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治理体系 提高地方政府治理能力
2020年04月23日 03:3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4月23日总第1913期 作者:肖振南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国家”是一个整体概念,可以依据功能、区域或政府层级对国家进行分解。从这次全国战“疫”来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不同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差异比较大,某些县市地方政府显示出明显的弱地方政府治理特征。

  其一,反应迟钝。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政府部门)在面对和处理各种社会事件时,特别是在事件的萌芽期,反应迟钝,处理失当,不能及时化解社会问题,容易导致事件的扩大。

  其二,一些政府官员失能失职。有的地方政府官员受唯GDP政绩观和维稳思维的束缚,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判断失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人民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在钟南山院士1月20日提出“人传人”、23日武汉“封城”后,1月29日,面对中央督导组提出的关于医院床位数量、收治病例数量等基础问题,黄冈市卫健委主任却“一问三不知”。武汉红十字会在医疗物资分配、捐赠信息公开等问题上也遭到很多质疑和批评。

  对比上述某些地方政府存在问题,多个省市在战“疫”中的表现可圈可点,政府治理体系运转高效,政府官员治理能力卓越。比如,1月23日,浙江和湖南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2月2日,温州市姚高员市长接受白岩松的连线采访,思路清晰,数据准确,形象生动,被称为“别人家的市长”。在疫情严重的湖北省,潜江市政府收获了网友们的点赞,被称为“湖北的优等生”。这次战“疫”虽然暴露出某些弱地方政府治理问题,但只要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就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为完善地方政府治理体系,提高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结合这次疫情,我们尝试提出以下几条政策建议:1.加大弱治理地区本地媒体的监督力度以化解基层政府反应迟钝问题;2.建立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协同治理机制以提高政府应急管理能力;3.完善行政官员选拔和任命机制,促进东西部各级官员异地交流规模化、常态化以改善弱地方政府治理的政治生态。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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