要组成部分和共同生活的枢轴。这里的中心点或核心常被称为村落,亦即比家社区复杂性更高的“村社区”。同时,他也明确提出了比村社区更具自足性的“村家社区”的概念,该社区是由位于周围的“家社区”和居于中心的“村社区”所组成。

  再次,黄迪从彼此临近的村家社区之间所发生的更为专门化的关系入手,指明为方便这种专门化活动的开展及满足参与者的需要,各个村家社区之间的中心位置便成为比家社区和村社区都要更为复杂的一种社区,即“镇社区”。而这里的镇社区又与周围的各村家社区彼此依赖,于是它们便共同组成一种更具完整性的“镇村家社区”。

  最后,循着同样的原理和路径,黄迪认为在一些镇村家社区之间的中心点上也会产生“市社区”,而这种市社区又与周围的镇村家社区一同组成一个范围最大的“市镇村家社区”。并且照此思路分析,我们也可以解释世界上少数大都市的发展来由与所占地位。至此,社区发展的普遍路径便也清晰可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黄迪还明确提出了“联合社区”的概念,他认为家、村、镇、市,既各自构成一种社区,又相互之间组成各种联合社区,使得高级联合社区中包含有低级联合社区。每一个联合社区中的各个社区均可划分为“中心社区”与“周围社区”。例如,对村家社区而言,中心是村社区,周围则是家社区。低级联合社区里的中心社区同时也是高级联合社区里的周围社区。各级中心社区提供服务的复杂程度是逐级增加的,低级中心社区的服务多为普通性质的服务,而对于高级中心社区而言,则不仅要具备提供普通服务的能力,而且必须能够提供专门的服务。具体来看,对于离中心较远的周围社区,它只是提供专门服务,而对于离中心较近的社区以及本社区自身则是普通服务与专门服务兼顾提供。

  在《社区与家村镇》的后半部分,黄迪运用上述的理论思考并结合一部分华北农村的资料,在经验研究的层面对中国农村中的家、村、镇的社区性分别作了阐释。文末,他更是态度鲜明地认为当时的中国非常近似于这种性质的家、村、镇及其联合社区,设若将来能够从这种观点来多加研究国内各地的情形,那么对于认识和理解中国社会而言,社区社会学将会产生其独到的贡献。

  总括可知,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力倡社区研究的氛围下,黄迪对于社区研究的理解与阐扬,不仅受到吴文藻、赵承信有关论述的影响而接受人文区位学与文化功能论两种进路的理论与方法论,而且能够保持足够的独立性思考,从而富有创造性地提出社区性、村镇社区、镇村家社区、镇社区、村社区、家社区、联合社区、中心社区、周围社区等概念,以展示出社区本身所蕴涵的开放性、层级性、多维性、交互性、延展性等特征,并借由这些概念对当时的实地研究材料作出相应分析,为我们理解中国社会提供了新的维度与思路。而更具意义和价值的是,黄迪的这些思考与论断一方面可以丰富学术界有关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社区研究传统的认识,另一方面又可裨益于我们今天的社区研究、社区治理、社区建设等领域的拓展与深化。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0世纪上半叶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中国学派’研究”(16CSH001)阶段性成果、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20世纪前半期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中国方案’研究”(17JK071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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