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2022年09月07日 09: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9月7日总第2487期 作者:胡志平 盛耀天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2021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这一任务目标,并将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扎实推动农村共同富裕工作的重要内容。这表明,公共服务高质量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要以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为关键路径。

  公共服务高质量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既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托底”,也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能”,是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标志。

  公共服务高质量是巩固农村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脱贫攻坚瞄准“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这些要求和指标实际上指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旨在为农村贫困人口构筑基本生活保障与发展保障的基线。在公共服务“托底”保障下,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从现实看,“三保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要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关键是继续坚持好公共服务的“托底”保障,要从“有没有”聚焦到“好不好”,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公共服务高质量,才能在更高水平上保障脱贫攻坚成果质量,不断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公共服务高质量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消除绝对贫困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为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公共服务高质量为优化升级农村产业、激发农民内生动力提供了有力支撑。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核心,但当前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面临着产业可持续弱、乡土人才缺乏、农民主体性不足等困难,需要教育培训、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发挥作用,培育专业人才、增强主体自觉;农村产业从行政思维转向市场思维的发展需求也亟须补齐质量监督、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短板。公共服务高质量在产业振兴与人才振兴环节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进而有力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公共服务高质量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标志。就内涵而言,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体现为物质富足、精神富有、身心健康、机会均等、公平正义等方面。而教育、文化、医疗、养老、住房等公共服务正是构成上述要素的重要内容。只有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才能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结构而言,城乡公共服务供给还存在非均等现象,在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有着较大差距;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自然要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公平享有、优质可及。因而,公共服务高质量是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成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否实现的重要标志。

  公共服务高质量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共同富裕包含“富裕”和“共享”两个层面。从“富裕”和“共享”出发实现共同富裕,既要“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公共服务高质量能有效地将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与社会流动三者相联结,驱动农民收入增长,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成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进程。

  公共服务提升农民人力资本,驱动农民收入增长。提高农村居民收入要以提高农村居民的劳动报酬为着力点,而农村居民的劳动报酬更多取决于其人力资本水平,即人力资本水平提升,就业能力与机会提升,进而劳动报酬提升。当前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收入增长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水平总体较低。而人力资本水平又与公共服务密切相关,劳动者素质与健康是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是促进人力资本积累的关键要素。因此,公共服务高质量通过提升农民人力资本水平,使人人享有劳动致富的能力与机会,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公共服务均等化调节收入分配,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过去十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不断缩小,由2.88下降到2.5。但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差距在持续扩大,居民收入倍差与其他国家相比仍有相当的差距。此外,城乡间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也较为突出,公共服务差距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分好蛋糕”至关重要,公共服务均等化调节收入分配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中发挥着重要推动作用。首先,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居民人力资本水平提升、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是增强农民农村参与初次分配能力的基本逻辑。其次,在再分配环节,公共服务均等化缓解了农村居民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个人支出负担,也减少了预防性储蓄,从而增加了可支配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效果显著。最后,公共服务通过理念培养与精神塑造激发第三次分配活力,为第三次分配提供强大深厚的精神力量,第三次分配水平的提升同样能够推动收入差距缩小。

  公共服务赋能赋权畅通社会流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畅通社会流动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畅通社会流动,农民进入城镇,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契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实需要。畅通社会流动也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共同富裕蕴含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美好生活就是向上流动的过程,畅通向上流动通道体现着共同富裕的深刻内涵。而要实现社会流动畅通,离不开公共服务的赋能赋权。从赋能维度看,公共服务增强了就业能力与发展能力,农民有知识有技能才有能力选择就业岗位与机会,劳动要素才能实现流动;农民子女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才有能力有机会向上流动。从赋权维度看,只有保障流动人员及其子女公平、平等地享有城市公共服务的权利,才能打破城乡流动壁垒,流动群体也才能真正融入城市,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

  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助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现。公共服务高质量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动力,必须积极发挥公共服务高质量对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作用,在享有机会、需求识别、供给能力上下功夫,以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以享有机会均等为前提,保障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的普惠性。发挥公共服务高质量的共同富裕作用,前提是人人都有机会公平享有公共服务。为此,要从体制机制着手,消除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与权利非均等的制度障碍。在权利保障上,健全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积分落户制度与居住证制度改革,构建以居住权为依托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让流动人口有权利享受到同城市户籍人口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在质量保障上,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法律制度,明确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的内容、质量、流程等标准,以标准化推进农村农民同等同质地享有公共服务供给。

  以精准识别需求为基础,增强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的精准性。供需配置精准是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的重要环节。需求识别不精准,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便会大打折扣。推动公共服务需有所供、供即所求、供求匹配,需以精准识别需求为基础。一是要落脚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农村需求结构正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公共服务供给也应向更高形态转型,更加优质,更加注重精神生活、生态环保等层次。二是要完善需求识别机制。区域间、群体间公共服务需求差异的复杂性导致“自上而下”需求识别机制的低效或无效。为此,需要建立“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需求识别机制,整合优化既有需求表达渠道,拓展创新移动端、互联网平台等新型需求反馈渠道。三是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手段的应用。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手段应用于公共服务需求识别,加快精准识别公共服务需求的“速度”。

  以强化供给能力为关键,提升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的有效性。一是强化财政能力,加大农民农村公共服务支出力度。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乡镇政府实有财力,合理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使转移支付层级直达乡镇。要优化乡镇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将支出重心转向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并向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倾斜。二是要培育多元供给主体,凝聚高质量供给合力。积极培育、主动引导市场与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服务供给中,分工配合发挥不同主体间优势,更好满足差异化、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合力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三是要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动力。构建包括供给质量、均等化水平、公众满意度等指标在内的公共服务供给评估制度,将其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评估结果与考核升迁挂钩,确保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落地落实。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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