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决胜全面小康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2017年08月04日 08: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8月3日第1262期 作者:

  

 

  编者按: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资源禀赋结构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进入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新阶段。因此,中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体来讲,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科技创新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立足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本报特邀学者撰文,从上述三个角度予以探讨,以期学界加强关注和研究,共同助力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经济增速会出现明显下滑,从而长期徘徊在中等收人水平。这一典型的特征化事实,被称为“中等收入陷阱”。“中等收入陷阱”的存在,意味着当经济体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从而要求新的经济增长方式(或发展模式)与之相适应。如果经济增长方式不适合现有发展阶段(经济增长方式错配),必然会给经济体带来扭曲,并由此产生各种问题。因此,跨越和走出中等收人陷阱,根本的途径在于通过对经济系统的改革,及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发挥政府在创新系统中的主导作用

  随着产品系统性、复杂化提高,技术交叉融合趋势日渐突出,创新模糊性与不确定性日益提高。企业单独创新行为与单项技术创新很难实现市场价值,创新已由单个企业、单一技术创新转向多要素集成网络的创新系统。该系统是各创新主体及其辅助机构间信息、物质、能量的循环,以及协同作用、共生演化的平衡稳态创新体系。创新系统有多个层次,包括国家创新系统、区域创新系统、产业创新系统与企业创新系统等,而国家创新系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最为深远。2014年5月,习近平同志在上海考察时指出,“我们在国际上腰杆能不能更硬起来,能不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重塑经济发展机制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自提出以来,引发了学界与政策制定部门的广泛关注与激烈争论。现有国内外文献主要从三个方面探讨中等收入陷阱相关议题:对是否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判定;中等收入陷阱产生的原因;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战略选择。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中等收入陷阱的存在性以及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两个方面。

  持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016年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爬坡过坎的重要窗口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节点。转方式调结构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侧面。”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需要进行转方式调结构的多项制度建设,使其与新阶段经济增长的客观要求相匹配。其中,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本质要求。

  力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 

  为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应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和构建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三个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攻坚精准脱贫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增长奇迹”,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主要经济指标已居世界前列。但从人均指标来看,我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习近平同志曾指出,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于补齐“短板”,其中必须补好扶贫开发这块“短板”。2017年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一年,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深化之年。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对于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民组织化与农村市场机制建设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三农”思想,是指导中国农村发展与改革实践创新的理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爬坡过坎的重要窗口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节点。转方式调结构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侧面。”“转方式调结构还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过程。”在习近平“三农”思想中,关于农村市场机制建设、农民组织化特别是新型合作化的系列论述,处于枢纽地位,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印证和丰富。

  村两委引领发展农村经济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同时将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作为重点,提出“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推动精准脱贫向纵深方向发展

  我国精准脱贫工作已到了关键阶段,需要向纵深方向发展。根据我国贫困的具体情况,中央提出要通过实施“五个一批”工程解决7000多万人的贫困问题。近期,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课题组在全国调研时发现,各地非常重视扶贫工作,在人力、物力与财力上倾情投入,也创造出许多好的扶贫经验与模式,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改进。“五个一批”工程是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对细节的把握,使脱贫具有可持续性。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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