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从中国文化原点看“小说”起源
2019年03月11日 09:0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3月11日第1649期 作者:李华

  关于中国小说的起源问题,历来争讼不决、难有定见。但是,如果摒弃西方“小说”观念的影响,而回到中国文学发展的本源来看,战国时期不仅已经出现了小说的成熟形式,而且也出现了有意识的小说创作。

  愉悦地游说劝告

  杨义在《中国叙事学的文化阐释》中曾提到,在进行文本批评的时候,应当回到中国文化原点。这一观点启发我们,在探讨中国小说问题的时候,也应回到中国“小说”的特有含义去进行阐释。我们目前所用的“小说”概念多受西方影响,距离传统文化语境中的“小说”概念已有偏差,而这恰恰是造成关于中国小说起源问题聚讼不已的关键所在。这点可以从字源上找到其最初的含义。

  首先,《说文》解释“说”为“释也,从言、兑。一曰谈说”。即旨在说明一个道理,这是“说”最初的含义。例如在《墨子·经上》:“说所以明也。”又如说卦、说经等。可见,讲明一个道理,是“说”的最初含义。在这一含义的基础上,“说”又引申出“说服,劝说”之义,如《史记·魏公子列传》记载的“公子患之,数请魏王,及宾客辩士说王万端”。这里的“说”即游说、劝告之意。同样的情况在《周礼》中亦有出现,如《周礼·太祝》载“六曰说”。注:“以辞责之。”《周礼》中的“说”已经成为一种独特的语言类型而被单独列出,其特点便是通过言辞表达批评、劝告之意。

  也正是由于这种批评、劝告的目的,所以“说”也自然而然地具备了“议论”和“谈说”的意义,如《广雅·释诂二》:“说,论也。”清代袁枚《祭妹文》:“汝来床前,为说稗官野史可喜可愕之事,聊资一欢。”如果前者是从语用上来界定“说”,那么此处便是从语体的角度来传达出“说”的语言特色。

  其次,“说”的原始含义中,还有重要一点不容忽视,那就是“说”在读yuè的时候,还有“快乐,使快乐”的意思。例如《论语》中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所采纳的正是“说”的这一含义。

  以上是“说”的含义,那么“小说”又应作何理解呢,为何要在“说”前冠以“小”字呢?“小”在《说文》解为“物之微也”。即形式的短小;另外,“小”同时还常常带有某种贬义的色彩或者强调不重要,如指品质不高的人,《诗·邶风·柏舟》:“愠于群小。”《庄子·列御寇》中的“彼所小言尽人毒也”。“小”多指形式不大,或者不重要、不值得一提或带有贬义色彩的内容。如首次出现在《庄子·外物》中的:“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与“大达”并列的“小说”,即指这种琐屑的言论。

  由上面对“说”与“小说”原始含义的分析,大体可以总结出中国早期“小说”的含义。首先,这与以游说、劝告别人以接受自己的观点的议论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其次,“说”这一文体,是从游说活动中生发出来的,具有传达道理、表明立场的实际作用。再次,这种语言形式还应当具备让人愉快接受的特点。最后,这一文体不仅形制短小,且在当时并非主流文体,并长期处于被忽视的地位。

  士人的有意创造

  文学自觉始于何时,各家莫衷一是。由于界定标准的不同,文学自觉也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定义。首先,何谓“文学”,是否强调情采、是否追求文字华美、是否有意为批评……界定标准的宽严与否往往导致对文学自觉的时间界定不尽相同。而小说产生时间的界定也是如此,如果按照中国“小说”的含义出发,以有意识的追求“说”的效果和功能作为中国小说的重要标志,小说出现的具体时间可以往前推至战国时期,与“说”的原始含义的出现时间相一致。

  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提到:“至战国而文章之变尽,至战国而著述之事专,至战国而后世之文体备。”所言甚是,战国时代的游说风气和智辩之风,为小说这一文学样式的出现准备了丰厚的文化土壤。

  首先,战国时期的小说与游说、论辩有着密切的关系。《文心雕龙》曾提到,善于雕饰的论说文风与纵横家有着密切的关系:“故知炜烨之奇意,出乎纵横之诡俗也。”“炜烨”是刘勰对“说”的一个重要评价。而产生了最早的志怪小说“齐谐”的齐国,其本身就存在着高谈阔论好夸饰之言的论辩文风。《史记·货殖列传》记载,“(齐)其俗宽缓阔达,而足智,好议论”。《汉书·邹阳传》载“齐楚多辩知”。由此可见,“说”的价值在战国时代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关注。

  其次,诸子在议论过程中对“说”的效果的追求也在战国时期逐渐显现。比如孟子曾提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孟子·离娄下》),对“说”的强调已经上升到了一定的高度,甚至认为,“学”是途径,而能“说”才是最终目的。这说明“说”在此时不仅仅是一种语言手段,而且已经成为一种目的性很强的文学存在样式。

  不仅如此,人们为了达到传达思想的目的,已经开始有意通过对文辞的修饰来增强“说”的效果。士人们常常会刻意地使文章华美繁丽,追求形式上的美感,而使人们乐于接受。如《荀子·解蔽》曾对墨子的文采不足提出了明确的批评:“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墨子也曾说过,自己不追求文采是因为怕“以文害用”,所以“其言多不辩”。从有意避免文采这点来看,这种为了增强说服力而有意修饰的行为应当也可以算是某种意义上的自觉。诸子著作中的记载也切实证明了这点,如前文提及《庄子·外物》说:“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与大达亦远矣。”由此可以看出,人们不仅仅有意为说,而且注意到需要用修饰来增强“说”的被接受的可能。明代佘震启、郑玄抚编的《秦汉魏晋文选》对战国时期不以经术为本的文章颇有微词,但也同时揭示出了在战国时期,人们转而去追求“说”在形式上的美感的一种自觉性的努力,甚至不惜与经术相背离,而采用“回遹不经”之语。而这种创作形式,恰恰与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小说”若合符节。近年来,清华简《赤鹄之集汤之屋》的发现将中国小说的出现时间提前到战国早期,恰恰是从文献上对上述论点的印证。黄德宽曾指出:“这篇先秦小说的发现,为中国小说文体起源的研究提供了珍贵新史料。文学史家关于先秦无小说的结论,因此篇的发现,恐怕需要重新改写了。”

  虽然战国时代专门记录这种小说的文献目前能见者寥寥,但从先秦典籍的只字片语的连缀中,我们已然能够看到诸子有意为小说的自觉,出现了有意图的小说创作。例如为了使被游说的水平不高的诸侯乐于接受,士人往往会自创一说,把大道理用小言论表现出来,而其中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太子为了向君主讲明注意后患的道理,而有意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故事。此外,揠苗助长、智子疑邻等故事,也均是在同样的目的下出现的。按照中国传统的“小说”概念,以上内容均可被纳入小说的范畴。

  通过对中国“小说”概念的溯源能够发现,小说这一文体形式与“说”这一概念的产生是同步的。这意味着,小说这一文学样式最迟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虽然战国时期的小说尚未以专辑的形式固定下来,而仅是零星地存在于子书之中,但战国的“说”文已然具备了成熟的中国传统小说所应具有的全部因素:从形式而言,有故事情节,有创作与虚构成分;从功能而言,有愉悦性情或劝说之功能;从篇幅而言,短小;从作者而言,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而有意为之。中国传统小说中的讲道理、愉悦性情以及增强说服力的形式,此时已经全部具备。

  由此可见,中国的传统小说不仅在战国时代已经出现了,而且已经具备了文人有意而为之的成分,是以一种较为成熟的文学样式。研究中国古典小说,战国时代不容忽视。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早期中国的文化选择与价值重构”(14CZW01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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