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双创”发展
2014年09月24日 07:4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9月24日第650期 作者:杨义芹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且提出了对待传统文化要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要求。这一重要论述不仅抓住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而且提出了具体的方法和要求。

  提高国家伦理认同的“铸魂工程”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面临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中,最大问题就是共同价值观的确立。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面对国际国内条件变化造成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多元、多样、多变,树立国家伦理价值共识,保障我国文化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共产党一直反复强调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问题,正是从战略高度提升国家伦理价值认同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更是概括了包括“三个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12个价值理念“作为美好的价值目标,展现着人们为之奋斗的前景与指向,激励着人们奋勇前行;作为基本的价值尺度,为人民提供了衡量各项建设事业得失成效的重要依据,引导着社会的发展航向;作为明确的价值范畴,确立了党和国家、全体社会成员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

  2014年五四青年节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北大师生座谈时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坚持“尊道而贵德”的好传统,“道”就是世界上永恒运动着的最根本规律;而“德”则是人类对于“道”的认识和把握,以及它在人生和社会中的体现。如今,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开始面对新的“道”和“德”:这个“道”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德”,狭义说就是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道德,广义来说,就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承载着我们民族、我们国家的精神追求,是提高国家伦理认同的“铸魂工程”。

  破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

  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56个民族的大国,确立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和遵循的价值观,使全体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关乎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幸福安康。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需要我们概括和总结出反映全国各民族人民“最大公约数”的价值理念,更需要找到全国人民乐于接受的途径方法,而这一切均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生而为中国人,最根本的是要有中国人的独特精神世界,有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我们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充分体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升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要立足于中华传统美德,真正找到了问题的根源,他指出:“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今天,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

  一个民族的传统、传统文化就是这个民族的自我意识,是凝结在这个民族中的生生不息的文化基因。中华民族五千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历史,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需要我们破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从中剥离出能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又与当代世界发展相契合的优质基因,汲取丰厚养分;另一方面需要我们利用中国人乐于接受的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中国学术界需要“讲清楚”什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搞不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就找不准在历史发展长河中的位置,就不清楚我们需要继承和扬弃的优秀传统文化是什么,我们应该反对什么,追求什么。如此带来的只能是表象的“国学热”的虚假繁荣景象,而没有真正把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要旨。

  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并举

  优秀传统文化不仅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丰厚的思想资源,而且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它是中华民族世代传承的文化基因。但是传统文化不会自动实现现代转化,优秀传统文化也不能天然地发挥功能和作用,它需要我们尊重文化发展规律,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进行自觉的转换和推动。2013年12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承和弘扬我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传统美德,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坚持社会主义道德观,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让13亿人的每一分子都成为传播中华美德、中华文化的主体。”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双创”要求就是对待优秀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和方法。

  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现形式,激活其生命力。任何一种文化传统,作为一种历史的遗存,必然带有无法剔除的天然缺陷,其精华与糟粕总是纠缠在一起,思想高度与思想限度总是瑕瑜互见。这就需要我们理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破译优秀传统文化基因,梳理出“古今通理”的价值理念和精神标识,并赋予其时代内涵,推进其向现代的延续和发展。这是浩瀚繁杂的过程,因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不是以独立的完整的形态存在着,而是存在于历代中华儿女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之中,为代代中华儿女口传身行;或者存在于浩瀚的古籍文本之中,其诸多具有超时空有益价值的因素被层层厚重的幕幔所遮蔽。创造性转化的过程,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传统文化抽丝剥茧的过程,更是根据时代发展需要赋予其新生命的化蛹为蝶的过程。

  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发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如果说,在历时性上,“创造性转化”是从过去如何走向现在的话,那么,“创新性发展”就是从现在如何走向未来,即如何赋予“传统”以现代生命,促其拓展、完善和发展。无论任何时候,活在今天的“传统”都将与负载着传统的“现代”纠葛在一起,以物质遗存和精神遗存的形式,为现代社会的人们、为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提供思想资源,持续地发挥影响。立足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不是要对十八大概括的12个价值理念搞“古已有之”的一一对应,而是根据我国国情和时代发展需要扩充其内涵,完善其表现形式,与时俱进地发展。唯有如此,才能保持“传统”的现代生命力。

  (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伦理学研究所所长、《道德与文明》编辑部主编)

责任编辑:梁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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