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车父簋印证黎侯寓卫
2023年07月06日 11:0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7月6日第2685期 作者:何景成

  周代是诸侯国的发展繁荣时期,这一时期形成的诸侯国文化,奠定了我国丰富多彩的地域性文化的基础。因此,对周代诸侯国历史文化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具有特别意义。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在整理礼乐文化时,即感慨文献之不足。《论语·八佾》记载:“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如今,地下出土材料日益丰富,特别是诸侯国青铜器铭文的发现,为深入了解诸侯国历史文化提供了更多资料。从古文字的发展演变状况来看,文字风格所呈现的地域性特征,是周代诸侯国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表征。从黎国铜器资料仲车父簋铭文入手,讨论该铭文所具备的齐系文字风格,可以支持《诗经》“诗序”关于“黎侯寓卫”的记载,展现青铜器铭文资料在研究诸侯国历史文化中的价值。

  仲车父簋

  吴镇烽编著的《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以下简称《铭图》)第9册,收录了两件先前未曾著录的仲车父簋,编号分别为04682和04683。这两件青铜器均非正式考古发掘所得,前者现藏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后者现归某收藏家所有。两件青铜器形制、纹饰基本一致,大小有所区别。其形制属于西周晚期、春秋早期较为常见的三足簋,盖面外圈和口沿饰窃曲纹,盖面内圈和器腹饰瓦纹。04682号簋盖,04683号簋的器和盖均铸有内容一致的三行13字铭文,释写如下:

  楷大司徒中(仲)车父作宝簋,用享孝。

  铭文内容比较简单,是说楷国的大司徒仲车父铸造宝簋,以之享孝。然而,器物与铭文的真伪需要考校。隋伦在其硕士学位论文《〈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图版及著录信息校补(1—10卷)》中提出,04683号簋的铭文与04682皆可重合,但两器形制有别,当非一器,并谓其导师崎川隆根据器形判断04683号簋可能是伪造的。我们认为,这些判断是很有道理的。04683号簋,器形与铭文如图所示。

  将盖铭与器铭进行比对,可知确如隋伦所言,这两篇铭文是完全雷同的,叠加后可完全重合。近年来,崎川隆在青铜器及其铭文辨伪研究方面,倡导“铭文重合法”,认为“东周之前的铸造铭文资料中基本不见互相完全可以重合的例子”(《“铭文重合法”对商周青铜器铭文辨伪研究的有效性——以鱼尊及相关器物铭文考证为例》,《出土文献研究视野与方法》第5辑)。因此,04683号簋的器铭与盖铭在真伪方面是存在问题的,该器确实“可能是伪造的”。

  04682号簋后来又著录于张天恩主编的《陕西金文集成》一书中,该书公布了更加清晰的图像。此器应该可靠,04683号簋的铭文可能是仿此器而造,“孝”字“子”形左上方的覆手形在04682器铭中明晰可辨,但在04683器中没有表示出来,反将象征手形的笔画拉长成垂笔。

  经由这些分析,我们认为,现在所见到的这两件仲车父簋,在《铭图》中编号为04682号的,其器物与铭文均较为可靠;而编号为04683号的,其器物与铭文均较为可疑,可能是仿自04682号簋。下文的讨论,将以04682号簋为依据,文中径称之为仲车父簋。

  铭文的齐系文字风格

  仲车父簋铭文显示,该器器主仲车父为楷国的大司徒。从文字风格看,该器铭文个别字体具备齐系文字的特点。近年,几宗与楷国有关的出土文字资料的发现和刊布,引起了学界对楷国历史的特别关注。研究者多认为金文资料中的楷国即文献中的黎国,位于山西境内的黎城县一带(详下文)。仲车父簋所展现的文字风格,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黎国历史。

  西周晚期以来,各诸侯国文字的书写风格,开始渐渐呈现出地域性特色。古文字研究者将之划分为齐系文字、燕系文字、楚系文字、秦系文字和晋系文字等五大区系。何琳仪在《战国文字通论》一书中指出,春秋中叶以还,以齐国为中心的鲁、邾、倪、任、滕、薛、莒、杞、纪、祝等国铜器铭文,逐渐形成一种颇具特色的东方文字体系。例如铭文中习见的“寿”作“”形,“簋”作“”形等。

  所谓“东方文字体系”,即齐系文字。仲车父簋铭文最后一字“孝”字上部所从的“老”字(《说文解字》谓“寿”“孝”“考”等字均从简省的“老”字),上部写作从“口”形,与何琳仪所列举东方文字体系的例字“寿”字所从之“老”的写法一致,是齐系文字的典型特征。对于这种写法所反映的地域性特征,杨树达较早便已注意到。其列举铭文中“寿”“考”“孝”诸字具有这一写法特征的齐侯盂、叔夷钟等器物铭文,分析说:

  齐侯盂、叔夷钟、陶命镈皆齐器,陈侯午敦亦战国田齐器也。大宰原父簋、大司徒子中白匜、伯俞父簠皆鲁器也。铸公簠与薛侯匜,铸薛皆在今山东境,与齐鲁同,杞伯每刅(chuāng)壶为杞器,杞在今河南境,亦邻近地也。“寿”“考”“孝”诸字见于彝铭者,多至不可胜数,而作此写法的“老”形,仅局限于山东诸国,然则伯勇父簠、交君子簠、夆叔匜、高克尊诸不记国名之器为何国所制,亦可推概得之矣。(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21页)

  杨树达后又补充说,齐侯作孟姜鼎中的“寿”字,亦作这一特征。籚侯小子簋的“孝”,也具备这一特征,籚侯之“籚”应从王国维说读为“莒”,为山东古国。

  杨树达文中认为“杞”在今河南境,属齐鲁临近地。据史料记载,周武王初分之杞在今河南杞县,在西周末期杞国已东迁至今山东新泰境内,后又迁至缘陵。杞伯每刅器出土于山东新泰,器物年代已经进入春秋时期,这时的“杞”已经可以视为山东古国。

  《新金文编》和《新见金文字编》是收录金文字形较为齐全的两部金文字编。其所收录的“老”和从“老”字中,具备仲车父簋“孝”字写法特征的铭文,其国别除了杨树达讨论过的山东诸国薛、铸、鲁、杞、齐、莒外,还有“邿”“虖台”“夆”等国,以及弗奴父鼎、贾孙叔子屖盘、荆公孙敦、黄君子叕(gǔ)等器物。下面我们一一分析。

  1.邿国:周代分布于今山东地区的一个诸侯国,《左传》襄公十三年记载:“夏,邿乱,分为三,师救邿,遂取之。”1995年山东大学考古学系对位于山东省长清县五峰镇的仙人台遗址进行集中发掘,在该遗址发掘出6座邿国墓葬,出土了大量的邿国有铭青铜器,为邿国在春秋时期的分布情况,提供了坚实证据。

  2.虖台:虖台丘君盘铭文中的“寿”字具备齐系文字的特征,该器于1986年出土于滕州市官桥镇狄庄薛国墓地。李鲁滕认为,“虖台”应即先秦典籍之“狐骀”。《左传》襄公四年:“邾人、莒人伐鄫。臧纥救鄫。侵邾,败于狐骀。”狐骀的地望,根据杜预的注解,在今滕州市东南的木石镇境内。(《“虖台(丘)”略考》,《古代文明》第6卷)由此可知,“狐骀”亦是山东古国。

  3.夆(逢)国:陈槃指出,山东有逢国、逢山。齐有大夫逢丑父,盖逢国后裔之仕齐者,疑夆叔匜之夆叔亦逢国之后而仕于东国者。(陈槃:《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撰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287—1292页)西周早期的逢国资料,在山东济阳刘台子村有集中发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在刘台子发掘的M2、M3、M6三座墓,均出土有带“夆”字铭文的青铜器。李学勤结合文献及出土文字资料认为,姜姓逢国在殷末迁到今济阳一带,在周代继续同周朝保持亲密的关系。到周穆王时,逢君还入朝任职为大臣。(李学勤:《有逢伯陵与齐国》,载《齐文化纵论》,华龄出版社1993年版,第276—286页)

  4.弗奴父鼎:1972年出土于山东邹县春秋邾国故城遗址。鼎腹内有铭文十七字,简报撰写者王言京作释文为:“弗敏父作孟姒□媵鼎,其眉寿万年永宝用。”王先生认为,根据铭文,此鼎是费国的敏父为其大女儿陪嫁而作的。费为姒姓小国,后入鲁。(王言京:《山东邹县春秋邾国故城附近发现一件铜鼎》,《文物》1974年第1期)王先生将铭文中的“弗”读为“费”,属姒姓,这应该是正确的。“费”在春秋初期就已经并入鲁国。

  5.贾孙叔子屖盘:该器1981年10月出土于山东诸城都吉台,具体出土情况不详,现藏诸城市博物馆。(山东省博物馆:《山东金文集成》,齐鲁书社2007年版,第675页)其出土地点与铭文所具有的齐系文字风格相吻合。

  6. 荆公孙敦(duì):1987年山东省胶南县博物馆征集到一件荆公孙敦,据捐献者称,此器于光绪年间出土,出在胶南县六汪镇山周村齐长城下。(王景东:《山东胶县发现荆公孙敦》,《考古》1989年第6期)

  7. 黄君子叕(《殷周金文集成》4565):该器没有明确出土地点,亦无器形传世,年代在西周春秋之际。此器铭文表示国族名称之字,旧多释为“交”,当改释为“黄”。黄国与东方之国颇多渊源,在春秋时期又与齐国结盟,其文字风格因而受到影响。

  上述所列具有齐系文字风格特点的青铜器,其国族名称、出土地点等基本信息,都可证明上部作“口”形的“老”字,确实是齐系文字的风格特征,作器者基本都与山东古国有关联。由此我们认为,具有同样特征的楷仲车父簋,也反映了其制作的地域背景。

  黎国新资料

  楷仲车父簋属楷国,即文献记载的位于山西境内的黎国,这已被考古发掘所证明。从地理分布来看,楷国当属晋系文化区,其铜器铭文为什么会出现齐系文字的风格,这是值得讨论的问题。我们先从与楷(黎)国有关的新资料谈起。

  近年来,楷侯墓地的发现和清华简与西伯戡黎有关的《耆夜》简文的刊布,激发了学者考察楷国青铜器,探讨楷国历史文化的兴趣。这个文献鲜有记载的诸侯国,得以揭开其神秘面纱。

  2006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在山西黎城县西关村钻探出一片西周时期墓地,考古人员发掘了10座墓葬,其中M8属中型墓,出土的青铜礼器较为精致,包括青铜壶、簋、鼎、甗、盘、匜。青铜壶铭文作“楷侯宰□作宝壶用永”。青铜鼎铭文作:“楷侯中考父……”高智、张崇宁认为,墓地年代为西周中晚期。楷、黎古音相近,楷国就是文献所称的“耆国”或“黎国”,文字读音和地望均相符,黎城所发现的墓地就是黎国的邦墓区。(高智、张崇宁:《西伯戡黎——西周黎侯铜器的出土与黎国墓地的确认》,《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34期)

  2010年出版的清华简(壹)《耆夜》篇,简文记载“武王八年,征伐旨,大戡之”。整理者指出此即《尚书·西伯戡黎》一事。简文的“旨”,古书作“黎”或“耆”等。《西伯戡黎》云:“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 戡黎的“西伯”,《尚书大传》《史记·周本纪》等都记为周文王。但是这个诸侯国的地理位置距离商都太近,文王征伐到那里于情势不合,所以从宋代的胡宏、薛季宣到清代的梁玉绳,许多学者主张应该是武王。简文明说是武王八年,证实了他们的质疑。(《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第151页)关于黎国的地理位置,古代文献记载有两说,一说在今长治西南,一说在今黎城东北。李学勤在《从清华简谈到周代黎国》一文中认为,这两个地点相距不远,或许都曾在黎国境内也是可能的。

  韩巍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在细致分析与楷国相关铜器铭文的基础上,对楷国的姓氏与族源、世系源流、封地和婚姻等情况,结合已有研究成果,作了详细阐述:楷国是成康时期从毕氏分出的,其始封君楷伯应是毕公高的长子。楷国是姬姓国。黎城大墓的发现,证明楷国的封地就在文王所“戡”之黎的故地。黎国墓地的年代在西周晚期,可见楷国并不是像过去所认为的那样,在西周中期已经亡于戎狄。《左传》中已经没有“黎国”,因此楷国的灭亡,很可能是在春秋早期。(《西周金文世族研究》,第60—65页)

  李学勤结合清华简《耆夜》篇的记载,提出该篇简文主要叙述戡黎还师饮酒庆功的情景,参加者除武王外,有毕公、召公、周公、辛甲、作册逸、吕尚父等人,而以“毕公高为客”。饮酒间,武王、周公都先酬毕公,这显然是由于毕公是伐黎的主将,功绩最高。这样就不难理解,周朝建立以后,将毕公一子分封到毕公征服过的黎国,并不是偶然的。

  黎侯寓卫

  周代传世文献中关于黎国的记载相当匮乏,正如竹添光鸿在《左氏会笺》宣公十五年的笺证中所言:“《春秋》于黎国,前后存亡俱不载,亦不见有交接列国之事,独见此年传中,盖黎国微弱,久为狄困,无以自达于诸侯矣。”这些较为匮乏的黎国文献资料,主要涉及“黎侯寓卫”和“赤狄夺地”的记载。

  毛诗《邶风·式微》与《旄丘》的诗序,均提到黎侯失国,寓居于卫之事。《式微》序云:“黎侯寓于卫,其臣劝以归。”《旄丘》序云:“责卫伯也。狄人迫逐黎侯,黎侯寓于卫。卫不能修方伯连率之职,黎之臣子以责于卫也。”“赤狄夺地”之事载于《左传》宣公十五年,晋国大夫伯宗列举赤狄的五条罪状,其中第三条是“夺黎氏地”。注解者均认为“黎氏”即指黎侯。《左传》记载晋国夺取赤狄之地后,“立黎侯而还”。

  关于“黎侯寓卫”和“赤狄夺地”两个事件的关系,研究者的认识并不一致。毛诗《正义》主张这是时代相隔较远的两个事件,并将黎侯寓居卫国的时代,系于卫宣公时期。毛诗《正义》曰:“狄者,北夷之号,此不斥其国。宣十五年《左传》,伯宗数赤狄路氏之罪云:‘夺黎氏地,三也’。服虔曰:‘黎侯之国。’此诗之作,责卫宣公。宣公以鲁桓十二年卒,至鲁宣十五年,百有余岁。即此时虽为狄所逐,后更复其国。至宣公之世,乃赤狄夺其地耳,与此不同。彼夺地是赤狄,此唯言狄人迫逐,不必是赤狄也。”卫宣公当周桓王之时,其卒于周桓王二十年,即公元前700年。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国爵姓及存灭表》不采纳此说,认为这两个事件相关联,谓“《诗·旄丘》序狄人迫逐黎侯,《诗谱》次于周桓王之世,误也。”其认为《左传》宣公十五年(前594)记载赤狄“酆舒夺黎氏地”之事,“即当日罪案,岂有失国百年而后复之乎!”顾氏意谓黎侯寓居卫国的原因,当是赤狄的执政者酆舒夺取了黎侯国土。

  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则赞同《正义》这种说法,认为:“或谓黎侯地为潞氏所夺,出寄于卫,《邶风·式微》之诗,由此而作。非也。《序》明曰:‘卫不能修方伯连率之职’,卫本为孟侯,故称卫伯,则《式微》《旄丘》二诗,先桓、文可知矣。旧说为宣公时作,洵不诬焉。宣公以鲁桓十二年卒,至鲁宣十五年,百有余岁,即此时虽为狄所逐,黎侯后更复其国,至鲁宣之世,乃赤狄夺其地耳。据此则彼黎侯乃此黎侯之先世,不得合为一事。下传云立黎侯而还,则黎仍有国未灭也。”

  将诗序所言的“黎侯寓卫”之事和《左传》宣公十五年所言的赤狄夺黎氏地之事看作相隔较远的两个事件,是比较合理的。黎侯寓居之地,陈槃引清人焦循说法谓在卫国东部之东郡,亦即山东郓城与寿张之间(《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撰异》,第786页)。《左氏会笺》说:“山东曹州府范县有黎侯城,则黎侯失国寓卫时所居之地。”范县、郓城、寿张三地毗邻,两说实际所指是一致的。如此,黎侯失国寓居之地,是在东部地区。

  年代属于西周晚期或春秋早期的仲车父簋,由黎国官员大司徒所作,其铭文之所以具备东方齐系文字的风格,很可能是由于黎侯寓居东部地区时受到齐系文化的影响,或者就是在当地制作的。此器可以作为支持诗序“黎侯寓于卫”记载的难得材料。

  (作者系吉林大学考古学院教授、“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科研人员)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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