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塑造“老年”
作者:廖奕
摘要:讨论法律如何塑造“老年”,应将演进和建构维度结合,凸显特定的社会文化意义。西方古典时代的“美德老年”反映出“理性”的最高标准,中世纪的基督教信仰使其归于“天国”,生发出尘世的“衰朽老年”形象。进入近现代后,西方法制最终形成“弱者老年”预设。相比而言,中国法制的“伦理老年”形象更为积极和稳定。近代以降,“革命老年”“劳动者老年”和“美满老年”的制度变迁,反映出总体的积极意象和贯通结构,具有复合均衡的发展趋向。深切把握老年的法律塑造机理,有助于充分达成学理阐释和实践战略的双向优化。
关键词:老龄化 老年法 老年权利 法律塑造
作者廖奕,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430072 )。