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必胜信念,咬紧牙关,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当前,我们既需要坚决科学依法防控,也需要高度关注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各种影响,如众多企业尚未完全复工复产、人口流动受限、农民工外出务工受阻等。一些用工企业受疫情冲击可能需要减员,而某些疫区的企业也可能使部分农民工失去原有工作机会;物流交通还未完全畅通、消费市场大幅收缩,使得贫困地区农牧产品销售受限;有的涉农企业可能因停业而无力向农户履行产品收购合同或支付土地流转租金、无力向入股农户分红等,这对于贫困地区农户收入影响较大。凡此种种,极易造成部分脱贫户返贫、贫困边缘户陷入贫困、未脱贫户加大脱贫难度。有鉴于此,我们亟须尽快出台应对方案并建立创新机制,以缓解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冲击,如期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既定目标。
首先,系统性制定短期支持方案。一是加强区域统筹衔接,开通返城务工直通车。根据一些贫困地区外出务工人员工作地相对集中的特点,尽快加强劳动力集中地和对应务工地区域间的政府联动,充分发挥政府间协调、全国一盘棋的调控机制作用。通过多部门信息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针对务工者集中集聚程度高的地区优先开展对接复工工作。同时,打通贫困地区务工人员尽快返岗的绿色通道,化解由于疫情导致的外出务工受阻问题。
二是激发贫困地区本土企业、致富带头人的更大动能。一般而言,当地龙头企业、致富带头人是稳定农户本地就业、扩大产品销售的核心力量。当前,应将这些企业的复工审批纳入优先级考虑,根据其带动当地就业人数等明确优先次序,给予其定向的防疫指导与防疫物资支援。同时,在金融信贷、减税降费、财政补贴、发展用地等政策方面加大支持倾斜力度,以激励其进一步吸纳贫困户就业。
三是加强精准务实的就业引导。针对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开展“户户清”行动,确保精准把握、做实“一户一策”。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外出务工的劳动力,结合其自身特长、资源、能力、意愿等,组织专门的农业产业、养殖种植等方面技术人员进行分类指导,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给予其政策优惠和技术支持,以促进这部分劳动力尽快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四是贯通渠道、对接平台,建立供应链支撑。对农产品销售受阻的情况时时统计、动态录入,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分门别类细化对接。一方面,由政府组织通过绿色通道按需集中供应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切实解决农户相关产品滞销与疫区相关物资紧缺的双重难题;另一方面,地方农业、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应积极对接大型商业连锁机构、电商平台、物流配送,与当地农户建立完整的供应链,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渠道、平台企业不同梯度的激励政策支持。
其次,从多个方面统筹协调中期部署。一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针对此次疫情防控中多类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的情况,建议由中央统筹布局,尽快做好科学规划。由国有企业承担突发公共卫生等应急事件的长期物资储备生产,并根据原材料、劳动力等优势,分别在相应的贫困地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一方面,为贫困地区农民长期提供就近就地就业岗位,对未来防止返贫、完善相对贫困长效治理提供支撑;另一方面,从国家层面做好相关战略性物资的生产储备。同时,还应尽快探索建立国有资本划转一定比例投资于贫困地区农村体育、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产业的制度体系,以加快贫困地区农民的人力资本提升。
二是支持市场主体有更大作为。建议有针对性地出台税收、融资、行业准入等多方面优惠支持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发展此次疫情防控需要的中药材种植、物资装备生产等。
三是发挥农村地区科技投资的带动作用。在一些企业经营收缩、就业岗位阶段性减少的情况下,针对劳动力外出就业确有困难且存在完善基础设施刚需的贫困地区,可考虑优先推进一批能够较快带动大量本地劳动力就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乡村水电水利工程、厕所革命、村组道路硬化、农田基础设施等。
再次,科学谋划长效治理机制。一是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等土地资源。其中,建立“人地钱贯通”新机制是核心。应尽快激励长期在城市务工或在城镇购房居住、不再返乡的农民盘活其在农村老家废弃的宅基地,在拆旧复垦、生态修复并作为高标准农田验收,以及所在乡村增加农田指标、务工常住地城市对应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后,按国家核定标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落户城市的补偿资金。而为了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就业、生活等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等影响时可以有返乡的土地兜底保障,该宅基地使用权及复垦责任可以仍归原户,由其流转、委托种植,在给予其指标调控补偿金中留有部分保证金,以确保该户对复垦宅基地的持续良性种植承担责任。
二是建立有编制教师医生等跨地区动态使用机制。其中,建立“人岗编挂钩”新机制是关键。在大数据时代,建议由国家人社部门统筹流入地与流出地教师、医生等编制动态调剂。根据流入地接收流出地学生数量变化,按照生师比给予省份间动态调整使用教师编制等。
(作者系南京邮电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教授,农工党中央人口与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