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外交的核心理念
——访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陈须隆
2016年11月29日 08: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11月29日第1098期 作者:本报记者 邓之湄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际舞台上有力传递了中国对世界发展的美好愿景。日前,本报记者邀请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陈须隆深入解读“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陈须隆表示,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我国当前外交的最高目标和理念,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精髓所在,是对传统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流派的超越,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

  最根本的外交理念

  《中国社会科学报》:据您观察,“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外交理念,缘起何时?

  陈须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产生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其直接起源则是2008年金融危机。金融危机后,各国开始有了患难与共、同舟共济的意识,并催生了G20这样的国际组织。新的时代条件呼唤新的国际关系思维。当今世界许多问题,一国无法独善其身,命运共同体意识成为时代所需。

  在G20诞生后不久,中国提出要用一种蕴含着合作共赢、同舟共济意识的国际关系新理念,替代零和博弈、丛林法则等国际关系旧思维。2010年5月和2011年9月,中方分别在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和关于促进中欧合作的论述中,提出了“命运共同体”思想。这便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最初的萌芽。

  《中国社会科学报》:相对于具体的外交思想和实践而言,“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可以说是一个根本的理念,是否可以这样理解?

  陈须隆:可以这么说。因为它更能反映当代世界和当代中国外交的特点,把其他许多外交思想都容纳进去。无论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还是新型大国关系、周边外交、新安全观、全球秩序观、“一带一路”建设等,都可以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理念之下找到自己的位置。

  我国在不同场合提出的一系列外交思想、理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之间的关系,可以这样来理解: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我国当前外交的一个最高目标和理念;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是通往这一目标的路径;“一带一路”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中国全方位外交包括周边、大国、发展中国家、多边等不同层面相关的诸多外交理念则为实现这一目标作出具体贡献。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坚持和平与发展的外交方针,特别强调合作共赢。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合作共赢二者紧密相关。共赢的“共”,在全球和人类层面,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此外,建设新型国际关系、关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包括今年杭州G20峰会上,我们强调同舟共济和伙伴关系,都与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紧密相关。

  《中国社会科学报》:现在国内和国际上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有不同解读。如何才能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这一理念?

  陈须隆: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内涵,可以分两个层面来理解。

  第一,它是一个世界观,反映了中国对当今世界的看法。今天,人类生活在“地球村”,必须同舟共济、守望相助。虽然在全球化进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同声音,极端主义、民粹主义、保守主义等倾向有所增多,但从实践上看,世界各国的相互依赖仍在不断加深,全球化仍是大势所趋。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中国的外交理念,也是中国对世界的未来愿景。

  第二,它反映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从实然的角度看,当今世界越来越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中国与外部世界密不可分、患难与共,中国与世界各国都是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一员。从应然的角度看,中国在自身的外交实践中,也积极致力于与各方携手,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可进一步细分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等不同层次的“共同体”。

  对于如何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可依据不同地区、不同国别、不同国家的发展状况,以多领域、多层面、多速率进行构建。多领域——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环保;多层面——全球、地区、次区域、小多边、双边、国内;多速率——根据各国不同发展情况,有的国家快、有的国家慢,要帮助和关照弱小国家、弱势群体,确保他们不掉队,体现了普惠平等的理念。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虽然强调合作共赢,但并不否认矛盾和冲突。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免不了会有矛盾、冲突和挑战,需要我们运用智慧去应对。对于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分歧,要善于管控;对于违背根本原则的问题,则要坚决斗争。

  深厚的历史和现实根基

  《中国社会科学报》:从历史的角度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新中国的外交思想是什么关系?

  陈须隆: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特征,都需要根据当下的世情与国情,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提出适合当时形势的外交思想,都需要回答几个基本问题:中国如何看待世界;中国与世界是怎样的关系;中国如何为世界和人类作出更大贡献。新中国所有对外战略都有一个共同目标,即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毛泽东关于三个世界划分的理论、邓小平关于和平与发展的理论、江泽民关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理论、胡锦涛关于建设和谐世界的理论,共同点都是高瞻远瞩、顺应时代潮流,反映了一定历史阶段中国的世界观与国际关系基本理念,也蕴含着中国的外交战略与政策。

  十八大以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逐渐成为更易为外界所接受的理念。在本质上,这一理念与之前中国历届领导人的外交思想具有历史传承性,都蕴含着中国文化崇尚和平的理念和灵魂,旨在通过共商共建共享的途径,达到世界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最终目的。

  当今时代,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外交上必须要有大国气派、大国特色、大国作为。中国是目前世界上唯一把“共赢”写在外交旗帜上的国家。我们提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愿景,有利于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发挥大国作用。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指针,也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精髓所在。

  超越西方传统理论流派

  《中国社会科学报》:“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与西方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有何区别?当前西方社会是如何理解和看待中国这一外交理念和实践的?

  陈须隆:西方传统国际关系理论主要有三大流派: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它们或强调权力斗争,或强调制度规则机制,或从认知、相互作用等方面强调建构的作用。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的是共同利益、共商共建、责任共担与权利共享。

  西方传统国际关系几大流派往往互相排斥。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理念,同时也吸收了西方流派中的一些有益因素,如自由主义强调的机制建设、建构主义强调的认知和相互作用等。

  可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传统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流派的一种超越。它放弃了零和思维、冷战思维,超越了西方传统的权力政治,强调妥善处理国家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关系,因此它适合于当今时代发展潮流,指明了新型国际关系的发展方向。

  从东西方文明比较的视角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属于东方文明思维。相比于西方思维长于分析和逻辑的特点,东方文明更强调思维的整体性,它把世界看成一个整体,着力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从这一角度而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彰显了一种东方的智慧。

  当今天下大势,国与国的距离不断拉近,世界越来越变成一个“地球村”,西方人的认识也在随之改变。过去西方人可能不太认同东方文明的整体世界观,但现在他们也逐渐认识到世界的相互依赖、互联互通以及全球整合的必要性。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际上必将获得更为广泛的接受。因为世界要实现共同繁荣,就需要把蛋糕做大、分好,让每个国家都有获得感,都得到平等相待。“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蕴含的“合作”、“共赢”、“普惠”的思想,恰恰是国际普遍认同的理念。中国在推动新型国际关系理念付诸实施上抱持坚定的决心与自信。

  当然,“人类命运共同体”外交理念要想在世界上得到广泛理解和接受,还离不开正确的对外翻译、传播和阐释。在对外翻译时,要考虑文化、宗教等因素,针对不同对象寻找最佳表述,精准到位、避免歧义。此外,还要特别重视智库和媒体的作用,他们往往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向世界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丰富内涵。

  引领中国的外交实践

  《中国社会科学报》:当前,在这一理念指导下,我国的外交实践取得了哪些成就?

  陈须隆:过去,我们所理解的“国际”仅仅是超越国界;如今,随着国际关系的全球性越来越突出,我们开始谈论全球主义、全球秩序、全球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彰显了中国领导人的全球视野和全球胸怀,同时也反映出中国正越来越接近世界舞台的中央。

  迄今为止,中国在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已有不少突出的外交实践成就,如金砖国家峰会、“一带一路”建设、亚投行成立等。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中倡导的“五通”理念,彰显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之义。

  下一步,我国外交实践的重点可能会放在“全球治理”上。当前,全球化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要让全球化真正普惠世界人民,就需要给它“把把脉,开开方”。今年杭州G20峰会是一个新起点,峰会形成的丰硕成果对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及全球化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尽最大努力确保峰会成果的落实。

  《中国社会科学报》:作为社科学者,我们应从哪些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阐释和完善工作?

  陈须隆:我们要在全面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内涵的基础上,深刻体会“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中国外交战略思想与理论的继承性与超越性。我认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至少有三大灵魂和核心内涵:一是服务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二是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三是携手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为一种外交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内涵丰富,但其具体内容还有待进一步系统梳理、充实和完善;作为一种外交实践的目标,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工作者也还有很多工作可做。

  “人类命运共同体”应该是一个包含多要素的复合型立体架构。其涵盖多行为体、多层面、多领域、多疆域,具有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联互通、互惠互利、共建共享五大属性,表现为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生态“五位一体”的综合成果。

  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实践过程中亦有不少亟待厘清和解答的领域,比如说,如何处理相互间的理念分歧、利益纷争和责任差别,这些都值得学界严肃探索。

  今后一段时间,社科学者需着力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进行全面阐释,将它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说清楚。这种阐释不是自说自唱,而是用它来更深刻、更清晰地解释世界大势,深度回应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比如,“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联合国宪章精神等的契合;西方人对于“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治理有什么关系”这一类问题。我们相信,深度的参与与合作研究,将是学者为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的重要方式。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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