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帅:农村社会流动改变农户生活格局
2017年04月12日 08:3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4月12日第1184期 作者:周帅

  自索罗金1927年开创研究先河以降,社会流动(同时也是索罗金的同名专著)的研究阵地不断扩展,为年轻的社会学增添了新的议题。而我国社会流动研究则起始较晚。一方面,历史上对“普天之下”的“王臣”造册编籍,利用里甲及连坐等制度实行“属地化”管理,防止流民等脱离初级群体的人员出现,而严密的等级壁垒也形成了难以僭越的阶层界限。因而,社会流动长期处于静默模式。另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后为满足城市和工业先行的发展战略而架构的城乡分立体系,同样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社会流动。但改革开放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的“城—乡”及区域“经济势差”造成了大量的流动潮,不断拍击着城乡壁垒这道无形的堤坝,我国的社会流动研究随之兴起并愈益壮大。

  在此期间,李路路、陆学艺、李强、李春玲等学术名家对于社会流动进行了拓荒式的探究。近来,社会流动在流量和流速上都超出以往,为该领域提供了更多的问题和更广阔的研究空间,学术竞技场由此涌现出大批学人。但总览以往研究,学者们大多只关注到社会流动的二维面向,即“乡—城”流动和其对立面“城—乡”流动。实际上,从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和由此而来的城乡分立出发可以推演出四组流动类型:“乡—城”、“城—乡”、“城—城”、“乡—乡”。也就是说,在社会流动的框架里,存在着“流动阶梯”。用农民朴素的生活话语来讲,“庄里有本事的都想搬到乡里住,乡里有头有脸的又想搬到县里住,县城里的都想到市里住……”依学理来看,流动阶梯的不同层级分别对应主体在不同社会资本和资源占有差异下的流向选择。在“城—乡”流动这一显而易见的洪流之外,基层农村社会的内部流动也不可忽视,它具有不同于“城—乡”流动的表现形式和特殊意义。

  居民点设立

  从“沿河设点”到“逐路而居”

  囿于生产和生活限制,古老文明的发育大都与水难解难分。传统上,村庄的建立也遵循“沿河设点”的方案设计,以满足生活用水与农业灌溉的需求。除此之外,较为古老的村庄一般都开挖“圈(quan,取‘环绕’之意)塘”,功能上类似于“护城河”。但随着工业文明的推进,生产资料的约束式微,效率逻辑占据主导地位,现代交通运输体系得到延伸。即使在我国农村地区,“村村通”工程也将基层居民点经由公路连接起来。同时,在国家主导之外,一些偏僻的村庄还自发地筹款铺路,将所在居民点与乡村公路连通。尽管如此,根据雷文斯坦的推拉理论,社会距离是促成流动的一个因素,小城镇及生活便利的地区会吸引偏远地区的居民搬迁至此。由此,农村内部形成了一股自发流动的“暗涌”,而新的居民点的设立一改“沿河设点”的古老模式,开始“逐路而居”。通常在乡村公路主干道两旁会紧密地排列着新式楼房,形成新的带状居民点,其中大多是由进城务工而富裕起来的农户自发设立。一般来说,新的居民点并没有官方名称,而只是由来自于较偏远村庄的“不在村农民”组成的生活共同体。

  农村市场产生强大向心力

  施坚雅在研究我国农村社会结构中指出,在一定距离内,围绕特定的中心集镇,地理位置上相近的各个村庄自然地构成一个基层市场社区。而且理论上而言,每个市场服务的区域近似地呈正六边形(实际的区域范围会因为地形地貌等发生扭曲)。基层市场社区的概念在分析农村社会时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波兰尼的观点,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市场是内嵌于社会中的,我国传统农村社区正是这一现象的良好例证。要研究农村社会,需要从基层市场这一中观概念而非微观的村庄入手。同样地,讨论农村内部社会流动,依然离不开市场的作用。虽然与城市和工业重镇的庞大市场相比,农村市场的边界和规模都相对有限——仅以某一乡镇的“集”为中心辐射周边村庄——但足以产生强大的向心力,使农村居民向它的中心聚拢。这种“市场指向型”社会流动主要表现为流动主体对信息的追逐,而农户所依赖的信息又可分为“商品信息”和“生活信息”两种类型。农产品价格、适婚男女状况等信息都是在基层市场中交换与传播的。因此,调研中可以发现,围绕作为市场中心的“集”,会出现很多新兴的住宅群落。这些都是农户家庭为接近“市场”和“信息”而从较为偏远的村庄流向市场中心地带的印证。

  教育资源具有强大拉力

  言及社会流动,教育也是一个难以绕开的话题。无论外界对于“上学无用论”作何解读,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迫于日常生活和进城务工中受到“目不识丁”的重重约束,农村父母无不将子女教育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至于农村辍学率高等问题更多地应该从社会结构中而非主观意愿上寻找答案)。但现行教育体制下,农村基层教育面临经费和师资不足等问题。与此同时,为整合基层教育资源,从20世纪末开始实施的“撤点并校”对农村教育也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以至于一个乡镇通常只保留有限的几所中、小学校,部分偏远村庄的学生无法“就近入学”,因而催生出向学校集中的流动趋势。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是,与教育资源集中相伴而生的是“学区房”在农村的兴起。随着农村闲散资金的积累和商业资本的到来,农村中、小学附近成为新建住宅区的首选。由此可见,教育资源在农村内部社会流动中具有强大的拉力。

  除了上述推拉作用之外,家庭生命周期也会在特定时期内对农村内部流动产生相应的影响,“分家析产”和“子女成婚”是农村社会流动和旧有格局变迁的两个重要时间节点。但总体而言,与道路、市场和教育的指向作用相比,家庭生命周期对社会流动以及农村社会再生产的影响是缓慢和有限的。

  农村流动造就“不在村农民”

  与城乡之间的社会流动在宏观上形塑社会结构不同,农村内部社会流动首先从底层改变农民个体或农户家庭的生产和生活格局。这种变革有时会以破坏性的形式出现,如“打工经济”的兴起给农户带来的额外家庭收益催生了对新式住房的需求。问题在于当前的宅基地规划难以满足农户日益高涨的“筑巢”需要,由此出现侵占耕地的行为。上述提到的新兴住宅区的建立,大多没有合法的宅基地审批程序,而多为直接的“毁田建房”形式。暂且不论这种违规建房的合法性,单就侵蚀耕地的行为而言,已经违反国家提出的“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规定。

  但机遇总是与挑战并存,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农村内部流动提供了一个促成土地流转和小城镇建设的窗口期。首先,农村基层之间的社会流动造就了一批“不在村农民”。如上所述,他们受到道路、市场、教育资源的牵引而集中在乡村基层市场中心,从而在物理距离和心理距离上都渐趋偏离土地。同时,不得不说,农村流动人口本身具有打破“安土重迁”传统观念的心理品格。在市场的指引下,能够改变“土里刨食”的生存境遇,转而“向市场求生存”。目前,政府提倡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以推进土地流转,“不在村农民”可以作为土地流转的首选目标群体。通过引导他们从事兼业行为或提高非农收入比例,使这部分人群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种粮大户、农业合作社或农业公司等,提高土地集约程度和利用效率。再次,农村内部流动也是继续推进小城镇建设的良好契机。费孝通从20世纪末就本着“志在富民”的理念提倡小城镇建设。费老的“小城镇”并不是一个雄心勃勃且不可操作的概念。他认为,“……临时聚会进行贸易的集市,逐步由固定的商店所代替,若干商店连成几条街,加上多种服务行业,集合成一个人口较为众多的以商业为主较为永久性的社区”,即可称为“镇”。而“小城镇”也只是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边界的结果。目前,“民富”已成事实,但费老所描绘的小城镇建设却没有确切实现。可以说,小城镇建设迟滞与基层社区的分散性和弱联系有关。现代交通运输的延伸、市场的发育和教育及其他社会资源的相对集中分布改变了农村社会原有图景,居民流动也呈现出特有的方向性,即以农村基层市场为中心的集中趋势。在这个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双重作用,小城镇建设可以持续吸纳农村内部的流动人口,同时还可以减轻大城市人口压力,从而解决社会发展中“前台”(城市)和“后台”(乡村)两方面的问题。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韩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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