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春林 黄慧:探索金砖自贸区建设可行性路径
2017年09月19日 08:0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9月19日第1295期 作者:蔡春林 黄慧

  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的讨论由来已久,尤其在金砖国家高举经济全球化大旗的背景下,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的可行性问题再次引发各方强烈关注。

  站在经济全球化的十字路口,作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金砖国家应共同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相互提高开放水平。但我们看到,金砖合作潜力还有待进一步充分释放。2016年,金砖国家对外投资1970亿美元,只有5.7%发生在金砖五国之间。在此背景下,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不失为推动形成金砖贸易投资大市场的一个抓手。

  应该说,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符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方向,也是将金砖国家合作推向深入的重要标志,能够让金砖国家在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中获得更多利益,符合国家间经贸合作发展规律。从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成果看,金砖合作越来越务实和详细,已经触及成员间经贸体制机制方面的合作,很多问题如果能够放在自贸区框架下解决,效果将会更好。同时,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能够使金砖合作关系更加务实、机制化程度更深、更具有制度依据,并给世界传递出强化金砖合作的信号,提升国际投资者对金砖发展前景的预期,有利于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在看到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必要性的同时,也要客观分析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面临的诸多挑战。其中,金砖国家各成员的自贸区战略诉求各异、步调不一,是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要克服的一个主要障碍。例如,印度采取的是在全球布局的进攻型自由贸易区发展战略,与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同时推进区域经贸合作,追求的是政治、经济、安全的整体利益最大化。而南非则采取立足于本地区的防守型战略,暂时回避与大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全力推进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建设,巩固其作为非洲门户的战略地位。不同的发展战略表明金砖国家对自由贸易区的功能定位和认知存在差异,在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问题上达成共识的难度较大。

  此外,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在法律制度机制上也存在障碍。巴西和南非分别是南方共同市场和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的成员,根据协议规定,无法单独与其他国家签署自贸协议。要想建立金砖国家自贸区,必须把南方共同市场和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的其他成员都拉入其中。这将带来金砖机制的大扩员问题,谈判难度可想而知。

  认清障碍并不是要对金砖国家自贸区说“不”,而是要找到克服障碍的方法,探索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的可行性路径。

  首先,不应排斥金砖国家成员与其他经济体灵活推进自贸区战略,要在推进过程中寻求利益共同点。例如,巴西已经开始以南方共同市场为整体,与印度、南非进行自由贸易区谈判。继南方共同市场国家与印度签署贸易优惠协定后,巴西和印度都希望扩大协定的覆盖范围。南方共同市场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之间的贸易优惠协定也于2016年4月生效。此外,巴西也表示愿意在南方共同市场框架下与中国就签署自由贸易协议问题进行协商、研究。2012年6月,南方共同市场国家与中国共同签署联合声明,承诺共同采取措施,实现贸易结构多元化,并以平衡的方式提高中国与南方共同市场各成员国间的贸易额。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向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迈进的重要阶段和基础,应该乐见其成。

  其次,尽快启动以“金砖+”模式推进金砖国家自贸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值得注意的是,早于金砖机制成立的印度巴西南非对话论坛已经度过了起步之初的松散和定位不清晰阶段,未来会逐步设立总部和秘书处等办事机构,成为一个经济、军事或政治联盟,可能会对金砖机制形成一定冲击。当务之急,应尽快启动金砖国家与南美国家联盟、非洲经济共同体、欧亚经济联盟建设自贸区的可行性研究,从学术和实践层面厘清法律关系和利益纠葛,实现对印巴南对话论坛的整合,为未来建设金砖国家自贸区打下组织基础和机制保证。

  最后,要放眼长远,不纠结于自贸区的名分,积极落实历次金砖会晤达成的成果,构建金砖国家贸易投资大市场。要从细节入手,逐步降低阻碍金砖国家贸易和投资合作的制度和规则障碍,推动商务签证便利化、劳工制度协商、技术标准和法律事务协同等问题,为企业和个人在金砖国家经商、投资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利用网络技术,构建电子化一体化通关体系,成为事实上的电子商务自贸区。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观念的改变,自贸区作为一个传统贸易理论的概念正在发生嬗变。通过单边贸易投资利益让渡、优惠政策实施,高科技运输物流、海关监测技术运用,完全可以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动金砖国家经贸合作实质性发展,成为事实上的金砖一体化大市场。

  (作者单位:广东工业大学金砖国家研究中心;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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