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区域生态文明长效机制
2014年09月26日 07: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9月26日第651期 作者:陈劭锋

  生态文明建设包括多个维度(生态、经济、文化或社会、政治或制度、技术)、跨越多个层次(微观、中观和宏观)、涉及多个主体(政府、企业、社会公众)、涵盖多种环节(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包含多种要素(资本、技术、人口素质、环境意识、价值观、产品、产业等),其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社会深刻变革和调整的过程。区域是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的载体和关键,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能否顺利实行关系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当前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受发展阶段的制约,建设难度不断加大;现行管理体制机制缺乏长期的引导和激励;法律制度和政策工具不健全,对生态文明的支撑保障能力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足,难以有效发挥科技的驱动和引领作用;生态文明意识普遍不高等。

  坚持五项基本原则

  区域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坚持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二是坚持系统推进原则。不仅要重视生态环境的建设,而且也要重视发展绿色经济、培育环境文化、研发可持续技术、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不仅要将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到工业化、城镇化的具体实践,而且也要整合到生产、消费、投资、外贸等各个环节;不仅注重技术创新驱动,而且也应注重通过制度、组织、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创新来驱动。三是坚持空间格局分异原则。各地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重点和途径也应有所差异。要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控制开发强度和优化调整空间结构,提高区域的整体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坚持多主体参与合作原则。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各主体的共同努力,包括中央和地方,地方与地方,以及政府、企业和公众间的合作与互动,促进形成良好的治理结构。五是坚持国内外统筹兼顾原则。生态文明建设既要着眼国内,也要着眼国际,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中把握机遇、应对风险与挑战。积极促进贸易结构绿化,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绿化外国投资结构,引导外资流向绿色低碳产业;绿化走出去战略,强化对外投资企业的环境意识;加强绿色低碳领域的国际合作等。

  积极推进八大转变

  第一,在价值观念上,实现人与自然对立向人与自然和谐的方向转变,将生态文明价值观深入人心并且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第二,在发展方式上,实现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的背离向两者耦合的方向转变。区域经济增长要由主要依靠物质和资本增加驱动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技能提高和管理创新驱动转变。第三,在技术创新上,实现从单项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向大规模技术综合集成方向转变。第四,在环境保护上,实现从部门分割管理向跨部门、跨行业、多主体的治理思路转变。从部门分割封闭式的决策模式向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模式转变,注重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的合作伙伴关系。第五,在人口调控上,从单纯的人口数量控制转向统筹解决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迁移和安全问题。第六,在城市化模式上,从传统城市化发展模式向新型城市化发展模式转变。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纳入到城市化进程中,构建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的集约、高效、紧凑的节约型城市发展模式。第七,在消费模式上,从趋向过度消费模式向适度和绿色消费模式转变。提倡以“资源节约”为核心,与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适度的“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反对盲目攀比、超前消费和高消费,反对奢侈和浪费。第八,在行动上,从单纯注重区域内部责任转向注重国家和国际责任。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考虑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内,加强区域之间、国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

  六条主要对策建议

  各地区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战略规划,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整合到各项规划和政策中,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规划,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发展路线图和优先领域。

  第一,创新制度安排,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公众、企业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加强专项指标评估和政府绩效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政绩与干部任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区域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制度,包括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制度等;完善行业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产品的强制性能效标准等。完善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手段的激励作用。

  第二,实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恢复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办法,适当提高排污费收费标准;探索制定绿色税收制度等。提高绿色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绿色科技R&D投入和政策倾斜力度,建立官、产、学、研相结合以及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技术开发模式。在具体技术研发领域,要结合自身的特点,重点布局和开发低成本的节能减碳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并推动实现产业化等。

  第三,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依据“十八大”报告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重新评估现行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整合和创新现有生态建设和保护模式,因地制宜,突出自然恢复为主,利用协议保护等手段提高资金投入的效果和效率,以更好地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所取得的成果;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小流域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全方位构筑我国的生态屏障;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投入力度,在解决好长远生计的前提下推动生态脆弱区的人口流动。

  第四,推动结构调整,促进增长方式转型。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前提下,尽快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步伐,推动产业结构向绿色转型;定期发布并更新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产品名录,综合运用包括差别电价、调整进出口退税在内的经济激励、行政性命令等多种手段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加快利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智能技术对传统制造业进行升级改造;结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制定绿色战略性产业的发展路线图、行动计划和长效政策,明确产业发展目标、方向、优先领域和空间布局,并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等。

  第五,开展试点示范,积累实践经验。对经济发达地区,示范试点的重点应当是提高环境质量、加快转变生产方式、改变过度消费模式、加强制度建设;在欠发达地区,则应探索如何在经济基础薄弱的条件下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对一些跨行政辖区的区域、流域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时,要鼓励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模式和跨行政区的联动机制。

  第六,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消费文化。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构筑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促进可持续消费,抵制过度、奢侈消费甚至扭曲性消费行为;政府率先示范,严格落实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府采购制度,并对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型产品和设备予以补贴等。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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