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全面振兴
2024年11月05日 15:2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11月5日第3007期 作者:明海英

  10月26日,新质生产力与乡村全面振兴学术研讨会在湖北省保康县尧治河村举行。

  乡村振兴,人才必须振兴。湖北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侣萍表示,乡村要把现有的本土人才放在突出位置,就地取“才”造“才”用“才”,不断汇聚乡村产业振兴的“领头雁”、治理有效的“排头兵”。她提出,新型职业农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创业,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主体,是农村经济中最活跃的市场力量。要加大力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让不同类型的农民在各自领域施展才干、增长本领。坚持精准施策,分类管理,激发人才的无限活力。

  为推动农民、农民工、企业家、能人、大学毕业生等多元主体更有效地参与乡村全面振兴,武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文波基于共生理论构建出“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全面振兴共生系统”框架。他表示,多元主体在参与乡村全面振兴共生系统中是互嵌与融合的,五类主体既相互独立又高度融合,在共生系统中形成身份、关系、利益三种因素的耦合。“共生单元—共生环境—共生模式”通过共生界面形成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全面振兴的共生系统。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全面振兴需要政府和市场形成资源配置供需机制,实现共生系统中资源要素的自主流动和有序融合。其中,市场是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全面振兴共生系统的“沟通传递面”。借助市场的力量,破除乡村资源要素流动障碍,从而提高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全面振兴的综合效益。

  我国正在快速走向信息化社会,如何妥善应对城乡信息分化态势、有效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吕普生表示,农村地区的数字贫困本身是一种植根于经济贫困但又不同于经济贫困的新型贫困状态,除了与经济支付能力有关,也与农村居民在信息意识、信息技能和文化程度等方面的能力不足密切相关。他建议,推动城乡资源双向流通,建立万物互联与融合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

责任编辑:崔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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