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农村产业扶贫
2019年12月11日 14: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2月11日总第1834期 作者:赵华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为我国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和提供了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2012—2018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823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至1.7%,贫困人口规模大幅度减少,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善。产业扶贫作为贫困地区和人口摆脱贫穷的重要方式,在取得可喜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

  第一,产业面临多重风险。一是自然灾害风险。农业是一个弱质性产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程度较高,而农业灾害的发生导致了贫困户收入的不确定性。由于各地农业保险制度发展相对滞后,洪涝、旱灾、冰雹等自然灾害对产业扶贫成效形成较大潜在威胁。二是产业趋同风险。一些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并没有进行整体规划与部署安排,导致缺乏本地特色产业项目,产业雷同现象较为普遍,极大影响产业扶贫质量。三是技术滞后风险。贫困户大多文化程度不高,农业技能有限,即使有帮扶单位、农技部门的指导,仍难以及时了解、掌握新型种植养殖技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收益和扶贫效果。

  第二,产业发展后劲不足。一是产业小而散。一些产业项目未进行充分论证就盲目上马,或是未充分结合实际而盲目引进,导致产业规模偏小且散乱。二是产业层次不高。当前的产业扶贫项目大多以粗放式经营为主,产业链条短,充分利用当地特色资源进行精深加工的产品不多,且品牌影响力较低。同时,扶贫项目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不够,产品附加值不高。三是“造血”机能不强。当前,贫困户参与产业扶贫主要包括参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参股分红、到经营主体中务工等,缺少与新型经营主体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参与形式,没有真正建立起贫困户与经营主体、产业、市场之间的联系。

  第三,产业发展人力资源缺乏。人力资源缺乏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近年来,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农民老龄化、农户空巢化、村庄空心化现象。虽然大部分农户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能够积极参与生产,但也有少部分人内生动力不足,存在着“等、靠、要”思想,导致支撑产业扶贫的劳动力资源严重不足。

  第四,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系不够紧密。当前,很多贫困地区开展产业扶贫,都离不开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参与,实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的运作模式。这种运作模式实现了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双赢,但由于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使二者未能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一旦市场行情不好、产品滞销甚至面临亏损时,作为主导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选择终止或解除合同,而贫困户在双方合作中较为被动,承担风险能力较弱,进而影响合作收益甚至遭受损失。

  当前,我国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为了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解决相对贫困奠定产业基础,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产业扶贫高质量发展。

  第一,加强规划引领与服务引导。一是各级地方政府要做好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集中力量打造“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确保产业扶贫项目的前瞻性、可行性、科学性和长远性。二是做好产业发展配套服务。各级政府应及时关注农产品市场动态,对产业发展和农产品市场变化做出科学研判,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精准信息指导;广泛开展农业、科技等部门技术服务,及时解决贫困户可能遇到的技术难题和信息障碍;成立县级农业劳务市场,及时发布劳务供求信息,解决产业发展所需劳务不足的难题。帮扶单位要依托自身优势,带领贫困户提升应对市场风险、脱贫不返贫的能力。三是探索完善相关保障制度。如建立健全“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位一体的农业保险制度,以帮助贫困户更好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病等风险。

  第二,大力提升扶贫产品竞争力。一是延长产业链。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发展,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管理,在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同时,加快发展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不断延伸产业链条。二是推进品牌建设。狠抓农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品质,实现特色化发展。在此基础上,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大推介宣传力度,打造出有本地特色、有质量保证、有市场认可的农产品品牌。三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基于各地资源禀赋,构建“农业+农产品+旅游业”发展模式,实现农业与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三,持续培育产业发展主力军。一方面,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灵活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直接补贴、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该群体投身贫困地区发展。重点扶持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经营机制活、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提高产业扶贫项目的集约化、组织化和产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引进或培养乡土人才。通过融资贷款、专业技能培训等政策支持,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力量,根据本地产业发展需要,不定期聘请专家现场指导,进一步提升农户的知识素养和技能水平;帮助本地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以填补产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缺口。

  第四,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利益联结机制。坚持市场引导、产业引领、依法自愿的原则,找准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点,运用市场手段和契约方式,通过租赁经营、股份合作、劳务合作、订单帮扶等多种方式,在贫困户与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建立起紧密、稳定、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例如,在股份合作中,组建村级合作社,贫困户以扶贫资金、土地等入股并参与生产,由企业提供种苗和技术、兜底收购,收益按一定比例分成。在订单帮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种苗和技术服务,并实行兜底收购;贫困户只需在指导下开展种植,避免了市场风险,确保了稳定收益。

  (作者系江西省社科联《老区建设》杂志社主编、江西省委党校第55期中青班学员)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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