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2020年06月04日 07:3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6月4日第1940期 作者:王晓红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目前,我国已设立了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不断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提供了新的制度供给、经验方法和实践模式。“十四五”时期将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阶段,这要求我们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拥抱经济全球化,通过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高标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尤其是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为龙头,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为此,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应重点围绕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等进行谋篇布局。

  首先,力争建成制度型开放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应重点围绕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行制度创新,在对外开放压力测试、探索国际经贸新规则、有效防控风险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同时为我国参与FTA双边多边谈判和WTO改革提出“中国方案”。我们要以应对“三零”(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挑战为重点,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高水平开放的先行区应对接高标准自贸区规则,形成与之相衔接的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大幅消除关税壁垒、减少各种非关税壁垒,改革与国际规则不相适应的补贴方式。推动货物、服务、资本、人员、信息、数据等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加快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竞争中性、监管一致性、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的改革。

  其次,力争建成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我们应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尤其要把握全球数字技术革命机遇,扩大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空间,在推动外贸结构转型升级中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发展与货物有关的维护和维修、加工和物流等服务贸易,以及金融保险、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知识产权、文化贸易、技术贸易、医疗健康、商务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同时,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推动生产性服务出口。依托开放基础设施,发展口岸经济、港口经济、航空经济和枢纽经济。我们要重点探索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的新模式新规则,鼓励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转口贸易及离岸数据中心、离岸金融中心、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贸易等贸易新业态。在金融、教育、医疗、文化、数据中心等领域扩大外商独资企业范围,在跨境电商规则标准、数字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跨境数据自由流动、互联网资讯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同时,在跨境数据流动的管理机制、推动个人数据保护立法、提高互联网预警监测能力、探索数字保税区建设、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进行探索。

  再次,力争建成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我们要把建设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头等位置。一是坚决落实《外商投资法》。切实保障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在政府招标采购和重大工程项目、科技项目招标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要让外资平等参与,并推动公共卫生防疫、核心关键技术等方面的开放创新合作。二是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稳外资先要稳预期,保持政策的及时性、连续性、稳定性是稳预期的重要前提。各级政府文件应及时传递给外资企业,鼓励政府网站使用中英文宣介相关政策,便于外资企业及时准确了解。三是营造亲清政商环境。我们应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不断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多证合一、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服务模式。继续减税降费,降低电价、房租、物流、融资等成本,注重利用网络数字技术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倡导为外资龙头企业“量身定制”服务,完善海外人才的引进机制和居住、子女上学等相关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环境建设,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四是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按照内外资一致性原则加强对外资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大数据监管平台,完善不可靠实体清单、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等制度。

  复次,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成最高水平开放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我们应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逐步在市场准入、金融制度、财税制度、要素自由流动等方面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打造贸易、投资和服务业发展的最佳营商环境。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通过“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制环境,逐步实施“三零”规则。放宽自然人流动限制,构建人员、资本、技术、信息、数据等要素最自由、最便捷的流动体制,逐步形成全球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人才汇聚高地。为促进国际旅游、文化娱乐、医疗健康、服务外包等贸易新业态发展,吸引全球优质资本提供制度环境。

  最后,有序扩大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数量和范围。一是增加中西部自由贸易试验区数量。我们应在新一轮高水平开放中给中西部更多发展机会,通过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提高中西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能力,带动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二是建议设立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开放型经济基础雄厚,具有参与国际竞争的综合优势,尤其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方面独具特色,在探索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方面独具优势,应当更好地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教授)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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