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教讲 郝龙:人工智能助推“智慧社会”建设
2018年04月17日 08:5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4月17日第1432期 作者:罗教讲 郝龙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通过实施一系列强有力的发展世界一流科学技术的战略行动,“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把各种“强国”建设与“智慧社会”建设并列为共同的发展目标,具有其丰富的内在逻辑和鲜明的时代特色。而“智慧社会”建设是一般意义上“社会建设”的升级版,“智慧社会”的兴起则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提出“智慧社会”建设,彰显了新时代弘扬中华文化与光大中国智慧的深厚意蕴。

  人工智能时代与人工智能社会的来临

  近年来,伴随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已经进入了人工智能时代。当然,对于用“时代”一词来描绘和称谓科技突破性发展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和变化,只是一种带有隐喻式的描述手法,并不具备精确划分时代内容的功能。无可置疑的是,科技进步所带来的这种“时代更替”日益呈现加速发展之势。从互联网时代到大数据时代,再到人工智能时代,三个时代的演进发生在二三十年之内。这三个时代的关系具有特殊性,那就是它们之间具有密切关联。互联网首先出现,有了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才产生了大数据;有了大数据,才推动了人工智能的突破性发展。如果我们把今天仍然称之为互联网时代或大数据时代(或数字时代),也并无不妥。但为了突出人工智能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笔者认为称今天为人工智能时代更为合适。因为人工智能包含了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内容,而人工智能时代是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高级阶段。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必然导致社会的变化,从而产生所谓的人工智能社会。当前,人工智能以其强大的能力帮助或代替人类更快、更好地开展生活、学习、工作、娱乐等各种活动,史无前例地提高了人类的行为效率与生活质量。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的价值观念、思维习惯、行为方式、人际关系、自我认知与意识、情感体验与表达等在潜移默化地发生着多方面的改变。同时,人工智能在经济金融、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治理等众多领域的应用也已全方位展开。

  “智慧社会”是人工智能社会的理想类型

  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看,目前尚没有人对人工智能社会给出明确的定义。而且,人们对这个由人工智能的发展而兴起的新型社会也有不同的称谓,如人工智能社会、智能社会、人工社会、机器社会、智慧社会、超人类社会等。笔者认为,还是用“人工智能社会”比较合适和合理。人工智能已经为学术界和社会大众广泛接受,由人工智能发展所产生的时代被称为人工智能时代,而由此演生的社会也应顺理成章地称为人工智能社会。因而,我们可以给出人工智能社会的初步定义:它是在一定地域中,一定数量的人与具有一定智能水平的非人类智能体(或人造智能机器)相互耦合,按照一定的文化与社会规范行动而共同组成的人机互联群体共同体。可见,人工智能社会是一个以人机耦合关系为基础的新的社会形态。

  “智慧社会”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社会建设的宏伟目标,是以往社会建设方针在人工智能社会与时俱进的调整与升级。从社会科学的视角来看,智慧社会是高于人工智能社会水平的理想社会类型,这从“智慧”与“智能”两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可见一斑。“智能”和“智慧”只有一字之差,都与人的智力有关,但智能只是一种具有智力特征、能够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智慧则是在智力基础上升华出来的才智与灵性。人的智能产生的基础是人的生理构成或生物特性,人的智慧则是在人的智能与社会文化融合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超越于智能之上的新的心智构成。我们通常说的“中国智慧”,就是中国人的智能与中国文化融合所产生的一种具有特殊灵性的心智构成。因此,我国的“智慧社会”就是人工智能技术与中国文化融合基础上所产生的具有中国人独特心智灵性的社会形态。总之,“智慧社会”是一种理想型的社会形态,是人工智能社会建设所追求的目标。

  “智慧社会”建设呼唤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创新

  智慧社会建设显然不同于传统的社会建设,它是人工智能社会到来之后,人类借助人工智能的力量,建设一个人类有史以来从未出现过的新型社会的创新性系统工程。要实现智慧社会建设的目标,需要进行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的创新。而对于社会科学来说,则正是其在新时代所遇到的发展机遇。

  当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到来后,社会科学及时做出反应,计算社会科学应运而生,社会科学研究发生了由计量范式向计算范式转换的革命性变化。但人们随后发现,计算社会科学的发展存在不少困难和障碍需要克服。比如,有人曾经把计算社会科学的内容划分为五个互相关联的组成部分:大数据的获取与分析、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融合、互联网社会实验研究、计算机社会模拟研究和新型社会计算工具的研制与开发。计算社会科学能否取得成就在当时是存在很大疑问的,其主要原因是新型社会计算工具的研制与开发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如那时非结构化数据的处理就存在着包括图像和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在内的不少技术困难,而现在人工智能的发展已经或正在攻克这些难题。又如,社会科学大数据的质量问题。当大数据概念刚提出时,人们曾一度过于乐观地以为大数据的产生会改变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路,因为有人提出大数据是自然条件下生成的真实可靠的数据,而且大数据等于研究的总体数据,大数据可以用分析变量之间的相关来取代因果关系的分析等。后来人们发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不能笼统地讨论大数据问题,要区分不同研究领域的大数据,社会科学研究的大数据与自然科学领域的大数据存在着较大差异。

  人工智能与计算社会科学之间联系密切。一方面,人工智能的发展能够为计算社会科学提供巨大的助力,能够帮助解决计算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诸多难题,推动计算社会科学发展由初级阶段进入高级阶段。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工智能技术与计算社会科学会进一步融合而产生人工智能社会科学。其实,计算社会科学的真正突破性发展,包括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融合、互联网社会科学实验研究和计算机社会仿真模拟研究,也都依赖人工智能技术的支持。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与计算社会科学更为紧密的关系,还在于人工智能的发展根本性地改变了计算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人与社会。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需要对人的本性做出某些基本的假定,以此为基础建构社会科学的知识和理论大厦。比如,起初社会科学对人性的假定为人是理性人。但后来人们发现理性人的假定存在问题,人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理性的水准,于是提出了人的有限理性假定。但随着人工智能社会的到来,人与智能机器的耦合,使得人的理性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总体而言,人与智能机器耦合下的理性水平,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而人工智能越发展,人的理性水平越高。当人的理性结构发生改变的时候,社会科学研究的范式和方法都亟须进行调整。

  正因为人工智能与计算社会科学存在如此紧密的关系,笔者认为有必要提出“人工智能社会科学”这样的新概念,不过这一概念仍属于计算社会科学的范畴,更确切地说,人工智能社会科学是计算社会科学发展的高级阶段。“智慧社会”建设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的创新,就是要通过发展人工智能社会科学来完成。

  (本文系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课题“大数据时代计算社会科学的产生、现状与发展前景研究”(16ZDA086)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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