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运富:异时用字的变化与“古今字”研究
2019年01月15日 08:5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月15日总第1616期 作者:李运富

  汉字是自身能表情达意又能记录语言的符号。当汉字记录语言的时候,字符单位与语符单位并非一对一的固定关系,一个字可以记录不同的词,一个词也可以用不同的字来记录。这种同字异词和同词异字的现象,既为汉字的使用带来方便,也为文本的阅读带来困难。特别是异时用字的变化,使得汉字汉语的对应关系错综复杂。异时用字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语言文字本身的变化有关,也与社会历史文化的因素有关。用字变化可以反映不同时代的用字背景和用字习惯,因此不仅阅读古书需要研究异时用字变化,描写汉字发展史也需要研究异时用字变化。

  古代学者的“古今字”观念

  古人早就注意到异时用字不同带来的阅读麻烦,并且在注释古书中用“古字”“今字”或“古今字”等表述加以说明。如《周礼·夏官》:“诸侯之缫斿九就。”郑玄注引郑众:“‘缫’当为‘藻’。‘缫’,古字也,‘藻’,今字也,同物同音。”

  古代学者提出“古今字”的目的是为了解读文献,通常用大家熟知的“今字”沟通功能相同而比较生僻的“古字”。如“故人不耐无乐,乐不耐无形,形而不为道,不耐无乱”。形,声音动静也。耐,古书能字也。后世变之,此独存焉。

  关于“古今字”的训诂目的和用字实质,清代段玉裁有非常精准的认识。他的有关论述如下。

  《经韵楼集·卷四》:“凡郑言古今字者,非如《说文解字》谓古文籀篆之别,谓古今所用字不同。”

  《说文·亼部》“今”字注:“古今人用字不同,谓之古今字。”

  《说文·八部》“余”字注:“余、予古今字。凡言古今字者,主谓同音,而古用彼今用此,异字。若《礼经》古文用余一人,《礼记》用予一人。”

  《说文·言部》“谊”字注:“凡读经传者,不可不知古今字。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

  可见古人所说的“古今字”是个训诂学概念,属于异时用字问题。凡是不同时代的文献记录同一词项而使用了不同的字,都可以叫“古今字”。要点有三:一是“同物同音”,即音义相同,在文献中记录同一词项;二是“文字不同”,使用一组不同的字符来记录同一语言单位;三是使用时代有先后,先“古”后“今”,但“古今”相对无定时。

  现代“古今字”研究的误区

  一是在“古今字”的性质上,把用字问题误认为造字问题。如前所述,“古今字”是个学术史概念,指的是不同时代使用不同字符记录同一词项的用字现象。可20世纪以来,大多数学者都把“古今字”看作造字现象,典型的说法如:“古今字是字形问题,有造字相承的关系。产生在前的称古字,产生在后的称今字。在造字时间上,古今字有先后之分,古今之别。古今字除了‘时’这种关系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古字义项多,而今字只有古字多种意义中的一个,今字或分担古字的引申义,或取代古字的本义。”这种认识的“古今字”也被叫作“分化字”。但实际上“分化字”是单方概念,“古今字”是组概念;“分化字”与“母字”之间音义有别,而“古字”与“今字”必须音义相同;“母字”在单个义项上可以跟“分化字”构成用字层面的“古今字”关系,但构成“古今字”关系的字组并不限于有造字相承关系的“母字”与“分化字”。所以把用字的“古今”关系看作造字的“分化”关系,既不合学理,也不合学史。

  二是在“古今字”的材料上,把不同角度的归属误当成概念纠葛。“古今字”是着眼于时代的先后对同词异字现象的一种表述,它所适用的材料,换个角度也可以同时归属于别的关系。如“線”“綫”“线”,从使用的时代先后看,“線—綫”“線/綫—线”都可以称为“古今字”;从字词的形义关系看,则“線—綫”“綫—线”可以归属“异体字”;从笔画的繁简看,“綫—线”又属于“繁简字”。这种同一对象可以多属的情况,是切换观察角度造成的,并不违背思维逻辑,因为角度不同的类别属于不同的平面,不同平面的概念原本没有交叉纠缠的地方。“綫—线”可以分别归属“古今字”“异体字”“繁简字”,并不意味着“古今字”包括“异体字”“繁简字”,或者“古今字”跟“异体字”“繁简字”彼此交叉。事实上,交叉的是材料(多属),就这几个概念而言,它们属于不同的系统,彼此之间并无瓜葛,因而无需作内涵和外延上的分辨,当然也不能彼此对立,将材料作是此则非彼的绝对划分。遗憾的是,现代人对于“古今字”的研究,主要精力恰恰放在“古今字”跟“异体字”“通假字”“同源字”“繁简字”等字际关系的辨析上,结果或包含,或交叉,或对立,材料与概念混同,越辨越乱。

  三是在“古今字”的学史评价上,强人就己,误设臧否。现代学者往往先入为主地把“古今字”看成“分化字”,并以此为检验是非的标准,结果常常出现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论断。如段玉裁有时会把“古今字”的古字称为“假借字”或把今字称为“俗字”等,有人就从概念对立出发,批评段氏混淆失误,认为段既说某某是“古今字”,又说某是“假借字”某是“俗字”,自相矛盾。其实段玉裁是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同组材料而已,说是“古今字”乃着眼于用字时代的先后,说是“假借字”或“俗字”则是进一步说明这个字的来源或属性;这些概念所处层面不同,解释目的不同,根本就不矛盾。

  “古今字”研究的

  正确方向和学术价值

  20世纪以来研究或涉及“古今字”材料的论著(含教材)在300种以上,单篇论文约250篇,内容多属概念争论和字例归属分辨,至今没有对历代注明和列举的古今字材料进行全面汇总,也没有对历代学者有关古今字的学术观点进行系统梳理,致使现代人在论述“古今字”问题时,或误解历史,或无顾历史,把本来属于不同时代的异字同用现象混淆于孳乳造字形成的文字增繁现象,并且陷于各种概念的辨析泥坑而无法自拔。这种以今律古想当然的学史研究误区急需拨正。

  研究学术史的最高原则是求真。首先要从“古今字”的学术事实出发,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学术环境中,准确理解古人的原意,这样才能客观评价“古今字”的学术史意义并发掘其现代研究价值。也只有还原历史真相,才能弄清楚现代学者对“古今字”发生误解的原因。

  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古今字资料库建设及相关专题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进行的。通过对历代注释材料和列举材料的全面搜集和辨析,提取到具有“古今”同用关系的字组1万多组,建成“历代注列古今字字组汇编”数据库,围绕“古今字字组”设置“字组关系”“语用实例”“注列原文”“相关考论”等参数。以此为基础,对“古今字”学术史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研究。我们把“古今字”学术史分为四个阶段叙述:唐以前、宋元明、清代、现代。唐以前的“古今字”以解读文献为目的,跟经籍的古今版本、经学的古今流派、语言的古今变化等交织杂糅,需要在材料上仔细甄别。宋、元、明时期,“古今字”不再限于具体文本的解读,比较注重相关字组的类聚,以致常常把同一字符的不同形体也当作“古今字”看待。清代的“古今字”研究进入到学理高度,往往超脱解读文献的实用目的,有意识地关注不同时代的用字现象和同一词项的用字行废问题。现代的“古今字”研究基本上偏离了初衷,从用字范畴走向造字范畴,强调形体分化而产生新字的孳乳方式,甚至把没有形体相承关系的用字差异排除在“古今字”之外。这样的“古今字”其实不再是古人的“古今字”。

  正本清源,还原真实,学术史料才有利用价值。汇编历代注列“古今字”字组和系统描述“古今字”学术史,对现代学术的价值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理论方面。有助于探求汉字职用演变规律和解释汉字职用的各种现象,从而建立“汉字职用史”和“汉字职用学”。因为“古今字”反映了不同时代的用字面貌,汉字的职能和语词的用字为什么会发生变化,变化的结果由哪些因素决定,汉字使用的基本规则和行废规律,汉字职用的分布特点等,都需要历史的描述和理论的阐发。二是应用方面。古代学者注列的古今字材料,以及对相关材料的考证和解说,有助于扫除古籍阅读中的字词障碍,这是“古今字”学说原始功能的延续;汉字使用的普遍现象和个性特点也可以帮助整理古籍,包括版本断代、古书改字和用字转换等;“古今字”所沟通的字词关系是大量的,理清每个字的记词历史和每个词的用字历史,使每个字符的形跟每个语符的音义建立符合实际的确定性联系,字典词书的编撰和修订就有了丰富而坚实的材料依据,所以“古今字”研究也是完善现代字典词书的有效途径。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古今字资料库建设及相关专题研究”首席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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