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创新路径
2020年06月24日 09:3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6月24日总第1954期 作者:张赛群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目前及将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伴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进入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进入消化期的三期叠加,我国社会治理领域遇到的问题也会更多、更复杂。解决我国在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必须深入认识新形势下社会治理规律,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的中国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创新问题,提出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以及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提高四化水平和加强四个体系建设。

  坚持以加强党的领导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党的领导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中国共产党是社会治理的领导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党委领导是关键。只有坚持党委的坚强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才能够注入活的灵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能够兼顾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群体之间、公民之间的社会治理利益关系的协调发展,最能够动员整合各方面资源,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加强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针对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非常重视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可以说是我国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和创新的重大体现。由于存在着地区和部门的现实利益问题,一段时期以来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等问题,仅有分工而少有配合,即使少有的配合和协调也因未形成法律机制,随意性太强,使社会治理没有达到利益最大化的效果。对此,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党的十九大在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环境基础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一制度创新,并强调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政府、社会、公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据宪法和法律参与社会治理,从而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要梳理和规范党政各部门社会治理职能,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社会治理领域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权责明晰、奖惩分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责任链条。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采取措施,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方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与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有机结合,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融合,围绕切实解决影响人民安居、社会安定、国家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政策措施,从而为我们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基本遵循。

  形成社会治理的多元参与主体。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激发社会活力。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伟大事业,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努力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创新社会治理思路,扩大开放公共服务市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健全激励补偿机制等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党领导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生动局面;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在社会治理事务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确保社会治理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成果人民共享。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政治发展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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