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亦炜:新乡贤组织助推乡村振兴
2018年09月12日 09: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9月12日第1535期 作者:姜亦炜

■为应对乡村社会转型、助推乡村振兴,应积极推动乡贤组织建设。

图为乡贤在解决村落中的邻里问题。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图片网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面对当前“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浙江各地广泛兴起的各类乡贤参事会、乡贤会、乡贤联谊会等社会组织,可以说是底层需求的自发回应。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新乡贤组织的勃兴,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完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有益经验。

  文化基因奠定新乡贤组织参与基础

  传统文化基因激发了新乡贤组织的勃兴。新乡贤组织的发展,所对应的是中国自古发达的地域文化。它是一个地域的精神文化标记,是连接故土、维系乡情的精神纽带,告老还乡、叶落归根、回报桑梓观念一直深植于中华民族文化心理中。而浙江特有的政治文化基因则进一步奠定了新乡贤组织存续的基础:文化礼堂构筑了“公共领域”;道德文化形塑了现代公民气质;还乡情结力促权威回归。

  农村空心化催生新乡贤回归。始于20世纪 80年代的城市化运动,推动农村大量的青壮年或进城务工,或考试出走,或在外经商,或远走从政。农村精英大量外流导致留在农村的人口,在数量上与素质上都存在下降的趋势。在这些“空心化”的乡村,要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实现高质量的发展、有效的治理,客观上都迫切需要:权威回归,为其发声;资金回归,多渠道融资发展;人才回归,形塑乡土人才。

  系列品牌活动彰显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成效。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明确提出“新乡贤组织”概念并开展工作的已有16个县(市、区)和2个市以及众多乡镇。例如,台州市委部署的“千名乡贤帮百村”活动、德清乡贤参事会的基层治理创新、江山县的乡贤助力美丽生态等都彰显出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巨大成效。

  三对关系影响新乡贤组织参与

  乡贤治村与村民自治之间的关系。在当前体制中,乡村治理的主体是村“两委”,体制与民意的双重授权决定了其在乡村的核心地位。而乡贤则是乡村中有声望、有威信、有势力、有地位的群体。随着村民选举的开展与民权的觉醒,新乡贤组织与村“两委”的关系已经成为乡村治理新秩序的一个重要变量。所以在推进乡村治理过程中,首要问题是:如何既坚持村“两委会”的主体地位,又吸收新乡贤组织作为重要补充,并在二者中间达到一种平衡。

  传统伦理与现代治理之间的关系。新乡贤组织参与村级治理是对传统“乡绅治村”的传承、拓展与创新,但它必然包含着传统以家庭为核心的伦理人格,代表着传统以伦理人格形成的社会行动空间。近代以来,社会持续的急剧变革,打破了传统的心性秩序以及由此塑造的社会结构。族权、绅权、政权等传统权威或转型、或式微,使得中国乡村社会实际处在一个权力弥散的状态。通过新乡贤组织整合各类要素、资源和群体,用一种现代化的语境“多元治理”来弥合乡村“空心化”趋势,其实任务艰巨。

  精英式协商与大众式协商之间的关系。精英与大众的关系问题,历来就是一个悖论。精英的集体行动到底是增强了基层民众的政治参与还是弱化基层民众的政治参与,一直是困扰学术界的一个问题。一方面,精英行动普遍提升了协商过程的有效性,并且加速了基层社会的民主化进程。但是另一方面,精英行动也弱化了多元主体的平等性。乡贤的精英本质,是否柔化基层政权的力量,甚至干扰基层村级组织的决策,如何在精英与大众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这都需要我们用政治智慧去考量。

  提升新乡贤组织参与能力

  建立健全新乡贤的组织架构,规范其运行机制。第一,要明确新乡贤组织的层级定位。其最佳层级高度应在县、乡两级,县、乡两级由于方言风俗等文化习惯更加接近,工作更容易深入,成员相对较少,凝聚力更强、工作也将更有成效。第二,要完善新乡贤组织的工作机制。县、乡两级党委应指导同级新乡贤组织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各类章程,做到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制度一旦开始运行,就要给予普遍的尊重和执行,依章程办事。第三,新乡贤组织的人员构成以“贤”字为先。严把乡贤质量关,不仅要看其才能与财富,更应该以德为先,逐步发展壮大。面对利益分化的农村社会,为了体现更多元的利益表达,要注意把各行各业的社会精英纳入到新乡贤的队伍中,使其有序、组织化地参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

  建立起以新乡贤组织为依托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第一,以党委统战部统摄新乡贤组织的基层协商工作。由于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在历史渊源与内涵功能上的高度关联性,建议由各层级的党委统战部把一些自发、散乱、低效的协商民主实践形式引向高效、规范、体系化的发展道路。第二,以新乡贤参事的形式补充基层协商的不足。通过在县乡村一级建立诸如乡贤参事会、乡贤议事会的组织,有效地补充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政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层级的断档,强化、实化基层协商的格局。第三,以职业或片组的形式加强新乡贤的代表性,促进新乡贤类型的多元化。根据新乡贤的能力与特长划分组别,如文化组、社会组、经济组等,进而在沟通民情、推进建设、监督村务、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

  建立起政治、经济、文化多管齐下的保育乡贤机制。注重发挥乡贤反哺作用,就要保育好本土的乡村精英,这要求我们在三方面努力,第一,要培育乡贤的文化土壤,通过一系列的文化建设,力促村庄价值生产力的回归。同时也要注意加强乡贤联络走访工作,建立乡贤信息库建设,并积极宣传塑造新乡贤形象,增强乡贤的荣誉感。第二,培育乡贤的经济土壤。在经济政策上,一方面要扶持、保育本土的农村经济精英,另一方面也要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为外出乡贤回归乡里提供便利。第三,培育乡贤的政治土壤,为使外出乡贤回归乡里,要在制度上给予乡贤回归良好的保障。应给予回归乡贤以“村民待遇”,如获得相应的选举与被选举权,完善乡贤监督评价机制。

  (本文系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青年重点项目“浙江省农村社区开放式协商机制研究——以德清乡贤参事会为例”(2016QN03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湖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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