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民:孤竹寻音——农耕与草原的交汇
2018年03月20日 08: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3月20日第1414期 作者:李健民

  孤竹国是中国商周历史上北方地区燕山南麓的文明古国。商末,孤竹伯夷叔齐让国,叩马谏伐,耻食周粟,甘饿首阳的典故,广为后世称道,久传不衰。孤竹国也因此名闻天下。孤竹虽地处北陲,但与中原王朝的关系十分密切。有关孤竹国丰富文化内涵的深入研究,对于华夏文明多元一体格局形成和发展的认知,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因而长期以来为学界所关注。

  廓清孤竹国时空范围

  商代是孤竹国初始和兴盛时期。“孤竹”一名亦作“觚竹”,最早见于殷商甲骨文。甲骨卜辞中关于孤竹氏的活动也有所记载。学界对孤竹国的名字有多种解释。一般认为,“觚”是青铜制作的盛酒器具,为代表王室贵族身份地位的重要礼器;“竹”则指用以记事的竹简。“觚竹”合称为国名,尽显尊贵高雅含义。然而,商代记事的载体迄今所见主要有甲骨和青铜器,而未见竹简。故上述看法尚待出土文物证实。此外,还有国姓、家姓说。“孤”为国姓,一般用作古代帝王的简称。《礼记·王藻》中有“小国之君曰孤”之谓,后有“立功展事,开国称孤”之说;“竹”为家姓,用作百姓的姓氏。

  关于孤竹国都之所在,学界多据《史记·周本纪》正义引《括地志》:“孤竹故城在平州卢龙县南十二里,殷时诸侯国也。”因此,河北省卢龙县当为古孤竹国都所在地。然细查之,孤竹国都在时间上可分前后两期,建置地点并非一处。前期都城遗址在今滦县老城,后期迁至孤竹城。历代关于“卢龙”的记载多指“古卢龙县境”,而非“今卢龙县境”。

  武丁是商朝第23任国君,其时国力鼎盛,史称“武丁中兴”。武丁向四方用兵,疆域大展,臣下建功受封。按规制,封侯者必有封地。《一统志》记载:“武丁析孤竹之黄洛,以封诸侯。”故黄洛城被另析为“殷时诸侯国”。孤竹国乃择地另建都城,即今古孤竹城旧址。此地长期属古卢龙县,位于滦河西岸的孙薛营村北,1946年7月划归滦县。该城1957年以前尚存,1958年因修建水利工程而被拆毁。

  《史记·殷本纪》记载:“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这与《通志·氏族略》所云“墨胎氏,子姓”相合。“目夷氏”也作“墨胎氏”“墨台氏”,说明孤竹当为殷商国族。

  探析孤竹国衰落原因

  据《史记》等文献所载,商汤时孤竹立国,至齐桓公兵伐山戎、孤竹而还,孤竹国兴衰历程约千年。学界对孤竹国兴衰的缘由有过深入探讨。孤竹所属的墨胎氏与商始祖契皆为子姓,同根同宗,水乳交融。孤竹虽远离殷都,但对商王朝仍具相当大的影响力。孤竹国君被商王授任亚职,即仅次于王的职务。商前期,北方的戎狄逐渐强大,屡取南进之势。孤竹国的存在,为商朝防御北方的侵扰设置了坚固的屏障,因而作出过重大的贡献。

  甲骨文中多见“妇竹”“妻竹”“竹妾”等文字,这是对孤竹女子嫁与商王室为妇者的称谓。而“母竹”,则说明“妇竹”为商王室生育了子嗣。这种嫡血姻亲关系,使孤竹在商王室更具非同一般的地位。学界多认为,孤竹国的疆域在今京津塘一带,属孤竹国势力的中心所在,但实际上孤竹国的影响已远达辽西。辽西屡见出土的具有孤竹国特色的文化遗物,便是确凿的明证。辽宁喀左县北洞先后发现相邻近的两处青铜器窖藏,出土的一件涡纹铜罍,从形制上看属商代晚期。该器铭文“父丁孤竹亚微”,为后世保留了弥足珍贵的商末孤竹国王的相关信息。据考证,伯夷祖父为父丁,即墨胎微。其中之亚是尊称,和古文献里的“亚父”同义,表示尊荣之意。

  孤竹国由盛转衰的节点发生在周武王伐纣之际。殷末,帝纣荒淫无道,天怒人怨。周武王顺应民意,率众诸侯伐纣。孤竹国伯夷、叔齐却依然效忠商王,从而酿成叩马谏伐,不食周粟,饿死首阳的历史悲剧。商殷王朝既灭,其嫡亲的诸侯国当然会受到牵累,正所谓“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像孤竹这样的殷商核心诸侯国更难为周王朝所容。孤竹国从此开始走下坡路,自在预料之中。

  武王封同为姬姓的召公奭于燕,都城在今北京房山琉璃河,其子克就国理政。燕国的疆域在今河北和辽西,也是孤竹国掌控和影响力所及的地区。燕与孤竹利益攸关,矛盾和利害争斗日益加剧。孤竹不甘降为燕国的附庸,乃与宿敌山戎联盟,对抗燕国。《史记·齐太公世家》:“二十三年,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齐。齐桓公救燕,遂伐山戎,至于孤竹而还。”孤竹国乃亡。

  伯夷与叔齐是孤竹国储君级的王室贵族,他们的事迹对后世影响很大。对于伯夷、叔齐的言行事迹,历来褒贬不一,但褒者居多。伯夷、叔齐让国的故事为后世广为传颂。他们恭谦、礼让、忠孝、廉洁,追求正义、崇尚气节的行为奠定了中华民族礼仪之邦的基础,是中华文明优秀传统的思想主脉,即使在今日也仍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对于领兵伐纣的周武王,他们“叩马而谏”,将周武王正义的行动,简单视为“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却是明显错判形势,未能顺应历史潮流,应予舍弃。古人受历史条件局限,作为不尽完美。对此,我们应予以客观全面的分析,传承其积极的因素。

  定位孤竹国考古学文化

  夏商时期,燕山地区的物质文化遗存在考古学上曾统称为夏家店下层文化。近年来,随着考古资料的不断丰富,对夏家店下层文化及燕山地区相关考古学文化的认识也逐渐深入,学术观点更加明晰。《中国考古学·夏商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指出,夏家店下层文化分布于燕山之北。而燕山之南夏商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则为大坨头文化和围坊三期文化。故此,地处燕山南麓的孤竹国文化遗存,似不宜归属夏家店下层文化的范畴。西周初年,燕国正式受封为诸侯。自此,燕山以南,今京津塘广大地区尽在燕国实际掌控之中,孤竹国已沦为燕国的附庸。

  大坨头文化和围坊三期文化皆分布于燕山南麓的京津塘地区。就年代而言,大坨头文化居前,围坊三期文化随后。两种文化相似之处在于,出土陶器皆有鬲、甗、尊、罐、钵等,均流行喇叭形铜或金耳环;二者之间也存在差异,大坨头文化的鬲有折肩和鼓腹鬲两种,围坊三期的鬲则不见折肩者,鼓腹鬲的领部皆较高。围坊三期文化还出现了鼓腹敛口壶、敛口钵等新器形。这两种文化最大的区别在于,围坊三期墓随葬品中已见铜鼎和铜簋等礼器。

  大坨头文化与围坊三期文化内涵相近的因素清晰表明了二者之间的承袭关系,文化内涵的差异则表明围坊三期文化自身的发展,以及受到殷商文化势力强烈影响而发生的变化。在廓清燕山南麓地区大坨头文化和围坊三期文化的年代序列与承袭关系之后,上述与孤竹国文化时空范围大体相合的考古学文化性质的认定,也就基本明晰了,即大坨头文化和围坊三期文化正值孤竹国初始和兴盛期。

  北方文化因素影响深远

  大坨头文化遗址以唐山小官庄和北京房山刘李店墓葬最为典型。唐山小官庄发现的6座墓葬皆为长方形石棺墓,东西朝向。有的石棺足端外附设足箱,以放置随葬品。随葬品以陶器为主,其组合为鬲、尊、罐。少数墓中还出土喇叭形铜耳环。房山刘李店发现的大坨头文化墓葬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随葬品陶器组合为簋、罐,皆置于足端。二号墓中还随葬有喇叭形铜耳环和铜指环。

  北京平谷刘家河村发现的围坊三期文化墓葬虽然已遭破坏,但出土随葬品仍十分丰富,有金、铜、玉、陶、铁等器物40多件。其中,金、铜、铁器堪称瑰宝,是迄今北京地区已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商代中晚期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工艺价值。16件青铜器中,以三羊罍、鸟柱龟鱼纹盘的工艺水平最高,堪称同时期青铜器中的杰作。此外,铜器还有方鼎、弦纹圆鼎、鬲、甗、爵、卣、斝、罍、瓿、盘、盉和当卢、人面形饰等,金器有耳环、臂钏等,玉器有柄形器、璜等,还有弥足珍贵的铁刃铜钺。该钺是采用天然陨铁,加热后锻打成薄刃,再用青铜浇铸而成的兵器,是我国最早用铁的证明。

  平谷刘家河墓葬所出青铜礼器的造型与纹饰风格,具有明显的商代中晚期青铜器的特点。如云雷纹小方鼎的形制、花纹,与郑州出土的2件大方鼎相近;弦纹鼎、鬲、甗及鸟兽鱼尾纹盘、盉的形制与湖北盘龙城李家嘴墓出土的器物基本相同;饕餮纹鼎具有郑州二里岗上层器物的特点;三羊罍与郑州白家庄二号墓所出铜罍相似;铁刃铜钺与河北藁城台西村出土的基本近同;人面纹铜饰与安阳西北岗出土的人面纹铜饰相似。与上述商文化因素伴存的,还有属于北方草原文化因素的器物。如金臂钏和金耳环等,明显与内蒙古地区夏家店下层文化同类器物相似。

  分析表明,平谷刘家河这批青铜器遗存,至少包含两种文化因素,但以中原商文化因素为主。根据该墓所出青铜礼器的总体特征,推定为商代中晚期的孤竹国文化遗存,大体属于商文化的范畴。据出土的工艺精致的金臂钏和金耳环,还有象征权力的铁刃铜钺,以及16件成组的青铜礼器分析来看,该墓的主人应是孤竹国一位握有军权的国君级人物。

  河北滦县后迁义遗址出土的青铜礼器见于报道的有3件鼎和1件簋。鼎皆为深鼓腹,双耳对称置于口沿上,三实柱足垂直附立于腹底。其中,1件鼎饰云雷纹和斜方格纹,1件鼎饰饕餮纹,另1件鼎为素面,上腹饰突凸扉棱。簋壁面满饰乳丁纹。后迁义遗址出土的鼎和簋,其形制和纹饰均具典型的殷商文化同类青铜器特征,是围坊三期文化的晚期遗存。后迁义遗址还出土了三角形援有銎铜戈,是北方草原文化受殷商文化影响而出现的青铜兵器。

  大坨头文化和围坊三期文化遗址出土的大量种类丰富的陶器,具有典型的定居农耕文化特征,而喇叭形铜或金耳环,以及金臂钏和三角形援有銎戈,则是北方草原游牧文化的代表性器物。考古资料表明,农耕文化是孤竹国文化的主体,同时又受到北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强烈影响。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连绵的中华传统文化从未中断。中原自夏商之始,是中华古代文化的主流地区,其文化内涵实为多元一体聚合之大成。孤竹国文化是中原农耕文化与北方游牧文化融合的缩影,因而在中华古代文明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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