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振:本土化——跨文化交流的基本规律
——兼谈中国文化“走出去”的两个误区
2017年05月26日 07:4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5月26日第1215期 作者:谢天振

  “本土化”(localization)是近年来国内学界“炒”得很热的一个话题。从译介学角度看,尤其是结合中西翻译史看,这个话题其实并非今天才有。它触及跨文化交流的基本规律,对于我们今天讨论对外来文化(包括学术、文学等)的接受,以及讨论中国文化的对外译介(包括中国学术、文学“走出去”),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中西翻译史表明,本土化是任何一种文化进行跨语言、跨民族交流时必然经历的一个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策略。譬如,佛经初入华土之时,译介者用当时流行的道教概念比附佛教概念,如译“涅槃”为“无为”,译“五戒”为“五常”,译“轮回”为“生死”。及至魏晋时代,玄学勃兴,译经者又会顺势借用玄学中衍自老庄的概念和术语,来对应佛教术语、教理和事迹。这种阐释和翻译方法当然免不了隔靴搔痒,但在当时条件下无疑对佛教的普及和传播发挥了积极作用。再如,明末来华的西方传教士把基督教最高神“天主”(拉丁文为deus)翻译成中文时,起初采取音译“陡斯”。之后,利玛窦在中国古籍中发现了“上帝”和“天”,认为它们的内涵与天主不乏共通之处。明末传教士在翻译时就有意将“天主”、“天”和“上帝”并用。研究者指出:“由于‘上帝’和‘天’是中国古籍当中固有的,所以用它们来称名西方的天主,很多中国人都乐于接受。”

  从以上译介行为不难发现,无论是佛经翻译者还是传教士,他们在从事跨语言和跨民族文化译介时,均有意无意运用了本土化的策略,并在他们的译介实践中取得了成功。笔者认为,本土化就是努力挖掘、发现需译介的文化与对象国文化间的共同点,构建不同文化间的亲缘关系,缩短对象国受众与所译文化间的距离,使得对象国受众对所译文化易于接受,乐于接受。本土化是促使文化跨语言、跨民族交流取得成功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策略,同时也是跨文化交流的基本规律。

  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一个关乎文化译介基本规律的事实,却有一些学者视而不见,这特别明显地反映在对中国文化“走出去”问题的讨论上。

  有一种意见认为,强调重视接受语境的特点,照顾接受群体阅读习惯和审美趣味,是对西方读者的“曲意逢迎”,是被人家牵着鼻子走。这种似是而非的观点,根源是把文化外译与对外宣传混为一谈。对外宣传中我们要掌握话语权,但是文化外译,具体如中国文化“走出去”则不完全如此,文化外译还有培育国外读者对中国文化的兴趣和爱好,进而建立起对我们国家和民族全面、正确的认识的目的。片面强调话语权,却不顾对方是否喜欢,能否接受,“走出去”的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还有一种观点也颇有市场,即认为文化交流应该彼此尊重、平等交流。这种观点主要也是针对目前中国文学文化在英语世界,尤其是英美两国的英译情况而言的。有学者提出,要求英语世界的翻译家、汉学家对中国文学文化译介应该“彼此尊重”、“平等交流”,不能有删节。此话粗一听似不错,其实也是一孔之见。因为它把我们进行文化交流时应采取的态度和立场简单化、数量化。这种观点的根源同样是对跨文化译介本土化规律缺乏认识。

  任何民族、国家要达到对外来文化的准确理解与全面认识,均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面对当今世界、包括英语世界对中国文学文化的译介中存在的某些“连译带改”、甚至一些“误译”和“曲解”等现象,不必大惊小怪,因为文化交流需要一个过程。以莎士比亚汉译为例:长期以来,我们阅读的是朱生豪用散文体翻译的《莎士比亚全集》,然而今天大家已经知道,莎士比亚戏剧的原文是诗体,而我们直至前几年才迎来方平先生主持翻译的诗体《莎士比亚全集》。那么,是否因此就可以指责朱生豪的翻译是对莎士比亚原作的“不尊重”,从而否定朱译莎士比亚的价值与意义?严复当年翻译《天演论》,一开头就把原文第一人称改成了中国读者习惯的第三人称,还将原作后半部分全部删节,我们是否也要质疑当初严复的“翻译”是对中国读者的“曲意逢迎”?

  综上,笔者认为,我们对本土化概念的认识,不要仅仅停留在接受语语境中,只考虑对外来文化的接受,同时也要站在文化输出方的立场,考虑对象国的接受。这样,我们对当今各国之间跨语言、跨国界的文化交流就能有一个比较全面、深入的认识,对围绕中国文化“走出去”问题的某些认识误区也就不难破解了。

  (作者系上海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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