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网络安全的法律保障
2017年09月15日 07:5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9月15日第1203期 作者: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互联网事业快速发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显著进步和成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在建设网络强国的过程中,要处理好网络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在保障网络安全的问题上,法律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给法学研究提出了重大课题。本期特别策划以网络安全的法律保障为主题,推出系列研究成果,期望推进相关研究,为网络安全法治化提供理论资源。

  孙南翔:打造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的中国方案

  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通信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空间成为人类生存的第五空间。虽然互联网技术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及其活动场域,但是其并未改变国际与国内政治体系、社会结构与文化传统。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呼吁各国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挑战在于协调东西矛盾与南北鸿沟。解决上述挑战的出路在于推进并实现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治理。

  许可:全球网络治理的中国方案

  2017年3月1日,中国政府发布《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以下简称《网络战略》),全面分析了网络空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和平、主权、共治、普惠”的基本原则,确立了维护主权与安全、构建国际规则体系、促进互联网公平治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合作、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平台的战略目标,并据此制定了推进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的九项具体行动计划。作为指导中国参与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的首个战略性文件,《网络战略》意义深远。

  刘金瑞:落实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 

  《网络安全法》第31条采用了“列举+概括”的形式,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界定为“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信息基础设施。这一定义明确了所谓的“关键”就是指事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对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具体范围的划定,因“国家安全”存在较大的解释空间,可能会出现宽泛界定和狭义界定两种情形。本文建议主管部门根据我国面临的网络安全态势采用狭义界定的方案较为妥当,至少应该将一般的商业性信息系统和技术产品排除在外,避免对产业界施加不当的监管负担。

  支振锋:互联网全球治理——中国智慧与中国贡献

  中国是互联网全球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互联网全球发展与治理中举足轻重。截至2016年底,7.31亿中国网民已相当于欧洲人口规模,全世界有四分之一的网民在中国;我国在国内外上市互联网企业91家,市值突破5万亿元。网络经济活跃,网络文化繁荣,信息传播通畅,交流合作频繁,互联网已成中国人民生产生活新空间、社会治理新平台,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但中国是网络大国,却不是网络强国,中国是网络攻击和网络犯罪的受害者,也是互联网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和秩序不合理的受害者;网络安全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

  王崟屾 林敏:网络舆情善治之道 

  网络舆情这把“双刃剑”,一方面在监测、预警社会环境,维护社会权益及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风险,如放大突发事件负面效应,谣言、流言信息乱象横生,网络“代言人”裹挟民意等。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打造清朗网络空间,源头与关键在于规范网络舆论传播秩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网络舆情治理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实现网络善治。

  陈红彦:《网络安全法》不是自由贸易的壁垒

  在《网络安全法》的制定过程中,某些跨国公司和境外组织一直对其疑虑重重,甚至不惜采用联名上书等形式公开表达反对意见。他们认为,该法将增加贸易壁垒,使经济增长遭受贸易保护主义的威胁。针对此种言论,本文将重点分析《网络安全法》是否构成贸易壁垒的问题。

  郑智航:网络社会技术治理的法律归化

  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空间从物理空间扩展到电子空间、数字空间,并将逐步造就一个网络社会。人们愈来愈借助网络发表个人言论、参与公共事务、进行社会交流和开展网上消费。这改变了传统社会以“身体在场”为前提的“面对面”式的交往方式,确立了以“注意力在场”为核心的交往方式,从而极大地扩大了人们的生活场域,加大了人们对于时间的深度利用。

  郑曦:审慎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犯罪控制目标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传递和获取信息的方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信息在网络空间中不断被采集、存储和使用,使得网络时代下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均远远超越以往任何一个时代。

  周辉:平台在网络治理中的义务和责任

  信息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移动智能终端广泛普及、大数据技术应用不断深入,互联网的融合发展不断向纵深延伸拓展并朝各领域传导渗透,泛在、移动、智能、普惠的新特征更加明显,风险与机遇的碰撞更加激烈。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应用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和人际交流模式,构建起了现实空间之外但又与之密切联系的网络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时间和局域的限制都从根本上解除了,企业甚至个人都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得心应手地处理他们的事务”。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推动了以互联网平台为中心的新型社会关系架构的形成。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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