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义程 马曼:党的纪律建设思想创新逻辑
2017年07月27日 08: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7月27日第1257期 作者:周义程 马曼

  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就新形势下党的纪律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科学完整的纪律建设思想内涵体系。这些思想具有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鲜明的中国特色的理论品格,标志着我们党对纪律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和精准领会这些思想的丰富内涵,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全面从严治党,就要严明党的纪律,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体党员。总书记首先从政党能力角度阐述了纪律建设的必要性。他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拥有8000多万党员,在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从执政环境和政党职能角度来具体分析纪律建设的必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新的历史条件下,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因此,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容

  具体来看,党的纪律建设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内容。

  其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防止并克服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其二,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要求全党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这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同时,还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这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三,严明党的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我们党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做到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风险更大、难题更为集中的挑战,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前所未有,需要我们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更要有强烈的担当精神,忠诚履责、勇于担责、敢于负责。

  其四,严明党的生活纪律。党的生活纪律是指全体党员在社会公共活动、家庭生活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观念、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等行为规则。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人的腐化变质、违法,都是从小的生活问题、吃喝问题、违反八项规定开始的。可见,严明党的生活纪律内在要求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追求积极的生活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以高尚的人格魅力获取群众的信任。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途径

  在具体实践中,如何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可从有纪可依、有纪必执、执纪必严三个方面进行剖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针对有纪可依,总书记主要从纪律制定角度进行论证。他指出:“要通过创新党内法规制度”,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有纪必执,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执政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搞特殊、有例外。

  在执纪主体上,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执纪对象上,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要求首先把执纪主体纳入执纪对象。他指出:“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中纪委全会上都会单独论述纪委自身建设,重点强调要严防“灯下黑”现象。在执纪力度上,要“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制度化、经常化,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执纪方向上,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监督执纪的方向就应是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党的纪律建设思想,从思想的内在特质看鲜明地体现了党的纪律的严明性、可执行性和有效性,围绕“问题中心而非学科中心”的逻辑进路,以“为什么要建设”、“建设什么”和“怎样建设”三个问题递进式展开内容,可以说具有问题导向性、逻辑自洽性、内容系统性等优秀理论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要结合世情国情党情实际不断探索纪律建设的新途径,这不仅体现了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思想的务实性,而且反映了党的纪律建设思想具有显著的创新性,是在汲取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纪律建设思想精华基础上的升华,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委党校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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