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刚:出土简牍与秦汉历史图景的重绘
2019年03月01日 08:3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3月1日第1643期 作者:沈刚

  秦汉时代距今久远,留存下来的传世文献数量有限,做具体研究时不免捉襟见肘,因而研究者对这一时段的材料渴求尤为强烈。针对一个多世纪前出土的西北汉塞简牍,王国维在20世纪20年代就认为是当时史学的四大发现。与此相比,近二三十年来,考古发掘和国内高校购藏的简牍呈几何级数递增。同时,居延汉简等早年公布的大宗简牍也重新整理出新的图版和释文,并且随简文公布的考古学信息也更为丰富。近年来,秦汉史领域以简牍作为研究对象的成果比例激增,成为热点之一。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秦汉史研究的生态,体现出学术研究的时代特征。

  秦汉简牍史料有其特点

  流传至今的秦汉传世文献,以正史为主,包括史部和子部文献,都是经过史家选择、剪裁过的史料,而中国传统史学有经世致用的理想,因而不免或多或少地蒙上主观色彩。简帛是当时书写的主要载体,其内容多样,而且无记载历史的自觉性,正因为如此,它们表现出与一些传世文献不同的特点。

  首先,材料的原始性。目前所见简牍大致可以分为文书和典籍两大类,前者是政府日常行政档案、法律文书等;后者为当时学习或刊用的书籍等。这些都是当时的实用品或对实用文书的模仿(如墓葬中的告地策),是反映当时社会各方面的原生态材料,对于现代史家来说是第一手文献。

  其次,与传世文献的互补性。传世文献以正史为主体,列入纪传的人物以皇帝、高官、贵族为主,虽然也有现代史学更为关注的经济、社会史材料,以及普通人的历史,但从体量看,并非主流,只是作为背景或底色存在。同样,政论家和思想家留存下来的文字,目的在于表达其观点。目前公布的简牍资料恰恰相反,比如以里耶秦简、走马楼吴简为代表的地方郡县行政文书,居延汉简为代表的西北汉塞军政文书等,它们记载了基层官吏年复一年的繁琐工作,而这是保证帝国运转的基础。

  再次,简牍文献内容的复杂性。在纸张作为书写载体普及之前,简帛承担了这一功能。承载日常书写信息的职能导致其内容多样且庞杂,包括当时人日常行为和思想意识需要诉诸文字的所有记录,既有反映知识体系的典籍,也有民间信仰的数术;既有行之于帝国的法律,也有依据制度行事的日常繁复行政。即使我们以“后见之明”做出分类,也难以完全区分其间复杂的情况。

  出土简牍丰富秦汉历史图景

  我们今日的秦汉史知识主要是从传世文献中获取的,它所建立起的时空框架仍然是今人了解那个时代的基础。但简帛文献与传世文献的差异,使得二者可以互为补充,丰富我们对那个遥远时代的认识。

  一是模糊的定性能够得到具体、生动的例证来验证。秦为中央集权体制的开端,这一体制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但秦祚不永,《史记》等正史记载的事情较为简略,虽然也有对秦政的描述,但多出现在汉代特别是汉初政论家的文字中,多是作为论证新王朝建立合法性的背景铺陈,其中不免有夸大事实的感性描述,而缺少具体的例子。从睡虎地秦简到龙岗秦简,以及新世纪岳麓书院购藏的秦简中有大量的秦代律令内容,这些绵密的法律条文能够看出国家的统治意志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细节,显示了政府将统治触角伸向基层社会每个角落。湘西里耶秦简作为地方行政记录,与上述法律文书互相对比,显现出“以法治国”政权的行政实践,在整齐划一的愿望下,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弹性。张家山汉简的主体是律令和奏谳书,为吕后二年之前的汉初部分法律汇编,从律文和内容看,与秦律颇有吻合之处,若将二者相比较,就能显示出汉律继承秦律的因素以及发生相应的变化和改易,形象地诠释了汉承秦制的内涵,也表现出鼎革之际国家统治方略的些许变化。

  二是填补以前秦汉史研究未曾覆盖的知识盲区。秦汉时代传世文献流传至今,数量有限,且指向性明显。出土简牍资料与传世文献互补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史书记载的一些盲点。秦汉是农业为主的时代,地方基层政权是顺利实施统治的基础,但出土文献发现之前只能依靠正史表、志以及纪传中的只言片语,知道其基本架构是乡里体制,其吏员为三老、游徼、啬夫,以及里正等。然而从秦简到吴简,多批简牍资料都涉及这一问题,比如里的规模、吏员组合的变化、乡里机构向乡亭丘里制度的过渡等,这些四百多年间立体的变化,在传世文献中几乎浑然不觉。

  正史中有《封禅书》《郊祀志》等国家祀典的宏大记录,列传中也有民间信仰的零散记载。但这些文献多是现象描写,或更在意各种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出土文书中有一类重要的数术类资料,虽然同为民间信仰的内容,但更侧重于技术层面,可以更感性地理解当时人的精神生活,深入到古人的思想世界,这与精英阶层的大传统交相辉映,共同展示出其时多彩的时代精神。

  秦汉时期的史料零散,使得历史学家不得不对碎片化的史料,通过逻辑推衍,试图利用某一种理论复原出历史变化的场景。比如东汉是豪族势力进一步伸张的时代。从文献记载的脉络看,这固然是认识东汉社会的一条重要线索,而且因为东汉简牍以前发现较少,使得今人认识也多限于此。近年新发现并部分公布的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以及东牌楼东汉简牍,是从地方政府角度呈现的地方社会:底层小吏逐捕盗贼、维持治安的工作;流民著籍与刑尽刑徒的安置;民众土地交易、宅第买卖;家庭财产分割等。这些看似琐碎的日常社会场景,虽非宏大叙事,但却是东汉时人生活的实录,反映了政府对基层社会的日常治理,与以传世文献梳理出的知识一起构成东汉社会更为完整的拼图。

  利用简牍重绘历史图景具有限度

  尽管简牍出土数量巨大,内容丰富,历史学者将其与传世文献内容相结合,为复原秦汉时代的历史作了种种努力并颇有成效。但就秦汉历史整体而言,简牍发挥作用亦有其限度。同样是以简帛作为书写载体,秦汉与先秦时期不同,《史记》《汉书》等正史为这一时代建立起系统的时空框架,这是认识出土文献的前提条件和落脚点。

  简牍材料也有其自身的局限。简牍的发现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内容不确定,这就导致其所提供的史料信息多零散、碎片化。虽然能够提供某些方面具体而微的知识,但以此为基础来形成系统而全方位的较长时段证据链则十分困难,即使内容、性质相似的简牍材料也是如此。以数量最多的档案文书为例,西北边地的居延汉简是军政文书,而长沙吴简、里耶秦简是地方行政文书,它们在时空、功能等角度相去玄远、凿枘不合。而且就秦汉时期已公布的所有文书档案而言,其所显示的仅仅是当时日常行政的冰山一角,据此来窥知这一时期日常行政的全貌还有遥远的距离。

  简牍虽然是当事人所写的第一手材料,但并不意味着必定准确无误。长沙走马楼吴简《嘉禾吏民田家莂》内容是按照田亩性质、数量收取赋税的莂券,其中统计数值的错讹时时出现,而发生的原因既有客观的计算错误,也有胥吏的舞弊。又如,秦汉墓葬中出土了蕴含信息量极大的法律简牍,它们是实用法律还是随葬明器,学界尚有争议,不同的性质也会影响到材料使用的限度。

  秦汉时代年代久远,今人理解古人还有隔膜。经过研究者的不懈努力,我们已经能够解读多数内容,但也存在着我们无法理解的知识。走马楼三国吴简中频繁出现与赋役制度相关的语词,如“刑”“地僦钱”等就各有十余种说法,这使得我们即使面对着原始资料,却也无法准确地认识其内容。

  出土简牍以传世文献构建的框架为基础,对正史记录的细节和盲点进行补充,构成了秦汉历史相对完整的图景。如果说历史学家的目标是要得到一幅完整的彩色历史图片,对秦汉史而言,传世文献表现出的历史是速写,规定好了轮廓和关键场景,出土文献则填充了斑斓的色彩,补正了一些具体细节,它们共同摹绘出秦汉历史丰富而靓丽的图景。

  (作者系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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