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后杭州峰会时期全球贸易治理
2016年12月23日 08: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12月23日第1116期 作者:袁益 刘文革

  自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近20年以来,全球化就是全球经济发展的主流。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逆全球化趋势开始出现并愈演愈烈。在此背景下,此前结束的杭州G20峰会明确提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在2018年底前,将不采取任何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在后杭州峰会时代,中国应如何借力峰会成果,进一步参与和推动全球自由贸易治理规则完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

  全球化式微趋势显露

  冷战结束后,美欧主导WTO贸易规则框架下的贸易自由化浪潮席卷全球。其显著特征是发达国家凭借贸易治理规则制定的先行权和在全球经济贸易组织中的话语权逐步将“全球化”变为“西方化”,不仅占据了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研发和设计环节,而且将低端的生产制造和资源的开采转移到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20世纪70年代越南战争和西方石油危机结束,全球经济步入了稳步发展的黄金时期。这其中,西方发达国家开始了一轮降息周期,此外,通过加杠杆刺激信贷和消费。发展中国家凭借低成本的生产,将低廉产品源源不断地向西方世界输送,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工业部门从事相对低端的制造业。充裕廉价的劳动力供给,便宜的土地资源等促使中国、印度等国在全球化浪潮下迅速融入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

  随着近年来全球贸易的日趋便利,美欧等发达国家牢牢掌握着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不过,进行全球资本布局的代价是发达国家实体产业的“空心化”,以美国“钢铁之城”匹兹堡、“汽车之城”底特律为代表的传统工业城市逐渐没落,社会金字塔底端的民众和劳工利益受损,金字塔顶端的资本家因掌握着跨国资本而在全球化中受益。在全球化背景下,贫富差距和社会分裂正逐步侵蚀着发达国家传统精英政治的根基。精英阶层与社会大众在全球化、国家治理、公共事务上的意见开始分化。

  逆全球化思潮泛滥

  “逆全球化”表现为国家层面上的积极推动全球化姿态,而社会出现反全球化现象。2008年经济危机是逆全球化的导火索。此后,全球主要经济体迟迟没有走出泥潭,贫富差距增大。瑞信研究院《2016年全球财富报告》指出,全球35亿成年人人均拥有财富不到1万美元,仅占全球财富的2.4%。3300万的富人(不到全球成年人口的1%)却拥有全球家庭财富的46%。在过去一轮全球化浪潮下,西方国家的资本所有者大获全胜,社会底层人民成了全球化最大输家。西方国家底层民众认为全球化的资本和人才自由流动剥夺了原本属于他们的就业机会。即使主要发达国家在往届G20峰会等国际会议上强调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重要,但却难以见到其实际举措。以反补贴、反倾销为主的贸易保护主义却不断抬头。

  英国公投“脱欧”反映了社会金字塔中最大部分底层民众对自身利益的诉求。他们认为欧洲一体化让英国背上了每年100亿英镑左右的“会费”、拯救一些欧盟国家的债务危机、接纳中东战乱国家的难民等包袱。特朗普的上台则是社会底层民众利益诉求的直接政治表现。他竞选时宣称号召美国企业回归、在美墨边界筑起高墙,竞选成功后在百日执政计划中宣布退出TPP谈判,无一不是迎合底层选民的举措,凸显了美国民众对精英阶层执政下生活水平下降和经济衰退的不满。逆全球化的背后是全球范围内保守主义、民粹主义的回归,例如美国“占领华尔街”运动,一些欧盟国家左翼联盟呼声的高涨。逆全球化的产生正是21世纪后现代主义思潮对现代主义思潮下全球化和工业化能否带来社会公正与文明以及良性运转的质疑。

  中国积极探索参与全球贸易治理路径

  G20杭州峰会成功地将“包容”、“共享”与“共赢”等理念融入了全球治理,促进了多边合作机制的形成,但当前全球贸易形势尚不容乐观。除了警惕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不可否认的是,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就全球贸易治理形成分歧而无法谈拢,致使WTO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之后,发达国家转而从多边主义走向诸边主义和双边主义,全球出现了以TPP、TTIP和TISA为代表的巨型区域主义贸易协定。表面来看,巨型区域主义贸易协定有一套更高标准的贸易规则和条件,但在将大量发展中国家纳入后,过高的行业开放条件和近乎为零的行业准入门槛意味着,国际贸易中的小国和发展中国家不得不依据高标准贸易规则和条件修改国内立法和放松行业监管,对外国投资企业没有任何限制意味着本国不成熟的产业更易被发达国家的资本所取代。因而,高标准的巨型区域主义贸易协定本质上是“新自由主义”思潮借助于贸易规则的改变企图实施的又一场资本“饕餮盛宴”。在此思潮下,看似自由的贸易开放对发展中国家危害十分显著,贸易利益最大化必然导致发展中国家国内弱势产业在外来冲击下的崩溃,损害底层人民的利益,使发展中国家沦为发达国家的“外围”。

  正因为新自由主义影响下的大型区域主义的出现和大规模推广,形成了世界性、唯一排他性的、不同于WTO贸易治理模式的新标准,而WTO是全球贸易治理中唯一以强制约束力的法律体系确保成员国和地区之间开放和贸易稳定的国际经济合作组织,其多年发展形成的贸易治理模式是不可替代的。中国必须明确,包含了现今全部发达国家和最多数发展中国家的WTO能够维护中国的全球商业利益,WTO规则下的贸易治理模式是有利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的,因而必须坚持WTO框架下的多边贸易机制,坚持在WTO框架下参加区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此外,中国在刚加入WTO时,在全球贸易中并非拔尖之国,经过15年的发展,受益于WTO维护下的全球贸易体系,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了世界第一的货物贸易国家。因此,中国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加入WTO贸易秩序的改革,尤其是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早日成功结束。

  最后,中国应借助此次G20杭州峰会成功举办之机,推动G20基础上的全球贸易治理机制完善。在杭州G20峰会上,各国元首达成共识,明确提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在2018年底前不采取任何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尽管G20是非正式的多边论坛,但此次G20杭州峰会已经在全球金融治理、国际贸易投资和创新经济增长等方面形成了共识,其重要意义是为全球贸易发展指明了方向——遏制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全球化发展。中国必须团结二十国集团,积极落实和推进杭州峰会的各项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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