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舜泽 赵子君:全面正确理解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年11月02日 09:4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1月2日总第1566期 作者:吴舜泽 赵子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在“护蓝”“增绿”上下大功夫。

图片来源:CFP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特别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重大决策做出了具体部署。通过调研了解到,一些地方和干部群众对打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要合理性、全面内涵、具体路径的认识还不完全清晰,这直接影响从各自本职工作主动推进污染防治战的积极性。下面就为什么要打污染防治攻坚战、什么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如何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三个问题进行阐述。

  第一,环境形势判断、全面小康内涵、主要矛盾转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都决定了当前必须进行污染防治攻坚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这一重大战略判断强调等不起、慢不得、不迟疑,实际上也是对社会上存在的三种错误观点的纠偏。其一认为,前期工作成绩好就可以懈怠一下。应注意,生态环保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复。如果现在不抓紧,将来解决起来难度更大、代价更大、后果更严重。其二认为,不用这么着力、不需要加快治理。在生态环保问题上,我们不能搞击鼓传花,让风险因素累积演变成为灰犀牛事件,必须更多更好更快地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其三认为,打不赢。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基础,增强打赢打胜的信心。

  从2000年建设小康社会,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年时间全党全国努力的方向就在于“全面”两字。习近平总书记用两句话深刻阐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涵:“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全面小康,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不能长的很长、短的很短”。在三年左右的时间内,举全党全国之力,集中力量,加快补齐生态环境这一突出短板,直接关乎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这是一项摆在我们面前必须攻坚完成的历史任务和时代使命。

  党的十九大提出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其中生态环境是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方面,人民群众对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优美的生态环境等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所有的工作就是为了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既然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了更高要求,我们就奔着这个方向去加大攻坚力度。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发展重点和价值取舍,目前改善生态环境是重中之重。高质量发展阶段下的环境,不能作为无价低价的生产要素被忽视,也不能仅仅将其作为支撑发展的一个条件,而应把生态环境资源作为稀缺资源要素,予以高标准保护、大力度修复。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污染防治攻坚战就是需要跨越的重要的非常规关口。这是一个凤凰涅槃的过程。我们必须咬紧牙关,要在三年之内,举全党全国之力,集中力量,下狠手扭转粗放型发展的惯性模式,爬过这个坡,迈过这个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际上也能推动绿色转型、绿色发展、高质量增长、供给侧改革,带动性强,有综合多重效益。

  第二,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在既定规划目标要求下,突出重点的阶段性大战、苦战、硬战。

  从目标指标来看,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气、水和土壤三个“十条”等规划计划目标,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攻坚战目标就是“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攻坚战不可能让生态环境在短短三年内全面达标,根本好转是2035年的远期目标,不能因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乱总体部署,或者急躁盲动。在实践中,也反对目标指标的层层加码、级级提速,反对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反对“口号环保”和“一刀切”。

  从任务部署来看,污染防治攻坚战并非针对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开花,而是目标和任务有清晰的限定,不搞“大而全”,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有所为,有所不为。具体就是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及四大专项行动——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实现在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方面明显见效。

  从内涵上看,不能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单一的污染防治或者末端治理。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污染防治攻坚战涵盖绿色发展、生态保护和五个体系建设等全方位内容。第一,绿色发展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当前环境质量呈现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其核心在于黑色增长的惯性和路径依赖,攻坚重点难点在于调整四个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第二,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密不可分、相互作用,分子与分母协同发力。第三,要尽快形成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经济政策体系、法治体系、能力保障体系、社会行动体系,构建激励与约束并举的长效政策制度链条。

  污染攻坚战的一个内在特征是依法常态化严格监管,要深刻认知这是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关键。环保执法督察力度的不断加严,强调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统筹兼顾、求真务实,绝非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关停企业。这样做不仅不会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反而会促成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良好局面。2017年,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全国经济增速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2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清理整治了6.2万家“散乱污”企业,促进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了增产不增污。

  攻坚战具有举旗定向的标志性意义,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绝不是过去工作的平推,注定是一场大战、苦战、硬战。在某种意义上,是对过去牺牲资源环境换取发展的粗放模式的强力纠偏,一定会有地区有干部不适应,一定有群体局部利益受损,也还有很多需要破除障碍的环节。对此,我们需要保持战略定力。

  第三,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对地方党委政府施政能力水平的一场考验。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综合施策、层层落实,方能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一,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要紧盯关键,压实责任,采用“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的“五步法”,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形成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治污攻坚的政治理念、制度氛围和刚性约束,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保大格局。

  第二,树立正确思路。坚持保护优先、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注重依法监管、推进全民共治的基本原则,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动力,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为抓手。

  第三,确立战略。体现“五个一”的要求,即明确一个指导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实一个政治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握一个核心目标——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立足一个基本实际——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能力导向;形成一套策略方法——监测体系、督察体系、宣传体系。

  第四,优化战术。贯彻“六个坚持”,即坚持稳中求进,既要打攻坚战又要打持久战;坚持统筹兼顾,既追求环境效益又追求经济和社会效益;坚持综合施策,既要发挥好行政、法治的约束作用,又要发挥好经济、市场和技术的支撑保障作用;坚持两手发力,既要抓宏观顶层设计又要抓微观推动落实;坚持突出重点,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推进,又要有所侧重、分轻重缓急;坚持求真务实,既要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又要把基础夯实。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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