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构建多维度贫困测量
2020年08月05日 09:0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8月5日总第1982期 作者:杨峥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扶贫工作的重心将转向相对贫困的治理,这一点已成为各界的共识。但相对贫困该如何界定?又如何测量?它的测量指标构建需要考虑哪些情况?回答好这三个问题,对于我们进一步厘清相关概念、推进扶贫工作实践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充分理解贫困的相对性

  相对贫困的概念是相对于绝对贫困建构的,我们在使用和讨论相对贫困的概念时,要注意把握相对贫困的三个相对性。

  一是贫困程度的相对性。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同一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贫困程度都是相对的。对贫困程度的认识、对反贫困目标的界定不能忽视时空环境,既不能脱离我国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不能脱离不同地区的发展程度差异。在过去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我国的贫困以绝对贫困为主,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相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相对贫困将成为贫困程度的主要表现,但绝对贫困也将有持续的、零星的存在。

  二是贫困标准的相对性。贫困的认定标准是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动态变化的,对贫困的界定要充分考虑到当时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反贫困政策资源的投入状况。2011年我国将国家扶贫标准调整为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逐年提升,2019年扶贫标准上升为2995元。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对贫困的认识和界定标准也需契合新时期的特点,从满足基本生存需求的绝对贫困过渡到相对贫困。世界银行将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收入三分之一的社会成员视为相对贫困人口,但这一标准本身也有相对性。我国在反贫困实践中不能简单套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地区实际,因地制宜设定相对贫困的标准。

  三是贫困测量方法的相对性。贫困的测量是反贫困的基础性环节,贫困到底应该用什么方法测量?从理论上来讲,贫困测量有多种方式和指标,如恩格尔系数、贫困发生率、森贫困指数、收入指标。贫困测量不存在完美无缺的方法或指标,其应用要考虑到时空环境、地方文化差异等具体因素。同时,理论上的测量与实际反贫困操作中的测量也有差异。“两不愁、三保障”的测量方法与贫困线的简单划定相比,已经体现了一定程度的相对性。同时,一些地方“四看”(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五优先”(五保户和低保户优先、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重大疾病和残疾户优先、因病返贫和因灾返贫户优先、因教和因老致贫户优先)的做法,也体现出贫困测量和识别方法的相对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的贫困标准可能更加多元、贫困的测量也更加复杂,我们对相对贫困的理解要与时俱进,对相对贫困的测量也要因地因时制宜。

  多维度贫困测量具有优势

  近年来,学界探讨相对贫困的测量时,多数都认为单一收入指标的测量方法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相对贫困测量中存在明显的缺陷,实践中也确实发现单一收入指标测量存在诸多不适应的情况。因此,通过多维度指标进行贫困的测量成为一种比较公认的观点,多维度贫困测量也成为一种热门的方法。多维度贫困测量中影响比较大的指数有人类贫困指数(HPI)、人类发展指数(HDI)、多维贫困指数(MPI)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采纳了AF方法来测算全球多维贫困状况,提出多维贫困指数(MPI)包括教育、健康、生活水平3个贫困维度共10个指标。许多国际组织和国家在此基础上,开发出了不同的多维度贫困测量方式。比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13年起在湖北省连片特困地区研究儿童多维贫困时采取的儿童多维度重叠剥夺分析方法(MODA),涉及收入、营养、教育、水、道路和卫生设施、住所、信息、社会保护8个维度。国内学界也有不少研究借助于国外成熟的贫困测量方法,对我国部分地区进行贫困的多维度测量。这些理论和实践对于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后开展相对贫困的识别、测量和治理,都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与传统单一收入指标的测量方法相比,多维度贫困测量方法有其独特的优势。它不仅突破了单一收入指标在实践中的尴尬局面,而且可对支出型贫困、能力贫困等不同类型贫困进行有效测量,同时对后续贫困治理效果也有多维度评估系统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多维度贫困测量也有其局限性。一是多维度贫困测量中各维度、指标的设计对地方政府来说是一个较大的挑战。由于需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尊重各地的具体实践,不能简单套用国外的模板,也不能像单一收入指标那样要求“整齐划一”,对于不少地方来说,这可能是一个较长期的构建—调整过程。此外,其应用过程也需要与传统贫困测量手段相互印证。二是测量中的信度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虽然多维度贫困测量中使用较多定量测量数据,但也有不少指标需要定性测量,有些需要依赖于对贫困对象主观陈述(如安全感、社会融入程度)的判断,难以完全避免测量中的主观性偏差问题。三是多维度贫困测量也给基层贫困治理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不少地区基层贫困治理工作机构的人员配置、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等难以适应多维度贫困的测量要求,而购买第三方机构的测量服务,又存在着治理成本增加、机构不熟悉当地实际、难以深入测量等实际问题,测量的效度也会受到影响。

  构建“地方性”多维贫困指标体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贫困治理将进入相对贫困为主、绝对贫困零星散见的阶段。但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将长期存在,贫困的测量指标体系乃至整个贫困治理战略都应当基于这种不平衡进行设计和布局。

  在近年来的精准扶贫实践中,浙江、山东、甘肃等地已经基于当地相对贫困的识别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杭州市西湖区通过入户调研、召开座谈会和收集相关数据等方式构建当地的困难指数,确定了三个维度及其权重——收支状况(60%)、健康及就业状况(20%)、生活环境(20%),并将家庭存款、房屋、车辆、船舶等状况作为否决条件。不同地区的困难指数侧重点各有不同,但其整体趋势是强化客观性的、易量化的、易采集的维度的权重,降低主观性的民主评议的权重和难测量的家庭财产的权重,以使得困难指数成为一个相对客观的测量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对贫困识别和测量的科学性、客观性的质疑。

  这种地方性的探索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鼓励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自然社会环境的地区各自发展出不同的多维度贫困测量指标,对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差异性给予充分的考虑和尊重。在个性化、地区化的基础上尝试构建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多维度贫困测量体系,不失为一种贫困治理中应对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可行途径。

  同时,我们也要预见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城市中的相对贫困问题可能会进一步凸显,城市中的贫困群体也需要更多关注。有学者提出,由于使用低贫困线,在现有的贫困线下只有极小比例的城市人口被认定为贫困人口,这导致当前对中国城市相对贫困问题的忽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贫困认定的标准事实上将会持续提高,城市中的相对贫困人口也将逐渐浮出水面,对这些群体的识别和救助服务也将成为一个重要议题。伴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在构建地方性的多维度贫困测量指标体系的同时,也需要考虑是否建立本区域内城乡一体化的测量体系,在维度设置、指标设计、权重设置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探索。

  总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贫困治理进入相对贫困为主的新阶段。我们应当把握相对贫困的相对性特点、立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趋势,着力构建“地方性”多维度贫困测量指标体系,为贫困对象识别、贫困救助服务等工作做好基础准备。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支持项目“中国农村社会变迁与治理转型——河北定县农村百年演变的调查研究”(15XNLG0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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