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兵:整合社区治理与社会服务
2018年02月14日 07:5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2月14日第1395期 作者:李兵

  社区治理是指政府、居民及辖区单位、社会组织、营利组织等利益相关者,基于对社区公共利益的认同,针对社区范围内的一系列公共事务进行的各种管理和服务活动。而社会服务是针对处境不利的大多数弱势群体的需求和问题所进行的干预,是政府实施的一项典型的社会福利政策,其服务手段是提供支持性服务和项目。由于绝大多数社会服务对象在社区居住并接受社会照料服务,这就决定了社会服务的中心在社区。由此可见,社区是社会服务和社区治理交织在一起的聚合点,因此,有必要研究社区治理助力社会服务发展的契合点并寻求二者有效整合的路径和措施。

  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始终起着主导作用

  从目标来看,社区治理的目标是增强社区凝聚力、推动社区发展、增进社区成员的福祉;社会服务的目标是通过提供一系列社会照料等服务促进社会融合、维护社会公正、实现人类价值和社会地位的平等,它是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的关键工具。二者的共同目标聚焦于增进服务对象的社会福祉。

  从对象人群来看,社区治理的对象是流动人口、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等群体;社会服务的对象是因暴力、贫困、家庭瓦解、身体和精神残疾、年老而受到影响的人,包括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老年人,残疾人,存在精神健康问题的人,照料这些人的照料者等。由于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的对象大量重合,所以社区治理通过各种方法收集到的人口数据,可为社会服务明确服务对象提供帮助。

  从任务来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规定了社区治理的任务,其中有两项和社会服务任务高度契合。一是,社区治理要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事项。显然,社区治理为社会服务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二是,社区治理要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以确保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这与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布局、便利社会服务对象获得和使用服务设施的要求是一致的,而且社区治理可以帮助社会服务更好地谋划设施建设。

  从建立伙伴关系来看,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始终起着主导作用,同时也注重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如企业、辖区单位、社区组织、非政府组织、私人机构、居民。它们通过与政府建立伙伴关系,通过协商与合作,共同处理社区公共事务。例如,社区治理需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社会服务同样需要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各级政府在发挥主体责任的同时,应当尽可能多地把贯彻和实施社会服务政策的机会留给市场,并对市场行为进行宏观调控。同时,国家社会服务政策的实施进度和效果也取决于政府与国际机构、工商企业、私营部门、民间团体、老年人及老年人组织、志愿社会组织等的有效合作。政府也可动员个人、团体和社区承担相应的责任,引导居民关心自己的福利并补贴付款。社区治理中的伙伴关系可以为社会服务所用,进一步推动社会服务多元化发展趋势,缓解政府压力。

  从队伍建设来看,社区治理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建设,培养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社会服务中的职业服务活动需要由社会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社会救助者、健康服务工作者、教学人员、照料管理者、家庭帮扶者、治疗专家、幼儿园老师等进行。在社区层面,二者的队伍不仅有重合,而且能够优势互补;更重要的是社区治理人员熟悉社区情况,如果参与到社会服务中来,能够提高社会服务的精准度和实施效果。

  此外,社区治理还可辅助社会服务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和评估,对于提高社会服务的业绩管理大有裨益。

  制定激励措施 动员社区工作者全程参与

  以结果为导向,建立政府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在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民政部门作为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主责单位,要与住建、人保、卫计、教育、文化、公安、发改委、财政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谋划、科学规划和积极企划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的共同部分,使得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相得益彰。

  以整合为原则,在资金安排、设施建设和项目提供上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民政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查找和确定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重合的部门,避免资金浪费和重复使用,保证恰当的财政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领域,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资金和社区服务资金重合部分的使用机制,有序引导社区居民和社区服务对象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本着事半功倍的原则,探索社区治理中伙伴关系与社会服务中伙伴关系的有效衔接,积极寻找能够同时参与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的工商企业、辖区单位、社区组织、民间团体、老年人及老年人组织、志愿社会组织、居民等。制定激励措施以动员社区工作者全程参与到社会服务的对象确定、服务提供、服务检查和评估过程中来,尽可能充分发挥社会人力资本的优势。

  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建立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从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服务项目、伙伴关系等方面选择指标,用于考量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的整合度以及社区治理助力社会服务发展的实际效果;总结、宣传和推广整合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整合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的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表彰参与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的单位、个人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整合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的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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