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小萍:在改革开放中推进分配正义
2018年05月18日 08:0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5月18日第1453期 作者:魏小萍

  40年前发生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是一个重大的哲学事件。它是在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基础上发生的。在纪念这一哲学事件的重要时间节点上,结合马克思对分配正义问题的思考以及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探索,对此展开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以按需分配取代按劳分配

  按照一般的理解,分配正义可区分为回馈正义与平等正义。马克思与自由主义的分歧,并非产生于对回馈正义原则的不同理解,而是产生于对回馈正义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以悖论方式存在的不同认识。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分析,揭示了其经济模式与自由主义所理解的回馈正义之间的内在矛盾。与这一批判思路相一致,马克思将问题的解决路径寄望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在其晚年进一步讨论了如何在变革了的生产关系框架中处理回馈正义与平等正义的关系问题。

  按照马克思的理解,按劳分配在现实中只能是一种差异分配,因而仍然是市民权利(或译为资产阶级法权)。马克思由此提出,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条件下,应由按需分配取代按劳分配。从理论上来说,按需分配原则忽略个体付出与回报之间的关联性,立足于个体对客体对象的需要,不仅将社会从充满对抗性矛盾的经济关系中解脱出来,而且将个体从谋生性的经济压迫中解放出来。这就使人的经济活动不再受制于个人的物质需要,而成为在对象化活动中自我完善的途径,实现真正的有别于丛林法则的人类社会发展模式。这是马克思所追求的、与自由主义所理解的回馈正义含义不同的、蕴含着平等正义理念的回馈正义,回馈正义由此具有了新的内涵,从理论假设上来看,回馈正义自身所蕴含着的对抗性矛盾也就不再存在了。

  倡导分配正义的新思路

  分配公正(即分配正义)问题与社会经济发展动力机制息息相关。实际上,基于中国的基本国情,改革开放的基本思路是倡导分配正义,尤其是强化马克思意义上的回馈正义,从个体、从不同层次的整体角度(经济单位)释放经济活力(例如改革开放初期的土地承包、奖金激励、利改税的激励手段等),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由农村发展至城市。然而这种回馈正义由于其自然属性使然,在一定条件下积累起来的差异通过积累劳动的方式转化为对象性存在(资本),再次引发出自身的悖论问题,在某种条件下,这使得回馈正义在现实中又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一种虚幻的形式。其原因在于,在变革了的生产关系中,回馈正义这一与生产经济活动正相关的动力机制,在废除了其能够产生悖论的条件即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也难以显示其应有的威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缺乏活力。

  实际上,国内学术界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分配公正问题的争论主要是围绕着效率与公平的概念进行的。与传统体制下平均主义理念占据支配地位的指导思想有所区别,中国当代社会改革开放的思路强调的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所谓效率优先,是通过强化马克思意义上的回馈正义的原则,来激发主体追求回馈而形成的经济驱动力。在改革开放初期,主要通过土地承包制来实现,其作用之明显、反应之快速,已经为改革实践的结果所证明。在土地承包这一措施中所蕴含着的理论原则,是通过一定经济关系的变革实现的。通过释放劳动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使其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更加自主地去追求劳动过程中主客体对象性关系的正相关效应,从而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体现了回馈正义原则的强化与社会发展动力机制的正相关性。

  分配正义面临挑战

  平等理念似乎通过计划经济制度得到了保障,但是回馈正义的兑现从个体和局部的角度来说,显然成为问题。这不仅由于严格的经济核算体系在生产资料所有权范围边界不清的情况下实际上难以运行,而且回馈正义意味着差异分配,其自然倾向导致的自由发展终将威胁到平等理念。因此,回馈正义与平等正义之间仍然存在着紧张关系。现实中,在践履按劳分配原则的传统社会主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限制私有经济的规模、限制个人回报的差异规模的现象。

  中国社会主义的改革实践通过强化基于马克思意义上的回馈正义的措施,对其(绝对)平均主义的弊端进行经济运行方式的改革,由此而释放出巨大的主体能动性,客观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然而,随着改革的推进,在市场经济与不同经济成分并存的条件下,除了腐败路径形成的问题,在合法的程序中也在不断积累着贫富分化。与此相应,与传统社会主义的制度性保障体系有所不同,建立在税收基础上的社会与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再分配的渠道,从最低生活保障、基础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方面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

  与马克思的时代有所不同,今天,除了传统产业资本仍然行使着其基本职能,金融资本及其抽象的衍生产品在更加间接的意义上,以产业资本难以想象的速度和规模,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再集中。与此同时,伴随着资本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当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自发的资本逻辑在全球范围内重演。然而,全球范围的宏观调控所仰赖的政治体系显然并不存在,全球的公平正义问题因此成为棘手的时代话题。

  随着中国改革进程的推进,需要理论工作者加强对公平正义问题的思考或者反思意识,尤其是积极推进对分配正义问题的研究。进而加强哲学的功能,能够更好地为这样一个探索——这确确实实是一个探索,而且是创新性的探索——提供理论上的支撑,从而发挥哲学工作者的职能和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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