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国家治理中民本主义的建立
2021年04月02日 08:4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4月2日第2139期 作者:韩昇

  国家以何为本,关乎国家的性质及其治理的方向,而国家权力的来源则关乎其合法性的建立。这些都扎根于各个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之中,从而构成广大民众的普遍认识而被接受,并视为天经地义。中国从上古时代就形成了民本主义,颇具民族特色。

  神话隐含合法性认同

  人们对于国家权力合法性的认同,隐藏在其民族创世的神话之中,这是不太引起注意的方面。神话是人类对于原始文明起源的认识,包含着丰富的信息,对后来的发展产生极大影响。始祖神话尤其重要,从人性角度而言,人们会关心最初的祖先是谁,从哪里来。从文化和政治角度来说,始祖代表着一个民族的基本特点,构成文化传统和政治的合法性。

  追溯华夏族的起源,必定要叙述始祖的诞生,各个族群有各自的始祖,留下各种传说,但现在大多失传了。大一统帝制国家形成之后,必须从源头上阐明民族与国家的来龙去脉,遂整合各种传说,形成广为认同的说法。这项事业完成于西汉鼎盛时代司马迁撰写的《史记》。

  《史记》开篇第一卷就是对远古华夏族源流的整理,并成为后世历史叙述的主流说法。被司马迁尊为华夏族始祖的是黄帝,其身世记述称:“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始祖本应是华夏族的最初之人,而黄帝却是“少典之子”,那么为何不从少典讲起呢?对比西方的人类起源传说,其差异性更加醒目。西方文化中人类始祖亚当是上帝创造的,而华夏族始祖是人生下来的,两者有着根本区别。

  西方话语中的人类始祖亚当具有仅次于神的地位。神是不容置疑的绝对存在,而亚当除了犯下偷食禁果的错误之外也无可置疑。人类犯下的所有错误都发生在亚当之后,从而给人类建立起神圣的信条——人类来源于上帝,神绝对正确,人必须听从神的旨意。《旧约全书》用犹太人违背神意而历经磨难的历史来证明神的绝对正确,进而建构起西方国家权力来自神权的合法性根源,从上古以来并未改变。

  华夏族始祖黄帝既然不是神创造的,其获得始祖地位的根据则必须在人类社会中建构。东汉末儒学大师郑玄注释《史记》时引述《中候敕省图》说,“德合五帝坐星者,称帝”。亦即认为“帝”代表人品道德,只有德高望重堪与其地位相配者方能称“帝”。他还引用《坤灵图》说,“德配天地,在正不在私”,进一步阐发“德”要堂堂正正,不谋私利,以天下苍生为念。由此可知所谓“五帝”时代乃“天下为公”,而非“家天下”的时代。

  在黄帝事迹的叙述中,司马迁建立起中国古代政治领袖最为根本的条件,那就是除暴安良、顺应民心。这显然是基于人文的条件,而不是由上天命定。这一条构成了中国政治最重要的合法性根源:天下不是一人一姓的天下,天命无常,唯有德者居之。司马迁据此建构起中国历史的传统,给中华民族树立起人文的始祖。

  天命向民本主义转移

  大禹治水与开辟九州的功绩实在太大,无人可比,赢得部众的衷心爱戴,成为英雄偶像般的存在。因此,他的儿子启就很容易获得拥护,取得权力,继承了禹的首领位置,从而终结禅让,改写历史。至此,氏族制瓦解,进入父位子传的“家天下”王国时代。

  最高权力化公为私,功勋是重要的资本,构成了权力合法性来源的政绩要素。但是,这个合法性根据并不充足,否则今后有功之人皆可篡位,此乃政治大忌。夏朝因为禹的功绩而建立,同样因为桀的乱政而丧亡。商汤推翻夏桀的《汤誓》指斥,“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因此,“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亦即商朝乃奉天行伐。商汤灭夏未必是后人描述的一个王朝推翻另一个王朝的轰轰烈烈的革命。历史上夏人远鬼神而商人崇拜上帝神灵,商朝替代夏朝的意义更在于一次文化的大转换。对于商朝至关重要的是所谓的“上帝”,以及由神明主导的文化形态。

  商人崇信鬼神是出了名的,反映在方方面面,尤其在代表商文化的甲骨文和青铜器上更加凸显。商人最崇敬的是“帝”,相信自然界有诸多神灵存在,人们必须祭祀鬼神、顺从神意。在《礼记·表记》中,孔子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国王处理国务要占卜,朝廷设置专门机构和卜官。显然,商朝试图在政绩之上塑造“上帝”,补强国家权力的合法性。

  商朝通过塑造“上帝”证明自己获得天命。周推翻商,必须破除商朝的天命观。周公用夏和商灭亡的历史进程来论述天命无常,并以此指出:第一,王朝要有天命才能兴起。第二,要懂天命才能维续。夏和商末代君王不懂天命,上天便降下懂天命的人来帮他,但他不悟。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王朝末期出现头脑清醒的忠良之臣遭到排斥的现象。第三,如果统治者不悟天命而肆意作孽,便有新的负有天命的人降生,就会发生改朝换代的革命。据此,周朝取代商朝在于天命的转移。天命根据什么转移呢?周成王说,“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积德在于惠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命转移说不仅呈现为天命在新旧王朝间转移,更深层地表现为由天命向民本主义的转移,从上帝回归到民众。

  周朝建立民本主义治国宗旨

  周向天下宣告新政权的宗旨、与旧政权的区分,据此建立自己的政权合法性。周武王在誓师大会上公开宣誓:“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惟天惠民,惟辟奉天”。这是全新的政治宣言,激动人心、光彩夺目。周虽然不敢公然否定上帝鬼神,而是接掌了商朝的鬼神崇拜。但是,周用“民”来充实“上帝”,实质上取代了“上帝”。天就是民,天意就是民意。从此,得人心者得天下的逻辑打通了。国家政治基础不再是建立于鬼神崇拜之上,而是建立在以民为本之上,树立起民本主义旗帜。

  周公据此论述了国家治理的目标,说道:引导民众走上正道,才会安定。我们要思考殷商圣明先王的德政,以治理民众达到安康作为最终目的。(《尚书·康诰》)引导民众走正道,关键在于执政者必须以德行为先,民众才会依法度行于天下。(《尚书·梓材》)推行德政,诸侯国君就会常来朝觐,带来各国的贡享,招徕远方、辅助王室,民众诚心悦服。要想周朝万年长存,周王的子子孙孙就要永远保护人民安康。(《尚书·梓材》)

  周朝的执政者清醒地认识到,王朝不可能要求民众永远忠诚,想要得到民众的拥护,只有为他们谋利益。周公树立周文王作为楷模,说道:文王心地善良仁慈,态度和蔼恭谨,关心爱护人民,把恩惠施于那些鳏寡孤独无依无靠的人。从早晨到中午,直至黄昏,忙碌得无暇吃饭,为的是让万民和谐地生活。文王不敢沉湎于游逸玩乐,使归附的方国诸侯都勤勉于治理国家。实行德政的关键是让民众诚心悦服,做不到这一点,即使执政者屡加训导也无法同心同德,那是执政者的错,上帝要惩罚的。

  国家一定要遵循法治,周公指出:处理诉讼案件,要公布有关的法律,以约束民众,显示法律的合理公允。执法要公正,不能权大于法。依法治理还要有伦理道德相辅,才能彰显效果,令民众心服。周族是定居型农业民族,所以对维护家庭和睦极其重视。这里显示出礼法结合的治理思路。

  对依法治理的危害还来自行政方面。例如诸侯国、各级官吏另搞一套,发布政令、造谣惑众、欺骗人民,以博取声誉,对于国家的大法根本不放在心上,危害自己的君主。这就助长了邪恶,必须根据他们的罪行,依法铲除。官吏欺压百姓,也是损害国家治理的严重问题,必须予以打击。对于作威作福、违背君主命令、阳奉阴违的官吏,不是用德政可以治理好的,必须严厉整顿吏治。

  惠民、善政、法治,这些都是周朝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国家治理原则,周朝将它归结为“敬天保民”,由此形成中国古代的国家政治理念和传统,影响深远。周取代商,是农业民族取代了农牧混合型民族、人本主义取代了神明崇拜、更加强大的封建制国家取代了都邑方国体制。可以说,周朝给后世中国建立起民本主义的治国宗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三到九世纪北方民族谱系研究”(20&ZD212)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原副会长)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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