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实践与思考
2020年03月19日 00:4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3月19日第1889期 作者:谢锦江 黎祎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3月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上说:“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青少年学生身心都处在成长发育时期,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意义重大。按照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应贯穿国民教育的整个过程:以幼儿、小学、中学教材为重点,构建中华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全面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队伍水平;着力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多元支撑。受广东省湛江市教育局的委托,岭南师范学院“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课题组,从2015年开始,就湛江市中小学如何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工作,进行了系列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在教材编写、师资培训和课堂教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创新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材的编写模式。

  中华文明五千年,优秀传统文化经典作品浩如烟海,如何从中选取适合于中小学生认知水平和教育特点的学习材料以及如何编排、阐释所选材料,是课题组首先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课题组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确定编写《优秀传统文化精选读本(小学低年级版)》《优秀传统文化精选读本(小学高年级版)》《优秀传统文化精选读本(初中版)》《优秀传统文化精选读本(高中版)》一套四本教材(该套教材将由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该套教材有如下特点。

  一是内容选择全面。小学版和中学版均从经、史、子、集基本典籍中选材,选取的内容与部编教材衔接得当且不相重复。二是编排体例新颖。小学版按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编排,循序渐进,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中学版横向按经、史、子、集,纵向按时代先后编排,条理清晰,一目了然。三是义理阐释创新。相对于部编教材,增加了“文本大意”,便于学生自学;对于所选原文的注解,不仅在首个注释里有题旨概要,更重要的是每篇文章在注释后,专设“文理启示”或“情理启示”,对篇章的中心思想进行归纳概括,提炼出具有启迪性的思想观念,帮助学生掌握该篇作品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进而获得丰富的精神滋养。此外,书中穿插的“国学知识”补白,既可丰富学生的国学知识,又可增加学生阅读的兴趣。

  该套教材在初稿完成后,曾邀请和组织国内专家、中小学一线教师和教育机构教研员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普遍认为该套教材编排体例新颖,内容选材精当,难易适中,配以“文本大意”,便于学生自学;书中所设的“文理启示”或“情理启示”,独具匠心,可以帮助学生准确把握原作的主旨或情感意蕴,引发学生多方面的思考,较之国内同类教材特色明显,不仅可作为学生读本,也是学生家长和社会读者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可多得的读物。
 
  二、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队伍水平。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在中小学德育、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课程标准修订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应结合教学环节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中小学校还是由语文老师承担起传统文化教育的职责,其他教师很少参与。这就导致很多语文老师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当成了语文课来进行教学,没有真正让学生体验到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涵和价值,没有真正传达出优秀传统文化是一种生活情趣、一种人生态度、一种审美方式、一种价值观念。为此,课题组组织国内具有深厚传统文化功底和传统文化推广经验的多位专家,对湛江市中小学校各科教师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和教学技能培训,线下(实体课堂)线上(网络课程)相结合,三年来,近万名教师接受过培训。通过培训,湛江市大部分教师提高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初步胜任在本学科内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

  三、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活动形式。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核心是道德教育,这种教育,不仅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衔接起来,还应与丰富多样的教育形式统一起来,亦即在具体的教育活动中体现“道”与“术”的完美结合。为此,课题组在中小学开展了大量的具有“趣味”性质的教育活动形式,如书法、国画、剪纸、戏曲、武术等,并指导和推动中小学生在传统节日庆典、班(团)队活动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2019年10月,课题组与湛江市委文明办、湛江市教育局和湛江市电视台共同举办了首届湛江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大赛(总决赛暨颁奖典礼在岭南师范学院举行),大赛主题是:弘扬传统文化,培育时代新人。本次比赛有效地提升了湛江中小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增强了他们对民族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和自信心。

  在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过程中,课题组成员强烈感受到以下两个方面的关系亟须从政策层面加以理清。一是应尽快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国民教育评价标准。国家严禁增加学生学业负担,因此,中小学不可能在国家规定的课程体系外再开设专门的传统文化教育类课程,如果现有课程内容及课堂讲授没有融进传统文化元素,那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就无法落地。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国民教育评价标准已刻不容缓。二是大学尤其是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类各个专业应开设并增加传统文化类课程,培养出更多的既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又有传统文化素养的合格教师,以期满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后的中小学课堂教学的需要。
  
  (作者单位: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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