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普惠性安宁疗护体系
2021年03月17日 08:5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3月17日总第2127期 作者:程瑜 符隆文

  死亡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最后一件大事。现代生物医学延长了人类的寿命,但当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疾病时,如何满足患者在生命末期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安宁疗护,指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强调生命尊严和死亡质量的安宁疗护,在积极治疗和完全放弃之间搭建了第三条道路。在老龄化趋势显著的今天,我国安宁疗护的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根据2020年12月发布的《中国缓和医疗发展蓝皮书(2019—2020)》,2016年全国有1.84亿人患老年慢性病,有732万老年患者需要缓和医疗和安宁疗护。

  从1988年10月上海南汇成立全国第一家临终关怀医院至今,我国安宁疗护事业在过去30多年间有了长足的发展。2017年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管理规范(试行)》和《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并先后于2017年和2019年启动第一批和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2019年底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安宁疗护列入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卫健委的数据,2018年全国安宁疗护累计服务患者28.3万人次,2019年底全国可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机构有61家,床位数、执业医护人数均有较大增长。但是,截至2019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已达到2.54亿,占总人口的18.1%,这表明我国仍有巨大的安宁疗护需求未能得到满足。因此,有必要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普惠性安宁疗护体系。

  安宁疗护服务应该具有普惠性。普惠性意味着人人都能享受到,地区资源平衡并且服务质量较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安宁疗护作为一项能够节省社会资源且能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服务,是当下最为合适的普惠性民生建设内容之一。普惠性安宁疗护体系重视服务公平性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福利性,也兼顾服务提供的可持续性,是对国内现阶段政策环境下“优逝”问题相关的兜底民生政策的补充,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命伦理观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普惠性安宁疗护体系,实现对人民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关注,需要围绕“三级联动、社会福利、协同合作、服务规范、多维评估”五个方面,实现突破和创新。

  第一,完善“医院—社区—家庭”三级联动服务模式。普惠性安宁疗护体系要实现全人群的广泛覆盖,需要在医院、社区和家庭之间,建立起广泛、有效的联动机制。“医院—社区—家庭”联动模式可以让安宁疗护服务下沉,结合医院的先进医疗技术资源、社区的养老和护理资源、家庭的日常照护力量,实现医疗和社会资源的精确投放和整合。三级医院是安宁疗护服务的主要入口,但在现有制度下难以负担大量安宁疗护病人,因此需要社区和家庭在其跟踪指导下提供床位支持并承担日常照护,同时建立大数据平台作为整个体系的中控指挥台,满足数据管理和资源调配的需求。安宁疗护病人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在医院、社区、家庭中上下流动。

  第二,建立一套与安宁疗护服务配套的社会福利制度。如何帮助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实现收支平衡,是普惠性安宁疗护体系需要重点解决的服务可持续性问题。因此,必须建立明确的社会福利制度,解决安宁疗护的费用形式、支付规范和社会保障等运行机制问题。有学者多次呼吁将安宁疗护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明确国家财政在医疗保险中承担安宁疗护项目的比例。在建立完善安宁疗护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有必要设计面向失能失智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形式,在“医院—社区—家庭”三级联动服务模式已经厘清主体并且限定服务内容的基础上,构建出一种惠及全民、政府兜底、人民满意的社会福利体系。

  第三,探索多部门、多机构和多行业协同参与的合作模式。构建普惠性安宁疗护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卫生管理部门、民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障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共同发力。首先,需要打通医疗和民政之间的制度性障碍。我国安宁疗护服务的群体主要是老年人。老年患者的安宁疗护服务同时牵涉养老和医疗两个不同体系,需要医疗民政双管齐下。有必要将安宁疗护服务纳入我国“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将养老院、护理院等医养结合机构有效地整合至安宁疗护体系。民政系统的保障和补贴也应该向老年人的安宁疗护服务适当倾斜,例如将安宁疗护纳入长期照护保险的护理保障范围。其次,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安宁疗护服务机构,以政策红利来吸引投资,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安宁疗护体系,探索不同性质医疗机构的转诊与合作机制。

  第四,建立安宁疗护服务的科学规范与技术指南。安宁疗护服务旨在为临终患者提供兼顾“身心社灵”的“全人”照护。普惠性安宁疗护体系要求在具体的服务实践中采用多学科团队模式,转变传统的对症处理的服务思路,将终末期患者的身体、精神和社会状况都纳入考量。医生、护士和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将构成最基础的服务团队。发挥医务社会工作者在陪伴患者及家属、个案管理、哀伤辅导、生命教育和整合资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当前的医疗、养老和社会福利制度中,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地位都有待进一步澄清。因此,建设普惠性安宁疗护体系需要明确不同类型服务提供者的职责和工作范围,设立科学详尽的技术指南,划定基础性、兜底性和普惠性的服务内容。相关的服务规范和指南将为安宁疗护的成本测算和费用支付等问题提供研究基础。

  第五,设计并运用安宁疗护服务的多维度评估框架。普惠性安宁疗护服务具有基础性和兜底性,为保障服务模式和制度设计能够切实地惠及于民,并且进一步推广应用,必须同步应用合理的评估框架。全面的科学评估不但要考察服务架构是否具备经济效益可行性,同时要关注安宁疗护服务应用过程中在伦理、法律和社会层面可能面临的全局性和整体性问题,以此保障实践的效果。我国幅员辽阔,建设普惠性安宁疗护需要顾及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民情等方面的差异,以及由此衍生出的问题,实现安宁疗护与中国社会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普惠性安宁疗护体系建设研究”(20AZD07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医学人文部)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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