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沧萍 彭青云:重新诠释“积极老龄化”的科学内涵
2017年11月01日 08:4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1月1日第1321期 作者:邬沧萍 彭青云

  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针对当时世界各国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身体功能和身体素质不断改善的情况,在第二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上正式提出“积极老龄化”理念。“积极老龄化”作为“健康老龄化”的升级版,其基本含义是“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创造健康、参与、保障(安全)的最佳机遇”。然而,目前国内对“积极老龄化”的内涵理解不够深入,与具有中国特色的老龄化阶段性特征和发展趋势结合得不够紧密。因此,本文试图重新诠释“积极老龄化”的科学内涵。

  1.“积极老龄化”表明人口老龄化问题实质上是社会问题。

  “积极老龄化”把老化过程看作是一个正面的、有活力的过程,倡导老年人必须有健康的生活和贡献社会的机会。“积极老龄化”的过程是一个全社会参与的过程。对老年人个体而言,不仅要有健康的体魄,更要有参与社会的机会。对整个社会而言,“积极老龄化”不仅是一个老年人比重相对年轻人逐渐增大的过程,还是一个老年群体生存发展权益逐步得到保障的过程。可见,人口老龄化问题不仅仅是老年人个体或老年群体的问题,还是老年人与其他年龄群体权益平衡的社会协调均衡发展问题。

  “积极老龄化”的三个支柱“健康、参与、保障”实际上是从社会的角度提出来的。“健康”是指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减少其因衰老带来的疾病,使其慢性疾病得到治疗和康复,以延长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时间。“参与”是指老年人根据自己的能力、需要和喜好,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活动。老年人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家庭、社区和社会发展中去,利用自己积累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继续为家庭、社区和社会作出贡献。“保障”是指在老年人不能照顾自己的情况下,支持家庭和社区通过各种途径和努力照料他们。

  2.“积极老龄化”中“积极”一词有其特定意涵。

  当下,很多人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积极”看成是修饰词,旨在加强应对的语气和力度。这是较大的误解。“积极”一词不单是指积极地获得健康,也包括能持续参与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不仅那些从工作岗位上退休的健康老年人可以积极参与社会活动,那些患病或残疾的老人也能对其家庭、社区和国家作出积极贡献。此外,“积极”还体现为政府、研究者和社会大众都应该有所作为,老龄政策制定者要搞清楚是什么决定了老年人的健康活力,学者要搜集成功保持老年人健康活动的干预方法,公众则要清楚如何才能积极保持健康活力。

  3.“积极老龄化”的真正含义远远超过“老有所为”。  

  当前,人们往往简单地将“积极老龄化”理解为“老有所为”,但其真正含义远超过后者。通常,我国“老有所为”的主体主要是老干部、老专业科技人才、老知识分子等,但他们只是老年人中的一部分。“积极老龄化”是面向全体老年人群体的,不仅老干部、老知识分子要“积极老龄化”,普通老人也要“积极老龄化”。“老有所为”着重强调老年人参与社会、贡献力量的一面,“积极老龄化”还强调健康和保障的重要性以及三个支柱之间有机统一和结合,参与社会仅是“积极老龄化”的一个方面。“积极老龄化”除了包含“老有所为”的内容之外,还包含“六个老有”中的其他五个方面,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

  4.“积极老龄化”中“健康”是一个动态的、全生命过程的概念。

  积极健康的老年生活,是指身体、心理和精神各方面都要保持积极健康的状态。“健康”一词的含义不仅包括身体健康,更指精神健康以及社会适应良好。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一书指出,促进精神健康和社会接触的政策和机会,同那些促进身体健康的计划一样重要。因此,老年人精神状况良好、幸福感充分也是“健康”的重要表现。“积极老龄化”的“健康”是一个动态的、全生命过程的概念。

  5.“积极老龄化”中的“参与”不仅仅指生产性活动参与。

  国外用Productive Aging表示“积极老龄化”,有人将这个词跟生产性联系起来,翻译成“生产性老龄化”。中国香港地区则翻译为“丰富多彩的老龄化”,认为“积极老龄化”的“参与”不仅仅包括物质生产,还包括劳务、志愿服务活动等内容。事实上,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价值应从超越市场的角度来理解,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家务劳动、在社会中的志愿者活动的成果也是老年社会参与的价值所在。老年人参与社会的价值和作用,还表现在社会文化传承方面,即通过老年人言传身教来传承优秀的文化。老年人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将优秀的文化积淀和实践经验积累传递给年轻一代,从而在知识文化传承中起到重要作用。可见,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不只创造物质财富,也创造社会价值。但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方面,仅靠个体自身的努力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就业、教育、卫生及社会政策相关部门尽可能地提供支持,保障其基本权利。

  6.“积极老龄化”中“保障”的含义远远地超过社会保障范围。

  个体老年期的保障不仅仅指经济保障,还包括医疗保障、社会救助、长期照护等,涵盖了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居住安全等各个方面。保障还有“保护”的含义,保护不仅意味着满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更要维护老年人的尊严、确保其参与的权利,满足其受到照顾、实现价值以及个人全面发展的要求。保护的目的是让老年人得到各种必要的权利。

  老年社会保障是对人生晚年阶段实施的社会保护措施,涵盖国家和社会在老年健康维护、医疗保障和长期照护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以此构成应对老年期疾病和失能风险的社会安全网。在个体健康的保障上,要求个人在生命全程中都尽量避免残疾、避免生活不能自理,把残疾和不能自理降到最低程度,不能等到生活不能自理、自立时才给予保障。

  7.“积极老龄化”三个支柱中“健康”与“参与”的关系尚未定论。

  参加生产、参与社会活动对老年人健康有利还是不利?目前大部分的研究结论认为,适度参与社会是有利于健康的,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其相互关系是不确定的。他们认为,有些人参加劳动后身心更健康了,而有些人却更差了,是否有利于个体健康要因人而异,与是否适度参与以及个体是否感兴趣相关,与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包容程度相关,还与一个国家实施的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及老年人的社会地位有很大关系。生命科学认为,人的体能下降跟智力衰退的情况不是同步的。智力只要经常锻炼,就可以延续很长时间,但是体力保持的时间则相对短暂。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责任编辑:梁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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