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艳丽:唐朝大力经营开发黔中道
2019年02月18日 09:4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2月18日第1634期 作者:付艳丽

  唐代黔中道大体上包括今贵州省大部以及湘西、鄂西、川东、渝南、桂北的部分地区。这一区域自古就是“南蛮”“西南夷”世居之地,长期被华夏视为“异域”和“化外”,直至明代中后期才被归入“内地”。在这一演变过程中,唐朝的开发和治理具有关键意义。唐朝治理黔中的方略和一系列措施,对于认识古代国家治理与区域社会之间的关系,推进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黔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唐初在全国设置十道,玄宗开元年间增至十五道。在唐朝国家安全和战略布局中,每一道都有不同定位。黔中地区向来以民族众多而著称,仅据乐史《太平寰宇记》记载,黔州都督府管控的种落就有牂柯、昆明、柯蛮、桂州、提、蛮蜑、葛獠、没夷、巴、尚抽、勃傩、新柯、俚人、莫猺、白虎等十多个族群,而见于史籍的还有东谢、西谢、南谢、西赵等部族。黔中相邻的地区还广泛分布着东爨、西爨、南诏诸蛮,这些地区大都“山峡重深”“举目唯山”“道路崎岖”。包括黔中在内的广大西南地区,开发及治理的难度历来都极大。例如,汉代在黔中置武陵、牂柯二郡及涪陵等数县。然而,魏晋南朝以后,这些郡县又多沦为“蛮境”。即使至隋代,亦仅置黔安、巴东、明阳、牂柯、清江、沅陵、巴等七郡。唐朝设置黔中道的主要目的,即在于加强对广大西南地区尤其是边远民族地区的开发与经略。

  黔中地处云贵高原、长江上游地区,境内分布着属于长江水系的乌江、沅江、清江、綦江,以及属于珠江水系的北盘江、南盘江、都柳江、大小环江等众多河流。这些纵横交错的水道以及陆上通道,将黔中与南诏、山南、剑南、岭南等地连接起来,从黔中腹地可以通达以上各地。唐德宗贞元年间(785—805),吕颂出任黔中观察使,称黔中“遐荒僻阻,控带诸藩”,尽言黔中在地缘战略中的重要性。无论从地缘政治角度,还是自然地理以及交通道路而言,黔中道对唐朝在西南地区的开拓与控驭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从黔中道的辖境及州县分布也可以看出,唐朝设置黔中道,综合考虑了西南地区的山川形便、水陆交通以及民族分布状况等诸多因素。

  唐人韦建《黔州刺史薛舒神道碑》称黔中为“西南重镇”,清人顾祖禹评述黔中形势亦称“问途沔北,顾盼长安,而天下之噤吭且为我所搤矣”。可见,唐代黔中既是联结西南地区的通道,亦是捍蔽政治中心长安的重要屏障。因此,唐朝自建立后,就特别重视黔中地方军政长官的选任,如周护、李孟常、李子和、乙速孤行俨等,皆为当世名臣宿将。

  采取不同管理制度

  地方行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唐朝经略黔中的核心内容。黔中地域辽阔,地理环境复杂,境内族群众多,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十分突出,唐朝采取了州县制、羁縻州制和藩国制三种不同的地方制度。

  第一,在开发较早的北部和东部地区广推州县制。其具体做法是以周隋旧县和新开疆域为基础,设置大批新的直属州县。如黔中治所黔州,隋代仅彭水、都上、石城、信宁四县,至唐代扩增为彭水、都上、石城、信宁、洪杜、盈隆、相永、万资、都濡等九县。根据现有资料的不完全统计,唐代黔中先后设置二十余州,计九十余县,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县为唐朝新置。同时,唐朝将州县乡里制度与编户齐民制度结合,使国家权力直接渗透至当地基层社会。

  第二,自汉代以降,黔中的南部和西部地区大部分处于部族社会,其中,东谢蛮、西赵蛮所居之地“自古不臣中国”。唐朝在此区域主要设置羁縻州县进行管理,具体做法是任用当地豪族大姓为州县长官,让其继续统领部众。同时,要求这些羁縻州每年向唐朝交纳土贡,并按期赴都督府朝集。唐朝通过这种特殊方式,将昔日的“化外”纳入唐朝地方行政体制之内。

  第三,对于黔中境内的牂柯、罗殿、滇等强大的部族联盟,为防范其联合南诏而威胁唐朝在黔中的统治,唐朝先后册封这些部落联盟的首领为国王,并通过朝贡、封赐等方式维持与这些国邑的宗藩关系。

  在唐朝黔中地方行政体系的重构中,都督府和道的设置尤为重要。唐初,黔中地区尚未形成统一的军政机构,主要由荆州都督府和夔州都督府等分领其地。贞观四年(630),唐朝设置黔州都督府,整个黔中地区的行政格局由此发生重大改变。唐朝凭借都督府,将大量新拓疆域开置为直属州县或羁縻州县,“前王不辟之土,悉请衣冠;前史不载之乡,并为州县”。黔中道的设置也对黔中地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唐初以降,黔中地区先后从属于江南道和江南西道。开元年间,随着南诏在云贵高原的崛起以及西南地区民族关系的变化,黔中的战略地位更为凸显。开元二十六年(738),唐朝设置黔中道,黔中自此升级为兼有军事、监察、行政等功能的一级政区。

  唐朝在黔中地区设置的道、州、县三级行政机构和羁縻州县以及藩国并存的管理体制,对西南边疆稳定和开发乃至明代“黔”省的形成,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采用灵活多样治理策略

  自秦汉以来,黔中地区的开发长期集中在州县治所附近和交通要道所经的平地。而被史书称为“溪洞”的大量山区,因自然条件较差,发展相当有限,这些地区往往也是豪族大姓的天下。例如,自汉代以来,田氏长期控制辰、黔、思诸州之地,牂柯谢氏则长期掌控黔中南部。这些豪族大姓背后往往有强大的部族力量,隋朝黔安首领田罗驹“阻清江,乱夷陵”,而“诸郡民夷多应”;谢氏控制的牂州“胜兵数万人”,充州“胜兵二万”。

  针对这种特殊状况,唐朝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策略。例如,在旧有州县治所之间的隙地,主要以设置直属州县的方式,将“溪洞”纳入郡县体制,并以编户制度管理“蛮夷”;而在远离州县治所且为豪族所主导的部族地区,则主要通过招纳土酋以授职守令和朝觐制度等方式,对其进行管理。

  即便同是开“溪洞”为直属州县,唐朝采用的方式和策略也有所不同,这在五溪地区尤为突出。五溪地区是黔中开发较早的区域,但活动在州县间的五溪蛮常常凭恃山险而扰乱地方,南朝时期《沅陵记》称“五溪十洞颇为边患,自马伏波征南之后,虽为郡县,其民叛扰,代或有之,盖恃山险所致”。面对这种情况,唐朝以“众建以少其力”为原则,通过析分旧县、缩小州县境域、开山洞等多种方式,解决对溪洞和豪族的管理问题。例如,将辰州分成辰、叙、锦、溪、奖五州,原来的五县增至二十县,既使这些“溪洞”都在国家直接控制之下,也有力地抑制和分化了地方豪族势力。

  费州城乐县开辟的方式又有所不同。唐《十道志》称费州“江山阻远,为俚獠所居,多不臣附”。唐初,山南道大使李孝恭招慰生獠,“始筑城,人歌舞之,故曰城乐”。费州土著长期以山居为主,游离于州县之外而不受国家管控。唐朝通过筑城设县,将“獠”从山区移于平地,使其由“山居”改为“城居”,以比较温和的方式,将这些土著居民纳入郡县管治之下,而生产生活的改变也使其从“生獠”变为“齐民”。

  “都督除授”和“南选”是选任地方官的不同方式。唐初,黔中州县官主要由都督府选拔当地“土人首领”充任,在唐朝初建以及黔中地方势力盘根错节的情势下,这一度成为唐朝吸纳地方豪族参与政治秩序重建的主要途径。随着黔中州县数额和规模的大幅扩张以及唐朝统治的稳固,中央直接选任黔中州县官员的条件日臻成熟。高宗上元三年(676),唐朝颁布《更定选士例诏》,废止唐初以来直接任用土酋为黔中州县官员的旧例,代之以更为规范的选官制度——“南选”。南选是唐朝在黔中、岭南、福建等地推行的特殊选官制度,由中央派遣选补使和御史,负责对州县六品及以下官员进行选拔和任命,五品以上官员的选任则归于吏部。《册府元龟·铨选总序》曰:“其南选,先以桂、广、交、黔等州都督府所奏拟土人首领,任官未甚精选,乃令五品以上强明清正官,充南选使以补,仍令御史同往注拟。其有应任五品以上官者,皆使人供所管都督府相知,其条景行艺能政术,堪称所职之状开奏,故谓之南选。”唐朝在黔中和岭南施行南选,主要是为了解决都督直接选任土官出现用人不当的弊端。但从实际情况看,推行南选的实质在于将黔中州县官员的任免权收归中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州县制度。由此,中央既将黔中豪族置于国家的有效管控之下,又确保了当地土人参与地方社会治理的机会,从制度上弥合了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政治隔阂。

  促进文化交流与民族融合

  唐朝在黔中开发中能够取得重要突破,也与其推重文化交流不无关系。唐人诗文提及黔中时,不乏“荒陬”“蛮夷徼外”的描述,称其地“远僻”“不生五谷”。黔中观察使吕颂称:“溪洞蛮夷,性本生梗,木石为伍,鸟兽同群。”韦建《黔州刺史薛舒神道碑》云:“言语之所不通,抚柔之化风靡。”黔中道的治所黔州亦是“杂居溪洞,多是蛮獠,其性犷悍,其风淫祀,礼法之道,固不知之”。这些表述反映了华夏士人对边远族群有着强烈的“异己感”,也表明黔中与内地存在严重的文化隔阂。

  对此,唐朝除加强制度建设外,还非常注重在黔中推行儒释道以及风俗教化。唐高宗时,在辰州置景星寺,此寺至明代犹存。唐朝在黔中还置有浦峰寺、三峿寺、同天寺、普明寺、金锭山寺、玄凤寺、紫极宫、千福院、开元观等,广布于辰、黔、播、涪、珍、思、施各州。庄州都督李敬博于经史,除任黔中后,“缘使部人写书”。武则天时期,牂牁建安丞牛腾“口不妄谈,目不妄视,言无伪,行无颇,以是夷獠渐渍其化”,同时笃信佛道的他“布释教于牂牁中”“置道场数处”。开元十八年,南州刺史唐虞景在当地造卢舍那石像,并刻立石像颂并序碑。晚唐宣宗时,黔中经略使南卓在任期间“大更风俗”,使得“凡是溪坞,呼吸文字,皆同秦汉之音,甚有声光”。唐朝还特别注重边疆与内地的物质文化交流。黔中诸州每年在赋税之外,还会将本地特产作为“岁贡”输入内地,包括纺织品、矿产、药物、手工品、食品等。各部族朝贡时,亦会将黔中出产的隔织、熊皮、狐狸皮、麝香等土产带至内地。唐朝则回赐这些部族以锦彩、器皿等物品。另外,唐朝还安排这些部族首领朝对于宣政殿、麟徳殿,并赐食于内亭子,向他们展现中朝的礼仪与权威。

  在古代西南各地发展进程中,边远民族地区与王朝国家始终在依据变化的形势做着选择和调整,彼此有博弈,有交流,也有融汇,因而产生的影响也是相互的。钱穆指出,中国历史上的地理展扩,同时是文化的展扩,也是一种向心凝结。随着文化交流的推进,黔中的土著居民平时着以“椎髻皮服”的传统民族服饰,但到都督府集会时则“衣冠如华人”。同时,华夏人士对黔中的印象也出现了一些变化。比如诗人刘禹锡在《送义舟师却还黔南并引》中称黔中“近世人多过言其幽荒”,僧人义舟在熟悉黔中的山川、风俗后亦称“至黔而不知其远”,这与此前唐人对黔中的描述形成鲜明的对比。唐懿宗咸通年间(860—874),南诏频繁侵扰黔中边境,并通过政治和武力进行双重威胁,欲将这些部族从唐朝的地方体系中分立出去,但这种企图并未成功,当地部族“共献表章而达于阙下”,朝贡始终络绎不绝。可见,华夏文化与黔中地方文化出现了更深入的融汇,作为统一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亦呈现出强大生命力。

  凡此种种,无不说明唐朝重视对西南地区的经略和开发,成效亦非常显著。岑仲勉曾评价说:“唐对于我国西南之开发,实有先路之功。”唐朝对黔中近三百年的开发与治理,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为唐以后的进一步开发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对推进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逐步形成具有历史性意义。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史博士后流动站)

责任编辑:崔岑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