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 创新浙江区域发展模式
2020年08月12日 07: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8月12日第1987期 作者:聂静 段文奇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的紧要关头,推动区域创新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越发突出。然而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对我国经济社会活动产生了极大影响。在疫情防控关键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及数字化新业态的应用为稳定经济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促使重压之下的中小微企业意识到向高新技术、数字经济等方向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对于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浙江省而言,中小微企业是“制造强省”的基础所在,更是推动浙江区域创新发展的重要主体,经历疫情后的浙江省更应加快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落实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从而推动浙江省实现区域创新发展、恢复经济生机。为达成这一目标,浙江省应充分认识到专业化众创空间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明确升级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基本路径和方向,切实发挥其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转化应用科技成果、融合经济与科技、推动浙江区域创新发展的引擎作用。

  浙江省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基本情况

  浙江省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5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居全国第3位,被列为首个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省、首个全省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省。以布局建设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为抓手,浙江充分发挥浙江大学等知名高校学科优势,鼓励和引导恒生电子、海康威视等龙头企业发挥主营业务优势,紧密对接服务实体经济。依托浙江大学和恒生电子建设的2家众创空间,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成为全省的“领头羊”和“排头兵”。2019年浙江省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共有2家,分别聚焦于智能制造、金融科技领域;杭州市级专业化示范众创空间共有3家,分别聚焦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大学生创业领域;宁波市级专业化示范众创空间共有2家,分别聚焦于汽配模具、康养专业领域。除杭州、宁波外,浙江省其他市级并未单独设定专业化众创空间类别。

  浙江省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整体发展数量少,高新产业领域留有空白。浙江省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仅有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智能制造专业化众创空间和恒生金融科技专业化众创空间2家,其中浙大科技园聚焦于“智能制造”领域,恒生金融科技聚焦于“金融+科技”领域。这两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作为“排头兵”为浙江省专业化众创空间深化发展提供了优秀的范本,但其他高新产业领域仍然缺乏核心创新引导力量,仅依托它们无法全面高效满足浙江省全区域内科技经济的发展需求。

  由于人才、资金、产业等相关优势,浙江省仅有的2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皆位于杭州,仅有的5家市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分别位于杭州、宁波两市,浙江其他市级地区尚未具备着力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的意识或能力。这对于起步阶段的专业化众创空间而言是必然的,但随着专业化众创空间的深入发展,可能会造成区域间科技经济发展不协调、区域断层等状况。

  (二)科研成果转化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化众创空间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偏低,存在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的问题。客观层面上,高新技术领域的科研开发存在难度大、周期长、技术资源缺乏等困难。主观层面上,第一,部分科研项目停留在概念或纯理想阶段,未充分考虑到现实产业及市场的需要和设备、人才、资金等客观条件,缺乏足够的“落地”可行性,致使许多技术项目被搁置;第二,大多数企业仍偏重短期经济效益,对于经济效益显露较迟的科研项目缺乏足够的投入动力;第三,科研成果评价导向存在偏差,导致高校科研院所的部分人才将精力集中于科研成果考核之上,并未从科研成果的实际转化角度进行思考。

  加强浙江省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放管服,激发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活力。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锚,升级创新创业环境,激发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发展活力,进而解决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数量少、涉足领域少的问题。

  一是简政放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各主体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的核心作用。政府需要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鼓励各地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鼓励各地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该举措一方面能解决浙江省地级市专业化众创空间的缺口问题,另一方面能明确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发展方向,全面填充高新产业空白领域。

  二是放管结合营造开放公平市场环境,吸引外部科技创新要素落地浙江。积极开展多区域专业化众创空间协同合作及国际合作机制,有效分享科技成果信息,推动地域内科技创新协调发展。

  三是优化服务便利科技创新,解除专业化众创空间成长桎梏。一方面,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增强科技型企业的“便利感”,加速推动资金、人力和技术等经济发展的必要要素汇聚。另一方面,加快建立区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区域科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制度,推动科技创新典型案例经验复制推广。

  (二)建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长、技术资源缺乏等客观困难,应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主体、技术市场等主要环节,建立健全以转化科技成果为导向的长效服务机制,畅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

  一是保证服务全覆盖项目周期。为避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出现脱节错位现象,应将专业化服务覆盖科技型创新企业成长发展的每个阶段,实施全程服务跟踪,保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有效供给。围绕项目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资源需求,制定科技创新资源列表,根据列表吸纳海内外各类科技创新资源,提升科技资源丰富性与多样性。

  二是围绕产业链部署科技创新链,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专业化众创空间需系统地推进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各类科技服务模块建设,构建完备的科技创新平台。

  三是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科技成果与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的对接渠道。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产业、投资融合对接。

  (三)树立正确科技成果观,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主观阻塞。

  一是强化市场思维。倡导将市场思维贯穿于科研项目的始与终,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项目生成机制,在指南编制、立项评审等关键环节,增加骨干型企业家、高新技术行业代表人物、产业技术战略联盟的话语权。严格考察科研项目的市场合理性以及可开展性,避免科研项目因为过度理论化而尘封在“柜子”里的现象。

  二是转变企业的效益观。一方面,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将科研投入经费与减税降费政策挂钩,以此激励企业进行科研投入;另一方面,鼓励龙头骨干企业投身于科技成果转化事业,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推动市场对高水准产品的需求,从而倒逼相关企业加大科研投入。

  三是完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科研成果评价不应局限于理论成果的发表,更要关注其对行业的现实引导作用和实际转化应用效益,避免出现重论文、轻实效的情况。对于基础研究类项目要突出应用导向,实现知识创造与知识应用的有机联结;对于技术研究类项目要突出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导向,实现从技术研发到市场应用的有机贯通。

  (本文系2019年度浙江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浙江省‘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运行机制与激励政策研究”(2019C2500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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