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利平:乡村学校发展促乡村振兴
2018年11月22日 08:4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1月22日第1580期 作者:袁利平

  乡村学校不仅是乡村的教育机构,而且是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其发展与改进是全社会的责任与义务。乡村学校必须根植于多元的社会之中,并探索出一条乡村学校、社区、公益组织、政府等协力合作的共同发展之路,构建出一个多主体的共同体参与模式。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城乡、区域和人的均衡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推动新型城市化、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实现中国充分发展的必由之路。振兴乡村必须振兴乡村教育,没有乡村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乡村学校不仅是乡村的教育机构,而且是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其发展与改进是全社会的责任与义务。乡村学校必须根植于多元的社会之中,并探索出一条乡村学校、社区、公益组织、政府等协力合作的共同发展之路,构建出一个多主体的共同体参与模式。通过众多力量的聚集与融合,激发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将政策支持、学校联合、社区家长合作、非政府组织及市场利益调节等多个主体共同联合起来,合力促进乡村学校健康发展。

  因地制宜是乡村学校发展的根本

  乡村学校的地域差异性决定了其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分布不均的国家,就西部地区而言,既有辽阔的草原又有连绵起伏的崇山峻岭,各地环境千差万别,乡村学校布局松散各异,且近年的城镇化进程加速了农村人口大量外迁,使得乡村学校生源缺失严重。这样的现实状况使得现有的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发展策略无法解决我国乡村学校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从各乡村地区的实际出发,立足差异性寻找特色性,从地域差异性中找出每个乡村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并据此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这才是乡村学校快速发展的根本。

  纵观国外乡村学校发展现状,世界各国无不是同中求异,基于乡村学校的实际进行策略调整。我国在乡村学校发展策略上有必要融入国情与乡情。就近几年的乡村学校布局调整而言,许多地方盲目地将所有地区的小型乡村学校撤并,实行一揽子计划,这对许多西部偏远山区而言不是促进教育发展而是增加教育负担。可见,实施一刀切的“撤点并校”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此外,基于地域差异性,我国西北部草原地区可将固定教学点改为流动教学点,依水草而居的牧民需要可流动性的教育资源。这在其他国家已有先例,如伊朗和肯尼亚为克服人们居无定所的现实困境而建立的帐篷学校、流动学校等。事实证明,这种人性化的办学方式非常符合乡村学校的发展需要。

  多方合作是乡村学校发展的推力

  乡村的地广人稀使乡村学校分布十分松散,空间距离使乡村学校间处于一种“各自为政”的状态,无法进行资源共享、交流办学经验,所以多方合作、共同发展是乡村学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重要推力。多方合作主要是就学校之间及学校社区之间而言,乡村学校之所以成为各国教育发展中的主要扶持对象,是因为其势单力薄、缺乏资源,在教育教学及学生发展方面远不及城市地区的学校。我国的乡村学校更是如此,虽然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出台了各种倾斜政策,但乡村学校要快速发展必须依靠自身的努力,实施“抱团”策略,多方合作、手拉手发展。

  校际间合作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合作校数可以两校也可以多校,合作内容可以全面合作也可以单项合作。英国的乡村学校便采用“集群式”合作方式,不出让学校的管理权但可共享各种资源,这些合作还可加强校际办学经验交流,借鉴他校精华之处反思本校不足之处。乡村学校的校际合作在我国运用广泛且效果较好,但乡村学校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却一直处于朦胧阶段。在我国,家长会是家长与学校联系的唯一纽带,但这是就城市地区而言。乡村地区的家长因其自身知识与能力不足的限制便一直处于孩子学校生活的边缘地带,加之乡村社区与乡村学校之间联系甚少,这就使得乡村学校、社区、老师、家长之间处于一种分离状态。我国乡村学校之于乡村社区是“嵌入”型的,乡村学校与乡村社区只是“身体”的接触,并没有“精神”的交流,表面的物质形式联系之下实质是文化、情感的断裂。当然,我国也有乡村学校社区共建的优秀典型,例如四川浦江的“建立农村社区”“合村并居”改革,湖北恩施来凤县各乡镇将乡村学校作为乡村社区的终身教育场所,发挥其文化带动作用,这些举措都加强了乡村学校与社区的精神联系,使家长意识到自己与孩子学校的密切联系,逐渐增加社区家长对乡村学校的参与度,使乡村学校发展真正做到“融农”式教育。所以,校际之间及乡村学校与社区之间多方位的合作发展是乡村学校加速发展的重要推力。

  多元治理是乡村学校发展的保障

  乡村地区固有的局限性使其各方面都落后于城市地区,资源匮乏、发展缓慢是乡村的一大现实难题,这一难题的解决必须打破以政府为主体的一元化管理方式。我国现阶段对乡村学校的投入与关注非常之大,“两基”目标、对口支援、“三农”服务等政策数不胜数,但全国乡村学校的现状依然不容乐观。这些乡村学校发展所需的基本资源都尚未解决,政府作为乡村学校所需资源的唯一供给者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必须聚集社会力量,为乡村学校发展提供充足的软硬件资源,使乡村学校发展在资源方面没有后顾之忧。

  美国的公共选择学派从效率的角度对传统公立教育重新进行了思考,意识到政府的全权管理抑制了学校自身的主动性。所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开始了一场以市场为导向的教育改革,乡村学校发展也因其受益。英国的“教育行动区”计划对乡村学校的管理权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来确立,日本任命企业界人士为其乡村学校领导,法国用“学业成功合同”对乡村学校相关人员进行责权一致的监督。这些措施分解了政府在乡村学校发展中的部分权力,带来了市场管理资源、责权竞争意识等隐性资源。所以,基于乡村学校需要丰富资源的现实需求,资金来源、管理方式与管理主体或许可以更加多样化。

  协同创新是乡村学校发展的趋势

  乡村学校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国家及个人方方面面,非一朝一夕之力可解决,因此,聚集各方力量形成一个发展共同体是乡村学校改进的必经之路。乡村学校是一种社会组织,其发展与改进是全社会的责任与义务,无论是乡村学校的地域差异、资源供给还是校际合作都是相互联系、不能分割的,所以必须转变乡村学校“为政府办学”的传统认识。通过众多力量的聚集与融合,为乡村学校发展建言献策,群策群力推进乡村地区学校的快速发展。

  世界各国在乡村学校改进之路上虽经验颇丰,成果众多,却只着眼于某一社会力量的参与,没有意识到集社会整体力量的共同体在乡村学校改进中的重要地位。例如,英国强调家长与社区在乡村学校改进中的作用;美国小规模学校运动将政府、家长、社区作为乡村学校改进的主心骨;印度的“拉贾斯坦培养小学教师项目”和“比哈尔教育计划”表明该国政府意识到供给公益组织在乡村学校改进中的作用。基于我国乡村学校改进已进入深水区的复杂现状,强调构建协同创新的乡村学校发展模式具有革命性的重要意义。无论是从他国乡村学校改进的历史经验还是从我国乡村学校发展的现实状况而言,乡村学校发展并非政府与社区的事也并非学校自己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将政策支持、学校联合、社区家长合作、非政府组织及市场利益调节等多个主体共同联合起来才能促进乡村学校全面发展。

  (本文系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振兴乡村战略中的农村教育现代化研究”(VHA18000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刘远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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