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唐都长安管理策略演变
2018年12月20日 08: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2月20日第1600期 作者:李永

  20世纪30年代,日本学者加藤繁关注到中国唐宋之际城市出现坊市制崩溃、交易区扩大、草市发展、镇市出现等一系列变化。1973年,英国学者伊懋可(Mark Elvin)在《中国过去的模式》(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一书中,把中国唐宋时期经济领域的变革称为“中古时期经济革命”,并将“市场结构与都市化革命”列为经济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之后,美国学者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在此基础上提出“中世纪城市革命”理论,认为从唐初至中世纪末,城市发生的真正重大变化,是官僚政府在行政社会职能及经济职能上所起的作用不断收缩,因此,这场革命是整个社会管理方式上的革命,其背后主导因素则是人口增长与商业化扩展。为此,他特别关注官府推行的涉及商业管理的相关政策。受此影响,学界目前对唐宋时期城市管理的研究集中于坊市制、市场管理、人口管理等层面。

  《城市发展与权力运作——唐代都城管理若干问题研究》(张春兰著,人民出版社2018年8月版)一书,将研究范围扩展至唐都长安的治安管理、环境管理、公共空间管理,并对市政机构、市政法规以及由唐入宋都城管理制度的转型等进行了探讨。

  复杂纷乱:都城行政机构与都城管理

  城市行政机构伴随城市的出现而出现。诚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随着城市的出现也就需要有行政机关、警察、赋税等。一句话,需要有公共的政治机构,需要一般政治。作为城市管理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城市行政机构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参与者。学界关于唐代都城行政机构及其职能的研究,多分散在具体的都城管理措施中,导致行政机构的组织序列与分工职能无法得到有效梳理。另外,都城作为政权统治中心,参与管理的行政机构具有层次复杂、功能交叠等特殊性质。具体而言,长安的主要行政管理机构为府、县两级,由京兆府与长安、万年两县负责。由于长安是都城,除去京兆府等地方行政机构外,中央机构也发挥着城市管理职能。比如都城治安管理,既有京兆府的直接负责,又有左右巡使、金吾卫、左右街使、神策军等参与其中,跨越地方行政机构、中央监察系统、都城警卫系统、都城军队系统等几大部分,颇有复杂纷乱之感。作者以“城市发展与权力运作”为主题,探讨行政机构、政府职能与城市管理与发展间的互动,对于廓清上述问题具有积极作用。

  为了更好地厘清长安的管理机构,作者采用行政管理机构与具体职能机构两分法,并将具体职能机构分为建筑管理机构、燃料烧造及供应管理机构、商业(市场)管理机构、宗教事务管理机构等。各类机构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合作,共同管理着都城内部的各项事务。一个涉及地方政府、中央机构、内廷机构的庞大都城管理体系得以彰显,相对于集中关注具体管理措施、忽视政府职能体系的研究现状而言,这无疑是一种有益的补充。不仅如此,全书以都城管理为媒介,尝试沟通行政机构与都城社会,凸显政府职能在都城管理中的作用,这种研究视角,对于集中关注经济领域变迁的唐宋都城研究而言,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分区管理:都城人口结构与人口管理

  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在《城市发展史》中提出:“先古城市最初只是在坚强、统一、自为的领导之下的一种人力集中,它是一种工具,主要用以统治人和控制自然。”人既是活动于城市中的主体,也是城市管理服务的对象。作为城市中最活跃的因素,人口的规模与结构变化给城市发展带来新挑战,人口管理也就成为城市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唐代都城管理涉及的种种问题中,人口管理是重中之重。作者将长安人口分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与外来人口,并且认为唐代中后期随着经济发展与城乡互动的增加,长安城内流动人口与外来人口增多,导致人口结构复杂化与职业分工多元化,对都城的人口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为此,唐代实行分类管理与分区管理相结合的策略。常住人口的管理以分籍管理为主,将不同阶层、不同职业的人口分别纳入不同的户籍管理,比如兵籍、匠籍、市籍、僧尼籍等。常住人口之外,还有数量庞杂的流动人口、外来人口,诚所谓“浮寄流寓,不可胜计”,极易成为人口管理的“盲点”。为解决这些问题,唐代专设礼宾院等机构对其进行管理。

  唐代长安城实行坊市制的封闭管理策略,但到唐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封闭结构逐渐被打破,商业活动溢出东、西两市,在坊墙之内、坊坊之间、城内街道等处展开。坊市制的突破为唐政府的分区管理提供了前提。作者在书中提出“都城人口分区管理”的观点,从坊区人口、市区人口、街区人口三个角度探讨长安城的人口管理区划,认为这为宋代打破坊市界限、形成更接近现代意义的分区管理奠定了基础。“分区管理”模式的提出,是以长安城建筑空间的分区规划为基础的。唐长安城承隋大兴城而来,分为宫城、皇城、外郭城三重。由于隋文帝规划大兴城时,贯彻宫阙、官府与民居不杂处的原则,所以长安城的人口管理重点在居民集中的外郭城。外郭城实行坊市制,坊门、市门定时开闭,分别构成独立的封闭空间。作者将坊区、市区纳入人口分区管理模式的同时,突破坊、市分立的固有视角,将沟通坊、市的街道纳入观察视野,挖掘了“街区”在人口区划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街区人口”概念的提出,符合长安城“东贵西富”的人口结构特点,体现了坊市制崩溃过程中街道发挥的分流承载功能,对于考察唐宋都城人口管理模式演变,以及唐宋都城区划由坊市制向厢坊制的演变,均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厢坊制:都城空间结构与治安管理

  由唐入宋,中国古代城市发展遇到一系列新问题,城市管理制度随之发生重要变化。以都城而言,自唐代中后期起,夜间活动增多、街坊连用、违制起楼等现象从时空两方面冲击着坊市制。坊市制封闭结构实行的原因之一是有利于政府加强对都城社会的管控。因此,与封闭结构渐趋开放相伴而来的便是都城治安状况的恶化。唐宪宗元和十年(815),甚至发生宰相武元衡上朝途中遭遇暗杀的事件,都城治安管理力量急需增强。由于此时南衙禁军的衰落,宦官控制的神策军乘机介入,军队系统在都城治安管理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甘露事变”后,宦官打击京城治安管理的主要力量——金吾卫与御史台,神策军全面控制都城。唐末五代更是设置左、右军巡使作为新的都城治安管理机构。治安管理机构的变化与唐宋都城区划的演变有着直接的互动关系,具体表现便是作为军队番号的厢,逐渐移置至都城内部,导致都城规划由坊市制转变为厢坊制,这标志着中国古代城市管理体制发生重要变革。

  与厢坊制相适应,宋代都城设置包括都巡检、四厢巡检、厢巡检、军巡铺等在内的完整有序的治安管理系统,维护着都城的安定与秩序。由此观之,作者从坊市制的瓦解切入治安管理的变化,又结合治安管理的变化引入厢坊制的出现。这样一来,都城结构与治安管理的互动线索非常清晰。此外,作者的研究还结合了唐代中后期藩镇势力坐大、宦官专权、神策军崛起等政局演变态势,既考察研究对象的纵向演变,又注重研究对象与其时重大历史现象的横向关联。

  受研究主题所限,该书在一些问题上还有进一步改进、思考的空间。第一,论述过程中往往城市在先,都城在后。如此行文,初衷是为都城管理研究提供大的历史背景,但由于城市、都城交换频繁,某些行文又交叉互用,导致一些并非都城管理制度的内容混入其中,需要进一步厘清。第二,作者对唐代都城行政机构及其具体管理措施探讨较为全面,但对权力运作的具体过程与城市管理的历史互动,缺乏深入探讨,读来总有意犹未尽之感。第三,作者的主要研究对象为唐代都城管理,但在绪论中却将研究时间重点放在唐中后期至北宋中期,即安史之乱至宋仁宗景祐年间(1034—1038)。这虽然体现出作者对唐宋都城发展阶段的宏观把握,但在内容安排上,对宋代都城的探讨稍显简略,不便体现出唐宋都城管理的发展演变。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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