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议题
2016年09月29日 08: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9月29日第1060期 作者:张秀琴

  【核心提示】无论是文化范畴还是政治实践的主体问题,都已远比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时期在范围上扩展了许多,文化已不仅仅停留在精英和高雅层面而走向大众,而且开始以“资本”等形式扩展到其他社会结构和层面,而政治实践主体也扩展至包括诸多弱势群体在内的广义的共同体。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在总体上主要围绕着文化议题及其辩证法逻辑而展开,即在“文化研究”名义下开展的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也即“为辩证法提供文化说明”(詹姆逊语),从而“完善”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哲学)的理解。具体言之,21世纪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新图景是在“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与“科学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交织的新范式主导下进行的。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某种“重建”

  在上述范式的主导下,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论者们继承“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从卢卡奇到阿尔都塞)的理论遗产,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诸问题,例如,主体问题及与之密切相关的权力、身份、公平和正义话题,资本主义的现在和未来等,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从总体来看,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从阿尔都塞,特别是福柯以后)的文化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某种“重建”,其思想渊源依然主要是受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无论是人本主义一派还是科学主义一派)及其在二战后欧美地区的流变(特别是英美马克思主义和法国马克思主义)的深刻影响,甚至可以说,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就是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某种程度上经英国马克思主义的中介)与(起源于法国后结构主义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在当代欧美世界的“相遇”。这一相遇,既让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呈现出20世纪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学术传统,又使它在新的“汇合”与抽象中成就了一种正在形成中的新理论路径和思维方式,即力图“绽放”在传统国外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与科学主义之间,从而成就了其在当代全球马克思主义研究中不可忽视的理论地位。

  从“物”的辩证法转变为“关系”辩证法

  21世纪国外马克思主义文化议题及其背后的辩证法逻辑具体体现为两点: 从“物”的辩证法转变为“关系”辩证法;为辩证法提供文化说明。

  作为文化研究逻辑的辩证法,肯定不能完全是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所倡导的纯粹黑格尔式的历史辩证法,而理应包含有与自然辩证法的“链接”(如当代英美马克思主义生态或有机论所倡导的),因而也不会是实体化(无论以方法论的形式还是以绝对主体,如绝对精神的形式)的辩证法,而是处于变动的“关系”之中的辩证法,即一种“将任何事物所处的关系都看作该事物自身的本质,于是这些关系中的任何重要变化都意味着它所存在的那个系统的一种质变”的“内在关系哲学”(奥尔曼语)。如此,“物”的辩证法就变成了“关系”的辩证法(福柯的权力辩证法亦属此列)。这样一来,恰如奥尔曼所说,“‘过程’观和‘关系’观重构了我们关于现实的思想”。文化概念就是在这样的逻辑中被赋予开放性和流动性,以及与之相伴随的“自主性”,而非纯粹“被决定性”(犹如被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由此也开启了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另外一个重要维度,即在文化研究中试图“重建”辩证法的当代功能。

  其实,关于辩证法的释义之争,在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学界,很少是纯粹理论觉解,而是一种在论者们看来的政治实践。而这种政治实践又是以文化批判为中介的。于是,关于辩证法的释义这一认识论之争,很快就(必然)蔓延到功能论的层面。实际上,当论者们主要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解为一种“关系”辩证法时,他们就已经开始倾向于将辩证法界定为一种分析和解决当代社会,特别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问题(包括理论与实践)的主要武器。由此,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学者开始“重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功能,其主要做法可归纳为:以政治经济学分析(尤其是以《资本论》探讨为依据)为内容的文化研究和社会批判,并在此基础上试图重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当代的政治实践旨趣。詹姆逊的《重述〈资本论〉:第一卷评析》就是这种努力的典型案例。欧洲大陆今天的各种批判理论,无论是以德勒兹等为代表的福柯主义的身体—主体权力论,还是霍耐特的承认理论,都是这种努力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

  从传统唯物辩证法转向总体辩证法

  借助于对辩证法的重新释义和功能重建,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者实际上掀起的是一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史上的范式革命,即继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所开创的从传统唯物辩证法范式转向总体辩证法范式之后,对“总体”概念进行重释,以期在强调主—客体互动关系的主体总体论的同时,更倾向于以经济—文化有机体论作为叙事视角和批判框架。显然,这种以辩证法为逻辑的文化研究,是有着理论源泉的。从学术资源上来看,这都是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和科学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遗产所致。与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不同的是,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学者不再只从马克思早期著述(特别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获得理论资源,而是主要致力于晚期著述,特别是《资本论》来开拓性推进当代社会批判分析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而扩大了内涵的文化概念就充当了这一批判分析的工具和切入点,总体辩证法也体现在这一过程之中。文化研究主题尽管同样都被赋予了政治实践的内涵和旨趣,但无论是文化范畴还是政治实践的主体问题,都已远比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时期在范围上扩展了许多,文化已不仅仅停留在精英和高雅层面而走向大众,而且开始以“资本”等形式扩展到文化之外的其他社会结构和层面,而政治实践主体也不仅局限于无产阶级,而是扩展至包括诸多弱势群体在内的广义的共同体,同时他们各自内部又都难免有着复杂的矛盾关系(结构主义的启示)。因此,在范式重构中,总体辩证法发展到了当代阶段,已不再是单纯地反对第二、三国际理论家机械论意义上的“辩证唯物主义”那么简单,而是重新反思唯物辩证法,将历史辩证法与自然辩证法进行新的链接。而这种链接是对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与科学主义之二元对立的某种意义上的消解,是一种力图绽放在人本主义与科学主义之间的理论探索与努力。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1世纪西方马克思主义新思潮研究”(15JJD710008)

  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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