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传播视角看美好生活的可供性建设
2020年03月27日 00:3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3月27日第1895期 作者:韩立新 路颖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决定党和国家根本任务,据此,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党的使命不懈追求。
  
  美好生活需要的可供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个论断,不仅包含着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容,也包含了美好生活需要实现的传播性。一是美好生活需要的主体是人民,人民相互之间通过社会传播的各种方式来协调、沟通和分享对美好生活的愿景和体验。二是从认识的角度来讲,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是通过纵向、横向的比较来明确的,不同主体进行纵向、横向比较的参照系、信息来源不同,其更高要求的内涵就会被赋予具体的内容。也就是说,社会传播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有塑造功能。

  在新的传播技术推动下,人们的社会交往范围不断扩大,美好生活需要的这种社会传播特征就会愈加强化,这个社会尺度的影响就会更多地显示出来。社会传播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这一塑造功能,为我们建设美好生活提供了一些传播手段,即通过提供比较的参照物建议、通过获得参照物的渠道建设以及通过提供比较的机制建设,为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供应了一种信息体系和参照体系,我们称这一现象为美好生活需要的可供性。可供性是美好生活建设的一个重要维度。

 

  可供性建设的方向
  
  马克思认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是由社会产生的;因此,我们在衡量需要和享受时是以社会为尺度,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为尺度的。因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会性质,所以它们是相对的。”马克思既发现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的规律性,也发现了人的需要以社会为尺度的规律性。马克思对人的需要以社会为尺度的规律性的发现,给我们指明了进行可供性建设的方向。

  一是在着力发展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生活的前提下,也要着力建设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建设这个以社会为尺度的生活过程本身。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既需要物质基础和精神内容的建设,也需要生活过程与社会尺度建设。二是社会尺度作为需要满足的参照物,随着人的交往范围变化而变化,发达的现代传播系统不断改变着人的交往范围,促使社会尺度本身也成为一种普遍的需要,对尺度的供应成为社会传播的新内容。三是物质文化建设不仅是物质满足的过程,也是社会尺度需要实现的过程,社会传播是将二者融合统一的过程和机制。主动介入这一过程,改变物质交往中的尺度,改变将物欲美学化而装扮成社会时尚的传播过程,增进美好生活尺度的供应。社会尺度的供应是美好生活需要向着良好的社会愿景进行的塑造力。
  
  可供性建设的宝藏
  
  在新的传播技术推动下,社会正在经历着媒介化的过程,社会传播作为社会实践的一部分,在社会尺度的可供性上表现出许多可能性。

  其一是创造适宜于社会传播平台的尺度化内容。社会传播平台上的内容充斥着各种各样庸俗的、市侩的、甚至是腐朽的内容,这些内容常常戴上新技术、新元素的面具,以时尚的面孔示人,弥散在社会传播平台上,客观上成为许多人的社会尺度,使社会生产的物质成果成为这些东西昭彰的资源。这是忽视在社会传播平台上进行尺度建设的后果。大众传播是重要的,但不能在实践中用大众传播的重要性代替社会传播的重要性。社会传播过程可以将美好生活的尺度符号化,创造美好生活的意象,使之成为反映主流价值观的尺度,并融入到社会过程中,这仍然是大众传播不能替代的。在这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有大量的可资借用的资源,比如古人将孝这个观念,编写成二十四孝的故事,在民间长期流传,这种社会传播的意识和方法今天仍值得借鉴。促使有社会尺度意义的美好人物、故事以社会传播的方式流传,使之在人们需要满足过程中发挥出调节和引导作用,将美好生活的因素符号化为一个行为或物体,通过营造象征物,创造“美好生活的神话”等等,仍然值得高度重视。

  其二是建设新型社会传播平台。马克思认为,人只有真正占有自己的本质从而以“类生活”的方式存在时,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真正得到了满足,人才是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类生活”即生产生活,除了需要物质资料生产,还需要民主法治保障、公平正义的价值理性和生态良好的环境空间等必要的生活要素。在自发的社会传播过程中,大多时候,人是以群的方式存在的,人的视野和意识表现在他们的“共同的活动”中,这还不是真正的“社会的活动”。只有当人们意识到“我从自身所做出的东西,是我从自身为社会做出的,并且意识到我自己是社会的存在物”的时候,个人才从“共同的活动”上升到了“社会的活动”。社会传播的目标不是把人“圈群化”,不是强化特定群体的人的“共同的活动”,而是把人社会化,从群体的“共同的活动”提升为“社会的活动”。改变当前网络传播“圈群化”的格局任重道远。

  在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建设过程中,除强有力的管理之外,依照社会尺度建设的要求发展和改善社会传播,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光明日报》十年来对丽江旅游的追踪报道,给我们提供了一只值得解剖的麻雀。该报2008年12月1日以《高原明珠再放异彩》为题,报道了“丽江,已成为中国旅游业的一张响当当的名片”的故事。九年之后,该报2017年2月7日2版以《丽江旅游业须防养痈成患》为题,报道了这里“屡屡发生的殴打坑蒙游客事件”。2017年2月25日,中国新闻网报道了“丽江古城被国家旅游局严重警告”的消息。2018年1月18日光明网发表评论员文章《雪乡现状如同遭遇了雪崩》。该报2019年1月22日又报道了《云南旅游:转型升级带来美丽蜕变》。“美丽梦幻的玉龙雪山,神奇迷人的东巴文化”是如何使游客从审美愉悦变成审丑体验的?美景是如何变成乱象的?美丽蜕变又是如何发生的?强有力的管理固然是不可替代的力量,当地的部分旅游业经营者之间,以及与他们有着利益关系的那些人之间的社会传播囿于“共同的活动”,形成了利益追索的共意是不是一个原因呢?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当强有力的管理稍微出现松动,上面提及的乱象就可能重现。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传统媒体的分化与跨界融合研究”(17BXW03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河北省城市传播研究院院长;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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