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琪:抵达善而美的心灵彼岸
2018年07月05日 08: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7月5日第1486期 作者:丁琪

  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经常、持续地对它们反复思考,它们就总是以时时翻新、有增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充满我们的心灵:这就是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在我之中的道德法则。”这种对道德的论断直到今天仍被奉为圭皋,震撼着我们的心灵。

  道德使人和动物相区别开来,人只有在达到德性完备时,才是一切动物中最出色的“动物”,但如果他一意孤行,目无法律和正义,他就会成为一切禽兽中最恶劣的禽兽(亚里士多德语)。但是,人的道德并非与生俱来,它需要不断教化,而生硬的灌输和强迫往往效果欠佳,于是道德教化审美化的形式自然出现。以文学审美的形式让心灵主动、自觉接受价值规范与信仰,并且积极转化成生命的热量和行动,这就是文学与道德的联姻。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文教传统,视道德与文章为一体,孔子有所谓“一言兴邦”之说,杜甫认为“文章千古事”,立言与立德相辅相成,形成“文以载道”的创作传统。发轫于“五四”时期的新文学革命对传统道德文章的批判,其实反对的是封建道德糟粕,并不反对文学的道德担当。

  直至当下,文学创作越来越多元化,借助声音、影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扩大自己的边界和内涵,追求“眼球经济”和震撼效果的商业化写作现象也时有出现。在这种文学娱乐化、商业化文化语境中,提升社会道德水准的厚望未必寄予在文学上,但许多作家还是以道义和良知铸就文学之魂,自觉把社会道德进步作为一种精神诉求。毕竟,真正的文学从不企图在现实的意义上迎合与满足芸芸众生的世俗需要,而倾心于在理想维度上为人类漂泊无依的灵魂辟出一块栖居的家园。文教传统彰显的是文学的社会伦理功能,在这个意义上,文学作为人类意识形态的诗性表达,必然承担与历史道德进化相应的道德义务。

  长期以来,文教传统也一直受到质疑和挑战。在文学起源论中有一种说法,认为文学是远古时期人类在共同劳动时,为减轻劳作的痛苦而发出的有规律呼号。如鲁迅所言,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就叫到“杭育杭育”,这就是最初的创作。后来,强调文学的生理学基础的理论主张以及创作流派大抵与此相关,这些创作潮流有其思想渊源和存在合理性,其影响力和创作质量要看作家的道德认知。

  人类兼具自然属性与道德属性,既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人,同时更是在公共交往中遵循基本原则和道德规范以获得共同发展的社会人,二者形影相随,互为存在的前提。所以,“存天理、灭人欲”是一种道德极端要求,而只见人欲、不见天理亦不可取。

  文学作为人学,不但对天理与人欲的关系要有正确的认识,还要能通过艺术审美表现出从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自下而上的精神升华过程,即体验、感受、冲动、欲望等形而下的生命形态,最终要能够凝结为一种道德关怀和道德承诺的精神诉求。

  这意味着个人终其一生恪守某种源于情感意志与价值理性的道德律令,甚至献身都是无条件的,其追求是永恒的,是比保持肉体生命更高层的精神欲望,是更为本质的人之为人的灵魂归宿,它的最大价值在于能够赋予人生以终极意义。

  因而,同样是“祛道德”主张,那些上乘之作往往能“无为而无不为”,在看似毫无道德态度的原生态描述中彰显伦理精神,把人类从各种毫无意义的思想枷锁和道德禁锢中解放出来。但如果思想境界不够,或者尺度把握不好,就成了各种庸俗生活记录、低级趣味展览甚至变态行为描述,否定了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历史和进化过程,终将遭到历史的唾弃。

  有道德追求的文学是可贵的,但是目的性很强且充满道德说教意味的文学往往是失败的。道德是动态变化的系统,深深地嵌在一定的历史进程和社会场域中,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伦理道德观,社会基础和生产方式变化会引起伦理观念的变化。

  中国古代史籍和传统传记小说中记载的仗义之举,也往往注重个人之间的交情或血缘关系,未必基于社会公道和正义,因为那时的社会,共同体意识和公共精神是缺失的。既然伦理观不能超越历史进程,就不应该被绝对化。倘若作者对此缺乏超越性思考和怀疑精神,恐怕就要陷入庸俗化的道德规范说教之中。

  “五四”时期很多小说热衷于描写妇女,反抗包办婚姻、追求自由恋爱受阻、愤而离家出走,似乎已经成为新女性追求个人幸福的三部曲。鲁迅对这种新女德的倡导保持高度警惕,认为离家出走的结果“不是堕落就是回来”,否则“提包里要有准备”,“直白的说就是要有钱”。这种反思和怀疑精神使鲁迅创作了子君与涓生的爱情悲剧——《伤逝》,对当时女性盲目追求自由、看不清自身问题的现象具有警醒意义。

  时隔七十多年,亦舒在《我的前半生》中塑造了一个觉醒的子君形象:做了多年家庭主妇被丈夫抛弃,不得不重新做回职业女性,最终也迎来了自己的第二个春天。这个理想的结局对于遭受情伤的子君来说倒是一个安慰,但是它回避了已经三十多岁、有孩子的“被离婚”女性在职场打拼的艰辛,过于理想主义而使它受到诟病。

  2017年热播的与亦舒小说同名的电视剧把故事拉回到伦理探讨的轨道上来,并做了一些磨砺子君的现实改编。但是,“闺蜜男友不可夺”也只是浅层的道德认知,真正的问题是子君摆脱不了依赖男人生存的心理,归根到底没有根除旧式女子的心理痼疾。编剧没有挖掘子君为何会爱上这样一个和自己差距如此之大的“男神”,到底是喜欢强大的保护力还是真正的惺惺相惜?如果没有拷问内心动机的勇气,是难以塑造出富有时代性的新女性形象的。

  所以,一些大众言之凿凿、社会普遍接纳的价值体系中往往存在盲点,文学作品对此应该多打几个问号,以审美形式探讨其中的缘由和要义,才能对社会人生有所振作和改变。

  文学的道德要义在于与自身的邪恶作斗争,现实中的人多是带着各式各样琐碎欲望和道德瑕疵的,如果文学没有对人类自我的怀疑,没有揭露动机的能力和勇气,就无法指向正义和善良。如此看来,虽然伦理观因时代变化而变化,但是作家如果能时时对着自己的内心做一个勇敢的刀笔吏,就能够以不变应万变的摒弃僵化的道德规范,无限接近真正的道德精神,如此文学审美才能穿越时光隧道,抵达善而美的心灵彼岸。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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